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一体化进程
2020年11月16日 10: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1月16日总第2048期 作者:迟福林

  粤港澳大湾区在公共卫生与医疗资源方面都有较好的基础。如果能尽快在公共卫生一体化上形成机制化安排,将提升共同抗疫的效果,提升重大疫情联防联控的协同效应,由此奠定“健康湾区”的重要基石。

  广东应通过服务贸易一体化,加快推进大湾区公共卫生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对接。其中包括率先将投资于卫生医疗和其他服务业的港澳资本视为内资,赋予完全的国民待遇,取消对港澳投资者的股比和经营范围限制,确保投资于卫生医疗和其他服务业的港澳资本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同类资本完全相同的优惠待遇。全面实施更加精简的粤港澳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率先实行与港澳在旅游、金融、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健康等产业的自由贸易政策,实现准入时极简审批,准入后一视同仁、平等待遇。率先实行对港澳居民的自由落户政策,对定居广东的港澳居民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保证港澳人才在广东获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此外,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医疗服务规则和标准对接。加强粤港澳三地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粤港澳大湾区要通过强化卫生医疗专业人员交流沟通,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一体化进程,加强各个层次的交流与沟通,为推进大湾区公共卫生治理一体化培养人才队伍、奠定实践基础。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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