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乡共融视角看乡村转型与发展
2022年01月26日 09: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月26日总第2338期 作者:黄政

  在城乡人口流动、市场经济驱动、户籍制度松动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农村开启了系统性的社会转型过程。但在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诸如村庄共同体瓦解、规则秩序失衡、人情关系异化等问题,截然不同的图景在乡村转型过程中并存。面对乡村社会的多重复合面貌,如何正确认识、理解乡村至关重要。

  审视与反思

  问题化视角和发展视角

  对于如何研究乡村,学界主要有问题化视角和发展视角两条理论路径。持问题化视角的研究者主要关注农村社会中存在的诸种问题,认为当前改革进程和农村社会文化、现实基础相背离,致使乡村社会陷入困境,进而从农民本位出发主张恢复原有的社会组织模式、生活方式,重建传统的价值观念。持发展视角的研究者则聚焦于农村既有成果,强调从动态发展的角度看待农村社会,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乡村取得的成果是主要的,农村虽出现大量问题,但这是转型的必然现象,也将随着转型的推进而消逝。在最终归依上,持发展视角的学者支持既有道路,认为农村衰败现象和秩序混乱问题实属正常,不应放大问题而阻碍转型进程。两种视角的核心区别在于如何看待乡村社会困境。在持问题化视角的研究者看来,虽然农民生活水平较之前确有大幅提高,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但农村整体状况不容乐观,农村变为少数人的农村,变成社会联结松散化、治理内卷化、去道德化的农村,对乡村未来持消极观点。持发展视角的研究者同样关注上述问题,但认为问题并非主要的,而是发展过程的必然产物,因发展方向、速度与原有社会结构、社会环境脱节所致,强调既有发展道路带来巨大成果,应坚持而非否定,主张通过进一步发展来解决现存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持续性的转型过程中,新农村建立在原有基础上,传统与现代交错、新事物与旧事物并存是这一时期的典型特征。当农民的思想观念依旧传统,物质世界被迅速现代化时,观念与现实的差距会导致农民无所适从,诸如在“法律下乡”过程中,法律与地方性规范之间往往存在差异并导致乡村秩序体系的混乱,这是后发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普遍现象。社会转型速度越快,传统与现代、思想与现实的差距就越大。同时,由于发展方式与既有社会文化环境相背离,农民在享受发展成果的同时,也承受着发展的阵痛。

  总体来说,持问题化视角的学者带有浪漫怀旧色彩,在本质上是对农村现代化的一种消极抑或否定性回应。研究者认为,社会转型导致系列问题,使得传统的文化基础、治理基础开始瓦解,乡村陷入失序状态。即使不从经济层面进行评判,仅就乡村权威而言,学者所推崇的传统精英/士绅并非高度道德化,当前关于传统乡村精英的历史研究多呈现出“谋利性”一面,集体化时代的村庄精英也有诸多“反行为”。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对过去有更加客观清晰的认识,走出对传统的憧憬与幻想,避免陷入理想的桎梏;另一方面,看待乡村现代化过程应当更加积极、全面,避免因只关注问题而陷入消极否定的境地。而发展视角则存在对问题合理化的倾向,虽然承认发展给农村带来系列问题,但将发展作为突破困局的依托,在一定程度上忽视社会的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的变化,这样容易抱残守缺并陷入发展困境。当前中国社会迈入新阶段,如何突破发展陷阱,实现更加健康、科学的发展成为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对既有道路进行审慎反思,根据内外部形势的变化进行相当程度的调整。从乡村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条件出发,笔者认为应将城乡共融视角作为研究农村社会的理论资源。

