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所讨论的“马克思政治哲学”,主要是指与平等的权利、公正的分配等重大现实问题相关联的规范性政治哲学。在某种意义上,学术界是以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为切入点,来理解和建构这种规范性的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这一学术理路有其不可否认的意义,但也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当代西方政治哲学是一种纯规范性的理论,它不仅没有把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当作立论基石,甚至在其逻辑中潜含着一种排斥后者的力量。故而,一旦把马克思政治哲学理解和建构成一种类似于罗尔斯政治哲学的纯规范性理论,就很容易把马克思思想中最根本的东西遮蔽起来。所以,需要辨明的问题是:我们是否有理由在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路上,理解和建构马克思的政治哲学?
黑格尔的启示
要把握上述问题,需要一个切实的思想史维度,而黑格尔则是一个不能绕开的思想史坐标点。众所周知,黑格尔的政治哲学主要展现在《法哲学原理》中。《法哲学原理》在结构上分为三篇,分别是抽象法、道德和伦理。第一篇“抽象法”里面的所有权、契约,我认为是洛克的问题,更明确地说,这是洛克在契约论框架下所推出的从属于自然法的东西。如果说洛克是近现代政治哲学之父,那么所有权、契约恰恰就是近现代政治哲学的“根基性”问题。黑格尔显然充分认识到此“根基性”问题的重要性,但他并没有停留在洛克的层面上,也就是没有在契约论框架下、用自然法来阐释所有权和契约,而是将之界定为“抽象法”。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运用的基本论证方法,就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辩证法。所以,他不是在第一篇中,而是在走向“具体”之后的第三篇即“伦理”中,完成对所有权和契约的阐释的。如果第一篇讲的是洛克的问题、第二篇讲的是康德的问题,那么只是到了第三篇,黑格尔才真正在讲自己的问题。人们通常会认为,在第三篇中,国家代表了最高的伦理实体,因而也是最能展现黑格尔政治哲学之思想精华的部分,但其实,这一篇中的“市民社会”可能占有更为重要的位置。将抽象法与市民社会结合起来理解就会发现,市民社会恰恰就是黑格尔界定所有权和契约的历史框架,因为黑格尔要明确告诉人们的是,所有权、契约等抽象法和形式法,是植根于在现代世界中形成的市民社会的。
近代西方社会从传统封建社会向现代商业和市场社会转型的核心,就是作为需要和劳动之体系的市民社会的形成与不断走向成熟。在这个转型中,一系列带有规范意义的问题,如合法的所有权问题、基于契约的公正交换和分配问题,都凸显了出来,这在某种意义上造就了洛克以来的政治哲学。洛克、休谟及亚当·斯密等人,实际是站在现代市民社会的历史地平线上来构建各自的政治哲学的,但他们都缺少一种面向市民社会的深层次的历史性研究。在此意义上,黑格尔在市民社会这个框架中阐释所有权和契约,第一次将近代以来,特别是洛克以来的政治哲学推向了它本该到达的历史深度。事实上,黑格尔的思考既在一定意义上符合实际历史,也表征着一种历史性的思想建构。当然,黑格尔还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这种更深层次的历史性视野,这也是马克思与黑格尔相分野的地方。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批判与政治哲学奠基
马克思与近现代思想史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充分反映在他对市民社会的批判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批判深受黑格尔的影响,但他不像黑格尔将批判的矛头仅指向道德与伦理、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分化,马克思要批判比这种分化更根本的阶级和社会分化。从洛克到亚当·斯密这些政治哲学家将市民社会界定为由平等的自然个体所组成的、符合理性契约精神和公正原则的关系体,黑格尔看到了市民社会中的矛盾,将之指认为原子化的、充满利益竞争关系的领域,马克思则又比黑格尔更进一步,将市民社会所承载的关系,认定为“迄今为止最复杂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资本关系。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批判,已经远远超越了黑格尔的伦理意义,而是涉及对资本关系中最深刻社会矛盾的揭示,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题中应有之义。由此来看,马克思实际是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推进和完成其对市民社会的批判的。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批判,使他实质性地介入自洛克到斯密再到黑格尔的政治哲学问题域,因而,所有权顺理成章地成为《资本论》及其手稿的一个重要论题,这是我们把握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关键之所在。不过,马克思既没有在洛克的意义上,借助于自然法来为所有权的合法性作辩护;也没有在黑格尔的意义上,倚重于国家来为所有权赋予伦理性规范,而是致力于批判所有权所关联到的剥削关系。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这个问题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转化”;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这个问题则就是他所说的“工人丧失所有权,而对象化劳动拥有对活劳动的所有权”。通过阐述这个问题,马克思告诉人们,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所有权及相关的实定法已经成为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阶级分化及由之造成的不平等,才是所有权背后最鲜活、最真实的历史实存。由此可见,马克思的政治哲学不仅是接着洛克、亚当·斯密特别是黑格尔来讲的,更深刻的地方在于,他以政治经济学批判所特有的视角,透彻地呈示了所有权、公正何以可能的问题。因此,从洛克到黑格尔再到马克思,代表的是一条历史感不断增强的思想史线索。在这条线索上,黑格尔相对于洛克的推进,在马克思这里则形成了一种质变,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成为政治哲学的根本逻辑,或者也可以像阿伦特所说,政治哲学由对行为规则的制定,变成了一种历史理论。这种历史理论并没有疏离政治哲学所特有的东西——规范性,而是把规范性建立在了实实在在的现实基础上,用马克思的话来概括,大概就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
《资本论》研究与政治哲学研究
不容否认,在当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有两个领域备受瞩目,一是关于《资本论》的研究,二是政治哲学的研究。人们可能会认为,这两个领域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和交集,因而相互之间也不存在对话与融通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但如果上文论述表明,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应当成为我们理解和建构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语境与理路,那么,实现这两个领域的对话与融通,就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进而言之,这种意义不仅仅体现在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理路的厘定上,同时也体现在对《资本论》理解的提升上。
《资本论》是一个复调式的文本,我们固然可以从多个视点、在多种意义上来对之进行解读,但我认为,政治哲学这个视点,是尤其不能缺少的。理由在于:根据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自己理论历程的回顾与总结,他是为了从根基上理解法的关系,而转向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所以,他虽然经历了一个从早期的政治批判向后来的经济批判的转向,但经济批判本身并不是目的,毋宁说,他的最终目的在于,解决从法的关系中所折射和连带出的政治哲学的问题,包括社会公正问题以及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问题。简言之,《资本论》的最高问题不是“经济”上的,而是“政治哲学”上的。从政治哲学来理解《资本论》,不仅不会降低这个文本的思想意义,相反会使之上升到应有的思想高度。由此可见,积极推动与实现《资本论》研究和政治哲学研究的对话与融通,对这两个领域而言,都是有深刻的学术理由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政治哲学建构的价值前提、思想资源和实现路径研究”(17ZDA10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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