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
2019年06月20日 08:4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6月20日总第1717期 作者:鲁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今年初,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迈向普及化,职业教育在人们心中的地位逐渐走低。当前,培养新时代“大国工匠”离不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同时也十分需要专业特色鲜明的高质量职业教育。面对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我们需要重新定义职业教育的新时代内涵,构建符合产业行业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个人成才的多元复合型职业教育。

  《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可见,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平行对等的一种教育类型,而非隶属于普通教育的一种教育层次。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以普通教育为参照系,忽视了其与行业产业的天然联系,降低了其服务产业行业需要的社会属性,客观上造成了社会公众与办学主体对于职业教育的“类差异性”认识不足,导致职业教育的本源优势逐渐丧失,走向与普通教育同质化竞争甚至夹缝中求生存的尴尬境地。通过对当前职业教育办学现状进行系统分析,发现其在理念与导向上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人才培养体系上,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教材体系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仍与普通教育“趋同化”,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对模糊,职业教育的“职业属性”显识度不足;二是在产教融合上,职业教育精准对接产业行业需要,有针对性开展人才培养的“契合度”不高,产业、行业与职业三位一体的教育协同力尚未完全形成,职业教育与职业(执业)资格认定的衔接还未全面形成;三是在教育质量上,职业教育的生源输入与培养输出质量之间的“剪刀差”逐渐增大,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危机,对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此外,由于高等教育迈向普及化等教育外部环境的影响,职业教育的办学目标与定位出现偏差,由偏重“专业+技能”的复合型教育转而倾向于衔接高等学历教育,降低了职业教育本身从“专业+技能”到就业的核心竞争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职业教育的渴求愈发迫切,从“中国制造”的量变到“中国创造”的质变,再到构建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和制造强国战略的实施,都离不开具有较强专业能力与素养的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破解当下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现实困境,需要从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师生特点和配套政策等方面入手,瞄准社会需要这一核心要素,实现新时代职业教育的转型发展。一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突破传统思维定势,将职业教育定位为“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内容优化、教育体系完善和教学方法创新上凸显职业教育的“类差异性”,打造产业化、行业化和标准化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与特点,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和产学研一体。将校企合作从现有的实践教学层面延伸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方位、全过程,逐步建成办学主体多元、培养方式多元和能力素质多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三是瞄准潜在“人口红利”,打造我国职业教育的4.0版本。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加之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这就从生源数量上保证了其在一段时期内发展规模的稳定性。同时,随着国家层面“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职业教育层面的综合改革也必将向纵深推进。根据《方案》的文件精神,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的改革即将从政府主导走向政府统筹、社会多元参与的全新格局,在此基础上,社会需求必然也必须成为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风向标”,其中既包括对专业设置等人才培养体系的要求,也包含对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等人才培养质量层面的标准。要在职业教育的全过程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彰显新时代劳动者的崇高职业理想与道德品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

  此外,结合《方案》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相关要求,为了最大限度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的“社会属性”和“需求导向”,凸显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的“类差异性”,还要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高度重视“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和“职业教育”三者有机融通,实现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教育乃至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无缝衔接。特别是要在《方案》中提出的 “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等先行先试政策的基础上,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快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重点强化该类学校的职业特性,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二是将“双师型”人才培养落到实处,尤其是强化职业技能,加快推行执业(职业)资格与职教师资职称的互认互通机制。三是尽快制定具有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师资格招聘制度,将“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吸纳到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中来,有效破解技能型人才进入职业教师队伍的制度性障碍。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第七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江苏省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研究”(苏教法函〔2018〕6号)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高教研究所、江苏省民办教育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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