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传承与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是一个时代命题。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的重要命题,并把“中华美学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在此之前,学术界尤其是美学界对于中华美学精神虽有探讨,但并未作为一个重要概念明确提出。中华民族历经数千年的发展,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观、审美观和艺术观,中华美学精神便是这种审美观的集中体现,是中华文明区别于其他文明的重要表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中华美学精神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中国人特有的气化论的宇宙观,以农耕为主的生产方式,以血亲为基础的宗法制社会,以及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是我们理解中华美学精神的基础。儒、道、佛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丰富多彩的民间信俗同样是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们对于中华美学精神的塑造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使中华美学精神呈现出精彩的内涵,形成了刚健有为、中正典雅、和谐朴茂、气韵生动、清旷简淡、乐天重生、热闹喜庆等美学观念和审美趣味。新时代的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应以传承与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为责任,建构当代的美好生活。
我们处于一个全球一体互联、多元共生的时代,在这个全球互视的时代,五彩缤纷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景观被放置到聚光灯下,差异性、地方性、民族性和认同性等问题大大凸显。中华文明有着五千年光辉璀璨的文明史,不仅铸造了中华民族的辉煌,也为世界文明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其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对于如何实现这一梦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其中,中国精神是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力量和文化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提到,“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因此,要弘扬中国精神,必须传承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美学精神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达方式、美学特点和内在意蕴,中华美学精神又是中国精神的审美层面,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审美上的体现。
对于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讲求”:“中华美学讲求托物言志、寓理于情,讲求言简意赅、凝练节制,讲求形神兼备、意境深远。强调知、情、意、行相统一。”三个“讲求”道出了中华美学精神的要旨。应当看到,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中华美学精神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
如何界定中华美学精神?中华文明经由数千年的演进,相承不替,兼容并蓄,保持着高度的整一。千百年来,中国人在面对自然、人生和文艺之时,形成了特有的审美方式、审美观念、审美偏好和审美理想,它们凝结而成中华美学精神。
在理解中华美学精神时,可以将其与中国文化精神和中国艺术精神并置齐观,看其同异,因为学界对后二者研讨已多,这些成果对于我们把握中华美学精神不无助益。
著名哲学家张岱年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理解为一个包括诸多要素的统一体系,其主要要素有四点:刚健有为;和与中;崇德利用;天人协调。其中“天人协调”思想主要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与中”的思想主要解决人与人的关系,包括民族关系,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人伦关系;“崇德利用”思想主要解决人自身的关系,即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关系;而“刚健有为”思想则是处理各种关系的人生总原则。四者以“刚健有为”思想为纲,形成中国文化基本思想的体系。
从内涵来说,中华美学精神与中国文化精神、中国艺术精神有所差异。中国文化精神着眼于整体性的中国文化,而中国艺术精神则集中于艺术,尤其是以诗书画为代表的文人艺术,它是中华美学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外延来说,中国艺术精神涵括于中华美学精神之中,而中华美学精神又包容于中国文化精神之内。
时至全球化时代,相比传统中国,我们的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社会结构、文化心理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迁。虽然如此,历经数千年之久形成的中华美学精神仍然作为基因性的存在,潜存于每个中国人的意识深处,深刻影响着我们的审美偏好、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当然,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毕竟有很大差异,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有必要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需要学界下大功夫,仔细探讨并领会中华美学精神的丰富性和深刻性,以适应当代人的审美需要和文化需求,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道路。因此,我们应该在当代文艺作品中传承与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为中华美学精神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创造性地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美学精神。
(作者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人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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