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吏“不安其位”加速秦朝灭亡
2021年09月27日 08: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9月27日第2258期 作者:张继刚

  自汉朝以来,以贾谊《过秦论》为代表的文章一直在讨论秦朝速亡的原因。已有讨论通过叙述暴秦来探讨秦亡的历史原因,主要关注普通民众的社会处境。但是,秦吏的处境却未得到重视,故而有必要予以探讨。

  第一,秦律对秦吏之严苛。吏是秦朝统治全国的主要依靠力量,但其处境并不好,秦律对其要求非常严苛。按照秦朝的“七科谪”规定,七种人经常被谪发远征或戍边,第一便是“吏有罪”。例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三十四年,谪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治狱不公正的官吏,要被贬谪到边疆去筑长城或者戍守南越。

  吏若违反秦律,将予以严厉惩罚。《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记载:“甲徙居,徙数谒吏,吏環,弗为更籍,今甲有耐、赀罪,问吏可(何)论?耐以上,当赀二甲。”甲需要迁徙住地,数次请求吏为其迁移户籍,吏推却不办理。秦律对于这个吏的惩罚是罚缴两副铠甲。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辠(罪)之。”(《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负责追捕罪犯的小吏如果知法犯法,自己盗窃,就要加罪处罚,即比照“群盗”罪处理,而秦律对“群盗”罪的量刑重于普通盗窃罪。五人以上即为群盗,“五人盗,臧(赃)一钱以上,斩左止,有(又)黥以为城旦”。群盗罪,赃一钱以上就要斩去左脚,还要处以黥刑并罚做苦役。这条简文体现了对秦吏的轻罪重罚。

  秦律还有职务连坐之法,一人犯罪会连及上司或下属。《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中规定:“尉计及尉官吏节(即)有劾,其令、丞坐之,如它官然。”下属官吏尉计和尉犯了罪,县令、县丞要连坐。从“如它官然”一语可以看出,秦代官府的其他官吏之间都有连坐的规定。这种迫使秦吏互相监视、人为地制造利害关系以加强统治的做法,必然使秦吏处于不安、恐惧的状态中。

  第二,秦律执行之彻底与繁密。秦律对吏的严苛规定,其执行是非常彻底的。《汉书·夏侯婴传》载:“(夏侯)婴已而试补县吏,与高祖相爱。高祖戏而伤婴,人有告高祖。高祖时为亭长,重坐伤人,告故不伤婴,婴证之。移狱覆,婴坐高祖系岁余,掠笞数百,终脱高祖。”秦时,官吏伤人是重罪。刘邦作为官吏,伤人要受到严厉惩罚,夏侯婴为开脱刘邦,自证刘邦没有伤害自己,竟然坐狱岁余,被掠笞数百!可见秦律对秦吏的轻罪重罚和执行之严苛、彻底。

  秦律还非常繁密,《岳麓书院藏秦简》“暨过误失坐官案”记载,一个名叫暨的官吏因工作上的过错,以及因上司或属下而连坐,先后被“八劾”,其中八月的一天中就有“二劾”,“暨坐八劾:小犯令二,大误一,坐官、小误五”。暨为自己申辩说:“不幸过误失,坐官弗得,非敢端犯法令,赴隧以成私殹(也)。”暨解释说,这些过失不是他故意为之,而是不经意间触犯了秦律。可见秦吏触犯秦律,真是防不胜防。

  第三,新地吏地位低下。新地吏是秦新征服地域上的吏,其所处状况更糟糕。《里耶秦简牍校释》载:“廿六年十二月癸丑朔庚申,迁陵守禄敢言之:沮守瘳言:课廿四年畜息子得钱殿。沮守周主。为新地吏,令县论言史(事)。问之,周不在迁陵。敢言之。以荆山道丞印行(Ⅳ8—1516)。”这段简文中记录的是,沮县的县令周在“畜息子得钱”的考核中排名最后一等,因此被任命为新地吏。《岳麓书院藏秦简》(伍)载:“以上及唯(虽)不盈三,一岁病不视事盈三月以上者,皆免。病有瘳,令为新地吏及戍如吏。有適过,废,免为新地吏(276/1865)。”即是说,官吏在一年中因生病不能正常办公达三个月以上者,要被免职;病愈后,要被任命为新地吏或派去戍边,同因为犯有过错被免职、废黜而任新地吏的官吏一样。

  据上述简文可知,工作考核为最后一等的官吏、因身体有病患三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办公的官吏、有过错被免职或者被废黜的官吏,都要被派到六国旧地去任职。其一,这种政策不仅对患病的官吏缺乏关怀,而且他们痊愈后要被惩罚性地任命为新地吏。其二,新地吏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低于秦故地的吏。秦律中言及新地吏,带有很强的贬黜语气,有被发配戍边之感。这些被任命的新地吏,难以达到维持新征服地区统治秩序的目的。

  第四,秦吏参加反秦战争。秦律对吏的处罚,是重于普通平民的。秦律对秦吏轻罪重罚,要求严苛,且有罪的秦吏要被谪发去远征或戍边;又有职务连坐之法,法网细密,稍有不慎便会触犯法律;就连因身体有病患不能正常办公的官吏也要被罚做新地吏;从刘邦之事来看,秦律的执行既严苛又彻底、坚决。在新征服的地域上,新地吏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很低,所处状况更不好。在如此繁密、严苛的秦律之下,秦吏作为秦政权维持统治的主要依靠力量,一直处于紧张和恐惧之中,所处境况很糟糕。

  秦朝对秦吏过于严苛,致使其国家归属感不强,秦吏是慑于刑杀才去做官吏的。如侯生、卢生相与谋曰:“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史记·秦始皇本纪》)莫敢尽忠是秦亡之前官员的普遍情况。

  正因为如此,大量秦吏参与到反秦战争之中。在刘邦功臣集团中,秦吏占总数的13%,例如,刘邦、张苍、叔孙通、萧何、曹参、郦食其、夏侯婴、陈婴、周昌、周苛、任敖、申屠嘉、吴芮等。其中,张苍就是不堪吏治严苛而从秦廷逃跑跟随刘邦起事的。除了反秦的秦吏,还有很多秦吏不战而降,加速了秦朝的灭亡。例如,刘邦西攻秦,秦吏放弃抵抗者为数不少。秦吏“不安其位”,加剧了秦朝“土崩”之势。

  (本文系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东汉士大夫群体与地方社会秩序研究”(YB02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