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论视角下的教学督导:原则与策略
2021年03月22日 08:4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3月22日第2130期 作者:闫巧 张广君

  督导,顾名思义即“监督”“引导”“指导”。教学督导之“督”主要承担监督、督促、检查和评估的职能;教学督导之“导”主要发挥指导、帮助、服务和咨询的职能。“督”是监督教学活动与过程,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导”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反馈,提出发展性的建议,促使教师教学中问题的解决。从生成论的视角理解和实践教学督导,需要把握关系性、生成性、超越性等原则。

  遵循教学督导原则

  一是关系性原则。教学督导需要把握好“督”与“导”的关系。从教学督导的发展趋势来看,早前,注重“监督与检查”,以“督”为主,以“导”为辅。这种督导模式下,督导员作为一种教师警察的角色存在,专门监督教师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发现问题却不进行解释说明,不能给教师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引发了教师的不满与抵触情绪。现在,更追求“指导与帮助”,以“督”为辅,以“导”为主,从刚性的“监督检查”式手段,逐渐转变为柔性的“指导式”管理与服务。在这种模式下,“督导员不再是高高在上的钦差大臣,而是作为学校教学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同事对教师进行专业性的引导”,为教学问题的解决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提升专业水平。这种模式受到了教师的欢迎,也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与督导亲和力的形成。

  二是生成性原则。生成性,指事物的品性是在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既定的或预成的,更不是模式化的。教学督导中,应坚持生成性思维,视教学及其属性是在生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发生、运行和不断演进的。

  当前,生成性思维为许多一线教师所理解并切实运用于课堂之中,他们明白课堂教学是存在发展与变化的,需不断调整自己的计划与预设去适应这种变化。然而,不少教师所理解的“生成”,不是“关系建构”意义上的普遍生成,而是“预设”之外的“才是”生成,这与生成性思维的教学普遍性是有差异的。这种理解不利于师生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与实现,在教学督导中需要辨别并积极加以转变。教学督导中,督导员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教师理解教学的生成性,进行生成性教学;另一方面要遵循生成性原则,用生成性的眼光去看待教学督导。

  三是超越性原则。超越,哲学上称为“扬弃”,即在旧的基础上发展新的, 在教育学上被称为“喻”。《学记》有云:“故君子之教,喻也。”这里的“喻”即以此喻彼、由一及多,是教育教学方法的灵魂,是督导过程中要把握的重点与核心。教学督导的作用就是助力教学实现“扬弃”,从而优化教学过程,实现教学螺旋式发展。教学督导本身具有信息反馈、指导评价的职能。督导员通过课堂教学督导接触师生,能够了解和掌握比较多的教学意见和教学信息,然后经过分析、整理,及时将听课的评价或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反馈给教师,促使其总结经验,超越现有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当前教学督导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一及一,更甚者以一还不及一,有些督导就是形式化和程式化的,只是简单行使监督职能,只要课堂不违反督导基本要求即可。甚至有些教学督导限于督导员自身理论、实践水平,无法发现关键问题。这样的教学督导将“督”与“导”进行人为分离,对教学只是起到外部的规约、监视作用,保证的是教学静态的、原地的运行,并未实现教学的超越式发展。在教学督导中,应坚持超越性原则,将“督”与“导”作为一体去看待,“督”是保证教学不出现偏颇,按照教学的规律进行教学活动,朝向目标前进;“导”是更高层次的指引,是为了使教学在原来的水平上进行跃迁发展,通过问题的解决与策略、方式的调整实现教师、学生以及整体教学超越式发展,具体表现为师生关系更加民主、教学过程更加优良、教学活动更加有序、教学方式更加契合师生的特点等。

  运用教学督导基本策略

  现实的教学督导评课中,在遵循教学督导原则的基础上,应把握和运用好如下基本策略。

  一是底线思维。教学督导应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教学内容、方式和组织形式的科学性,坚持教学的发展性和教育性。首先,教学是一种“求真”的活动,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都应该合乎教学的规律、契合教学的本质。教学督导存在的意义就是保证教学求真的实现,保证教学活动在运行中不违背教学规律。其次,教学是一种向善的活动,所有的教学皆具有教育性特征,离开这一特性,教学便沦为管理甚至教唆,这显然与学生的主体性和个性发展相悖,不利于学生的素养提高。教学之“善”不仅在于引导学生向善,也要引导教师向善。“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而存在,如果教师的品行出了问题,对学生乃至对教育教学都将产生消极的影响。当前师德问题频发,这与教师本人有很大关系,但相关管理部门也难辞其咎,对于此类问题,外在的监督控制必不可少。对于教学中底线问题的监督、控制与制止是教学督导的职能所在,是要着重把握的。教学督导中要始终坚守方向性的底线思维,在思想与政治、发展与教育等方面把好底线。

  二是整体观照。教学督导具有三大职能:一是监督检查,分析评价;二是信息反馈,指导激励;三是沟通协调,参谋咨询。这三大职能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共同指向教学目的的实现、教学质量的提高。在现实的教学督导评课中,却仍然存在着将三者割裂的现象。例如,教学督导中只注重对教师教学的监督检查与结果性评价,却很少对结果进行具体分析与解释说明;对于在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很少进行可操作性的指导和理论的指引。因此,对于教学督导职能,需要全面认识、整体发挥,以保证督导工作的科学性、意见的权威性。

  从教学督导对象来看,在教学督导中,需要整体把握督导内容。教学督导不仅包括督教,还包括督学、督管,三者紧密联系:对管理层面的督导(督管)为督教和督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与保障;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督导(督教)有利于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与专业素养,进而提高教学效率;而督学是督教和督管的成效体现,是教学督导的落脚点。因此,在教学督导中,督导员需要将督教、督学、督管结合起来考虑,从整体上把控三者的关系,实现督导效能的最大化。

  三是积极性状态。教学积极性是教师课堂教学中呈现出来的一种积极的状态,是教学成功的动力性指标和因素。积极性状态既是教学督导评价课堂教学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教学督导在课堂教学中需要引导师生为之努力的方向。

  教学的积极性,按主体可分为教师的积极性、学生的积极性,根本在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督导中,对于那些教学能力强、水平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督导员应给予肯定、表彰,并鼓励这些教师积极总结心得,形成可供学习参考的教学经验与模式进行推广。同时,“主动指导教师将其特色经验构思成文,经过理性思考,上升到教学理论层次,引导教师成为真正的研究型教师,为学校其他教师树立榜样,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双边活动,不能是教师或者学生个人的独角戏。在教学督导中,不仅要观测、提升教师的积极性,也要着意学生积极性的激发与维持。在教学督导中,督导员需要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多方位的监督与指导,通过听课、检查作业、个别谈话、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对于那些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方法科学、效果良好的学生,督导员要加以表扬,同时通过多种形式介绍和推广其学习经验,以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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