文艺是人类精神价值的提炼与升华,是人们的精神家园。文艺给人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人民的需要是文艺存在的根本价值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由于文字数码化、书籍图像化、阅读网络化等发展,文艺乃至社会文化面临着重大变革。要适应形势发展,抓好网络文艺创作生产,加强正面引导力度。” 在新时期,如何“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推动文艺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是亟须研究的课题。由此,本期策划我们特邀相关专家学者,就网络文艺的创作与流通、网络治理与监管、网络文艺评论等话题展开理论探讨。
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不但重塑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为文艺发展拓宽了空间。在这个新空间里,东方智慧与人工智能互渗互融,传统诗词、书画、戏曲、曲艺等以新的方式进入人们的艺术生活,而且被化用到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网络综艺和网络游戏之中,获得了在新时代被再次唤醒、激活的无限可能。更重要的是,人们在网络空间获得的艺术体验孕育着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文艺。
按照现代生态学的理论,生态环境由三大功能类群,即生产者、消费者与分解者构成。同样,在互联网环境中,文艺生态系统同样由三种功能类群构成。他们是不同的审美活动人群,即文艺生产者(作家、艺术家)、文艺接受者或消费者(读者、观众)和文艺分解者(文艺研究者、评论家)。其各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能量流动、共为整体的关系。任何要素的缺失都会造成生态失衡、环境恶化。在自然生态中,分解要素的不足会导致环境恶变。同样的道理,如果互联网文艺生态系统中的研究者和评论者无法对生产者和消费者发挥足够的制约力和引导力,也会造成互联网文艺生态阙坏。
当前网络社会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人们的预期,互联网技术以其革命性的力量深刻地改变着中国文化生态的面貌,并日益成为数字时代人们生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互联网经济的壮大,中国网络文艺呈现井喷式发展景象,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热门网络文艺形式精彩纷呈。但网络文艺发展背后呈现出种种问题:市场与资本带来消费主义流行,侵蚀着网络文艺的思想性;互联网技术不断消解人文价值,易于影响网络文艺的格调;大众化、草根化带来庸俗、娱乐化泛滥,降低了网络文艺的艺术性。
作为网络文艺生态建设愿景的“流通”旨在保障艺术主体在身份意义上的创作自由、艺术信息在作品意义上的百花齐放、艺术反馈在舆论意义上的百家争鸣。流通的目的是让网络文艺得以更好地利国利民,造福社会。
近年来,我国网络文艺行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6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07%;而我国网络文艺行业在2016年的5159.9亿元的庞大市场规模,在我国文化产业的直接占比就已经达到了17%左右,其所依托的数字文化产业更是占据了我国文化产业70%的市场份额。如果说在未来,文化产业要成为持续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那么网络文艺则是我国文化产业中当之无愧的领头羊、先锋队和主力军。
何为网络小说?从创作实际情况来看,被称之为中国网络小说的最有代表性的是各商业文学网站上首发的、通过连载形式完成的、在收费阅读机制下生存的、与读者互动中更新的、作者以此写作获得收益的类型化小说。并不是说那些在天涯、豆瓣等网上发表的没有收费阅读的就不是网络小说,而是陈述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的网络小说是在商业机制下蓬勃生长的。这个商业机制首先是2003年起点中文网试验成功的网络收费阅读VIP机制,其后是多版权运营带来的IP产业机制。这两个机制为网络作家带来了写作的财富,促成了中国网络小说写作和阅读的繁荣景象。据统计,中国各大文学网站签约的作者有数百万人,每天上传1.5亿文字量,有3亿多文学网民。
网络空间一直不是“法外之地”,既需保障自由,也要维持秩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伴随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治理问题不容小觑。特别是,近年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网络音乐、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网络直播等网络文艺形态日新月异。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肯定网络文艺是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尊重网络文艺发展规律,坚持“建设、发展、管理、引导并重”的方针,大力发展网络文艺。根据《2016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截至2016年6月,网络视频用户达5.14亿人,占网民总数的70%以上,在线视频市场广告规模达375亿元。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互联网的诞生,一种寄生于其上的新型艺术形态——网络文艺出现在人类的视野中,并以令人眼花缭乱的态势和日新月异的速度迅猛发展着。网络文艺的生产机制、传播机制、消费机制和监管机制都迥异于传统艺术,形成了许多不同于传统艺术生态的异质的审美景观和审美范式:一方面,网络文艺既呈现出较之传统艺术无可比拟的互动性、自由性、人性化等特征,另一方面也呈现出传统艺术同样无法比拟的致瘾性、低俗化、虚假化和致病性特征。如果将前一种现象看作是网络文艺展现出来的有益于人类身心健康的特殊审美价值,那么后一种现象只能被理解为网络文艺特有的有害于人类身心健康的审美价值。网络文艺发展中所呈现出的上述特征迥异于传统艺术生态格局,尤其是其某些特殊的负面审美效应已经超越了传统文艺理论观照的范围。
当前,网络已成为我国文化传播、舆论引导最重要、最便捷的途径之一。相比于传统的纸质报刊、电视电影等传播载体,网络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实时性和广泛的受众性、影响性等明显特质,因此,其也是最复杂、最多变的传播载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强调,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这既为今后我国的网络空间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指明了努力方向。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网络世界,我们应该从内容建设和综合治理两方面做好管理调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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