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科技携手共进
2020年05月20日 03: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5月20日第1929期 作者:康慧芳

  音乐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符号体现了不同历史时代的主题,其传播经历了由简到繁、由原始传播形态到现代媒体传播形态的历史发展过程。音乐传播既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学科。音乐传播以技术为载体,留下了科技发展的印痕,通过音乐传播媒介可以窥探科技发展的历史变迁。

  乐谱出现前,歌曲的传播主要以“个体到群体”的“口口相传”为主,这种“口传心授”的方式随传播主体的不断增加而扩大,也因传播主体的不同而发生变化。这种“接力式”的传播方式以群体记忆为主,在传播过程中,个体差异与个体需求的不同,使同一部音乐作品呈现出不同样态,存在不稳定性与不可靠性。

  “口传心授”的音乐传播形式一直延续至今,其不确定性促成了记谱法的诞生。印刷术出现前,手抄乐谱是中国音乐传播的主要方式,此后,以乐谱合成的音乐集册、期刊成为主要大众传媒而流传至今。手抄乐谱被视为音乐演奏人员的“备忘录”,但其依旧不能摆脱自身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的弊端。

  印刷术的发明与发展,推动了音乐传播技术的进步,但近代以前,这种推动作用主要出现于西方社会。与记谱法相关的印刷技术促使西方音乐出版业产生,从而使音乐艺术有了统一的标准。而在中国近代以前,印刷术对音乐传播的影响局限于宫廷音乐与文人音乐,民间音乐依然为传统的“口传心授”。中国印刷术经唐代雕版印刷变革为宋代活字印刷,其印刷品内容多为儒家经典、佛经等,音乐往往未被其承载,到清代的古琴乐谱绝大部分还是手抄谱。可以说,印刷术的发展并没有对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播产生太大影响。

  近代以来,受西方科技与文化影响,中国音乐的传播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歌曲的传播媒介逐渐丰富起来。对音乐及语言音响的保存与重放,是音乐技术传播的推动力。20世纪20年代,人类社会进入电传声时代后,音乐的载体主要是两种媒介,即有线电声传播与无线电声传播,电声传播推动了有声电影的产生。1934年,中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有声电影《桃李劫》诞生。有声电影作为一种新的音乐载体,同时也带动了电影歌曲的产生与发展,出现了一批经典的电影插曲、主题曲。《桃李劫》的主题曲《毕业歌》随电影的播放为大家所熟悉,这一时期的电影歌曲还有《义勇军进行曲》(电影《风云儿女》主题曲)、《铁蹄下的歌女》(电影《风云儿女》插曲)等。有声电影实现了声、光能量的转换,记录的音乐频带宽、分辨率高,使音乐的可靠性与保真度都大大提高。

  1877年,爱迪生发明了声音记录器,实现了对声音能量的管理。1888年后,电讯技师柏林纳(Emile Berliner)在美国费城富兰克林学院举行了留声机的示范讲演,为现代唱机的诞生奠定了基础。19世纪末20世纪初,机械手摇唱机成为这一时期新兴的音乐传播媒介。20世纪30年代,手摇式圆盘唱机在全世界流行起来。随唱机诞生的唱片,是一个涵盖音乐声音录制的全部技术产品的概念,包括了唱片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形态,也包含钢丝录音、光电录音、磁带录音、数字录音等不同音乐存储形式。唱片成为有声的“乐谱”,以更形象、直观的方式还原了音乐,推动了音乐的大众化,从而也促进了音乐的商品化。

  1873年,英国科学家麦克斯韦在理论上论证了无线电波存在的可能性。1895年,意大利科学家马可尼与俄国科学家波波夫试验的无线电获得成功,人类进入无线电技术时代。20世纪初,无线电广播出现,在唱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音乐的跨时空传播。广播电台的建立,使音乐成为一种不分民族、没有国界的语言而广泛传播开来。无线电广播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等特点,使音乐的大众化特点得以凸显,人们通过收音机可以收听各种音乐,音乐逐渐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不过,与乐谱、唱片相比,无线电广播不具备对音乐的储存功能,且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1884年,德国科学家尼普科夫发明了旋转盘扫描式的传播方式,这是日后电视诞生的技术基础。1936年,英国广播公司建立电视台并广播了电视节目,这标志着一种新兴的有声可视媒体正式问世。电视是一种集声音、图像于一体的传播媒介,使音乐传播不再局限于一种听觉上的享受,也满足了人们对音乐现场演奏及表演的需求。20世纪50年代,电视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起来,同时,卫星通信技术的突破也实现了国际间的电视信号传播,音乐作为一种特殊的电视语言出现在各种影片、专题节目、广告、文艺晚会等电视节目中。电视的出现丰富了音乐的传播方式,电视的普及也推动了音乐跨时空的普及。

  20世纪90年代以后,音乐的传播出现了互联网这一新媒介。互联网汇集了音乐创作与出版、音乐教育与评论、音乐思想及研究等多种音乐信息传播形式,在时间与空间上实现了空前的可能性。听众不仅可以实时播放自己喜欢的音乐,还可以反复聆听,并实现了同一音乐作品的异步传播;互联网为音乐创作者与听众之间提供了交流经验与音乐评价的多元平台;互联网音乐传播还在音乐形式与传播内容方面实现了自由化。基于互联网而衍生出来的新媒体平台,则能够以更专业、全方位的形式实现音乐的快速传播、分享与交流,是日常生活中重要的音乐传播媒介。

  作为一门艺术,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传播方式随科技发展而变迁,科技的进步推动音乐更广泛地传播,而对音乐传播的追求也间接对科技提出进一步发展的诉求。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应促进音乐网络传播的健康化与规范化,还可以探索诸如远程音乐教育、音乐学术论坛及评论等新模式。如何更为充分地利用互联网给音乐传播带来的便利性,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历史系)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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