  城乡共融视角的

  合理性与实践尺度

  从历史上看,城与乡并非单独存在,总是相互依存,只是在户籍制度作用下,农村和城市超越地理文化属性,开始被赋予身份特征。但在城乡人口大流动和户籍制度逐步放开的背景下,地理区隔逐步被打破,农村和城市关系重新由割裂走向共融。在现实方面,费孝通先生深情描述的“生于斯、长于斯”的安土重迁社会、“老幼相闻、守望相助”的熟悉社会、“无为而治、教化使然”的无讼社会都在现代化浪潮中悄然变化,“乡土性”在转型中被渐渐磨灭,农村中传统和现代的因素交织融合。现实的复杂性要求我们不能单从乡村一维来理解乡村,更应该考虑到城乡交融互动的实然状态以及这种互动对乡村发展的影响。从国家战略来说,城乡共融并非意味着农村向城市的单维度趋同,而是双方要素间的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是农村和城市互补的新阶段。加快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对研究者本身而言,即使出身农村的研究者也同时遭受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洗礼,双重文化共融于研究者的思想和人生体验中,在开展研究时,双重文化会潜移默化地形塑研究者的认知和判断。因此,采取城乡共融视角看待乡村转型和发展契合历史和现实环境,符合研究者的实然状态。

  首先,客观、整体性地看待乡村现实。一是要客观、辩证地看待新旧事物的更替,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消逝相伴而生,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过程,有相当部分农村文化传统会在整体转型过程中消逝。逝去的事物并非都是落后的,它们只是未能适应时代发展,但新生事物要多于消逝的旧事物且与社会发展要求更加一致。因此,要以更加包容、开放的心态看待新事物,而非在怀旧观作用下一味质疑、否定新生事物。二是要全面、历史地观察乡村社会。全面意味着要在对问题各方面有准确掌握的基础上做出综合评判,而不能在有限的了解上进行阐释,以偏概全。转型的重要特征就是不断有新问题、新现象出现,这些新事物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难免与当下社会有不相契合之处,要全面看待问题,避免因为问题的不断放大而影响新事物成长。应当看到事物发展中的普遍性,切忌抓住少数的特殊性案例不放,将其无限扩大。特别是要摒弃城乡对立观,我们要用相对繁荣的城市带动相对落后的农村,但绝不能因农村的暂时落后而将城乡对立。此外,要将农村的特定现象置于历史进程中,明确其在发展历程中处于何种地位。任何事物、问题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历史地看问题能够把握事物发展的前因后果,对其有清晰的认识和定位,如此更能理解转型的社会基础、理解转型的必要性。

  其次,坚持区域协调一体化的分析思路。随着城乡边界日益开放,相互影响、彼此形塑成为常态,在研究中不能割裂农村和城市,避免单纯从农村自身来看待农村问题,应看到城市的影响和作用,在探寻解决问题的出路上亦然。而当前有些研究者为研究方便,将农村假定为封闭的文化、社会共同体,主张“农村本位”,忽视外部环境对农村的作用,这不仅与现实不符,更导致难以对问题展开深层次、整体性的探讨。因此,有必要对城乡进行整体性研究,尤其注重不同区域间的比较,如此方能把握问题的全貌。如,黄宗智曾指出中国农业的内卷化问题,对比20世纪30年代,当前中国人口压力和商业化的趋势并未改变,甚至有所强化,但农业内卷化问题基本得以解决,甚至在部分农村地区出现“过疏化”问题,农村劳动力不足,土地大面积抛荒等。这主要是因为改革开放后,农村一改以往的向内收缩和内卷,实行外向型的扩张策略,农民有更多外出就业的机会,城乡要素间的流动交换更为频繁,从而使困扰中国农村几个世纪的难题迎刃而解。

  最后,以实现城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发展态势为目标。随着社会转型的持续深化推进,城乡融合的程度必将更加充分。这也给农村研究者提出诸多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诸如城市在农村发展中应如何作为,城乡二元体制将如何破除,城乡会以何种状态共存,如何以最小的社会代价确保城乡顺利融合,等等。在研究中,学者应始终牢牢把握城乡共融的目标和方向,着力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地位的平等、经济的互利共赢、文化的共同繁荣,为实现城乡共融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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