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国理政角度阐释美好生活
2020年10月29日 08:5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0月29日第2036期 作者:章忠民 秦关

  2020年6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出版发行。该书与前两卷完整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续写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篇章。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只有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铭记于心、担负于肩,并将其实现程度作为衡量治国理政水平的重要标尺,才能有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首先,治国理政与美好生活具有内在一致性。总体而言,治国理政与美好生活是相互契合的。治国理政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了坚强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不断推进治国理政提供了强大动力。

  第一,新时代的美好生活具有丰富内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及“美好生活”,并将其实现作为全党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美好生活”在广义上主要意指从以人的依赖性为基础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再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从狭义上讲,主要指人在不同阶段的现实生活中所渴望实现的一种未来理想生活状态,具体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即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的生活样态。美好生活的实现,不仅是一种人的主观体验,而且是一个国家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更成为国家治国理政的美好愿景。

  第二,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赋予治国理政特殊含义。“治理”一词,在中国古代汉语中主要是管理、整治的意思,多指向善治良政,具有特殊的历史意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巩固了连接党、政府和人民的桥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秉承善治良政的优良传统,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人民美好生活的追求描绘了宏伟蓝图,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指明了奋斗方向。

  第三,治国理政与美好生活的辩证统一彰显时代价值。美好生活的实现离不开治国理政的推进,治国理政的效能离不开美好生活的检验。一方面,治国理政为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治国理政要遵循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其目标导向在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主要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三个重要时期,目前正在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上砥砺前行。另一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关乎治国理政的发展方向。在此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在治国理政中追求美好生活的现实意义。在真正理解美好生活丰富内涵的基础上,我们需要深刻把握在治国理政中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意义。这既可以为实现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提高思想认识,也可以为推进治国理政的创新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第一,有利于解决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转化意味着:一方面,人民群众对生活需要的内容提出更高要求,需求层次逐步提升。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社会生产力总体水平呈上升趋势,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但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在某些领域的生产力水平仍有待提高,社会供给相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很突出。在治国理政过程中,我们只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才能有效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问题,才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有利于坚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在于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为人民谋幸福”,从客体角度看,是人民在治国理政的宏观环境中努力追求其美好生活的过程;从主体角度看,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治国理政中不断提升人民美好生活福祉的过程。“为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治国理政的历史实践中,推动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为世界谋大同”,是在解决好自己的事情过程中,为实现国际社会的和平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面向新时代,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完全吻合的。因此,在治国理政中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意义之一就在于,可以更好鼓舞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第三,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中国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作出的正确选择。科学的治国理政方案可以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阶段性成果可以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当前,只有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加快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实现更加优质的美好生活。

  最后,在治国理政中实现美好生活的路径选择。在治国理政中寻求美好生活的真谛,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不断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美好生活的实现并不是抽象的宏大叙事,而是由美好生活的主体——人民——来赋予其现实意义的。自从伟大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投身革命事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以来,共产党人始终将解放全人类作为其革命事业的奋斗目标。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理想信念,才为之后中国社会主义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提供了富有感召力、凝聚力的价值取向,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明确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对其根本宗旨的生动阐释,也是推进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更是实现美好生活的价值旨归。

  第二,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治国理政中实现美好生活,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这不仅着眼于对理论渊源的历史传承,而且致力于对理论体系的丰富发展。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理论来源,对当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产生深远影响。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对中国革命、建设时期毛泽东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继邓小平理论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先河,经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再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汇聚成为与时俱进、科学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其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我们党基于世情、国情、党情所形成的重要理论,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科学指引。

  第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治国理政中,我们要始终尊重民意、凝聚民力、改善民生,努力完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全体人民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18JZD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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