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道德内蕴
2020年05月20日 03:4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5月20日第1929期 作者:陈张壮

  人类命运共同体蕴含着世界各国交往时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当前,各种严峻挑战摆在全人类面前,人类交往的世界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深入、更广泛,唯有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才是实现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出路,才能在明确各国行为正当性标准基础上实现共同的价值目标。
  人类命运共同体蕴含了中国特色的道德逻辑。任何一种道德理念的提出必有其现实基础和历史根源。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和长远发展出发提出的,顺应时代要求和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更需要中国。同时,这一理念也是中华民族历来秉持的天下大同理念的当代表述,符合中国人怀柔远人、和谐万邦的天下观,体现着中华民族兼济天下的道德情怀。

  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刻揭示了关乎世界各国人民前途命运的价值目标,即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合理,首先看这一行为是否旨在实现某一合理价值。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这一目标,既符合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当前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持久和平、普遍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共同繁荣是人类所向往美好生活的实现;开放包容是人类福祉中的更高价值,关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尊严;清洁美丽关乎人类未来,是人类共同的梦想。当今世界,衡量一个国家的行为是否合理,就看这一行为是否旨在实现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任何有悖于这一价值目标的行为首先不具有合理性。

  人类命运共同体清楚指出了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行为规范。行为正当与否,除了依据这一行为旨在实现某一价值目标外,还在于是否符合由这一价值目标所提出的针对所有人的行为规范。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揭示的价值目标惠及世界各国人民。这就要求,要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视任何国家为追求这一目标实现过程中的平等主体;同时,各个国家对这一价值目标的实现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每个国家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要积极促进其他各国共同发展。任何有违于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行为都是在将世界导向冲突与矛盾、以世界人民福祉为代价,不具有行为正当性。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中国积极承担起自身道德责任。共同的价值追求赋予每个行为主体平等的道德责任,唯有积极承担起自身道德责任,共同的价值追求才能实现。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揭示的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为目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坚持集中精力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实现国家更加富强和人民更加富裕,依靠不断发展的力量更好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同时,提出和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立和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向世界作出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的庄严承诺,始终做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这一做法既符合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中国为积极承担自身道德责任所做出的道德表率。

  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这也是中国向世界各国提出的道德建议。道德的意义在于在行为能力允许的范围内,以自身合乎规范的行为满足他人利益诉求或共同的价值诉求。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顺应时代要求和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其最高目标就是在“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框架内,各方携手应对世界经济面临的挑战,共同开创发展新机遇、谋求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这是中国以实际行动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切实将世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自己的追求来谋划。

  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中国绝不放弃自己的道德权利。任何属于自身的正当权益,行为主体有权利声张;任何超出能力范围的责任要求,行为主体有权利拒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什么样的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对世界好、对世界各国人民好,要由各国人民商量,不能由一家说了算,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者和积极倡导者,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这是中国维护自身正当权利的表现。
  
  (作者单位:常熟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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