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本是一名道德哲学教授,其著作《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引发了争论不休的“斯密悖论”:以利己心为核心的经济观和以同情心为核心的伦理观。“斯密悖论”肇源于19世纪末的德国历史学派,但此悖论最重要的影响还要追溯至19世纪70年代马歇尔在其任教的剑桥大学提出将经济学从伦理学学科中独立出来的主张。自剑桥大学1903年举行第一次经济学荣誉考试的一个多世纪来,经济学成为整个社会科学的“皇后”。学界关于“斯密悖论”有许多讨论,时至今日在新兴的经济伦理学中达成了一个比较重要的共识,如阿马蒂亚·森所说的:“如果对亚当·斯密的著作进行系统的无偏见的阅读与理解,自利行为的信奉者和吹鼓者是无法从那里找到依据的。实际上,道德哲学家和先驱经济学家们并没有提倡一种精神分裂症式的生活。是现代经济学把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狭隘化了,从而铸就了当代经济理论上的一个重要缺陷。”就当代经济发展状况而言,“斯密悖论”已不再是理论问题,作为一个现实的经济伦理问题,它诘问着所有经济伦理学者: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中实现道德谋划是否有必要且可能?
阿马蒂亚·森认为,现代经济活动中道德谋划的失败主要是由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后主流经济学祛伦理化造成的:“由于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在那时被认为是规范的或伦理的,当然也可以由此说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我发现这是一个容易理解却难以接受的命题。如果这个命题能够成立的话,那么伦理的等同于无意义的。”阿马蒂亚·森将这一“莫名其妙的原因”归咎于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学理论,如罗宾斯在《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中所说的:“除了把经济学与伦理学并列,以其他任何形式把它们结合起来的企图,在逻辑上似乎都是不可能的。”
依据阿马蒂亚·森的说法,经济学祛伦理化进程是由人为的原因造成的。这一过程肇始于马歇尔提出的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学科分化主张,发展于罗宾斯等人对于经济学祛伦理化的推动。但耐人寻味的是,罗宾斯在20世纪30年代所提出的观点直至1980年之后才被理论界普遍接受。仔细回顾经济发展史就会发现,在世界范围内全面兴起的经济学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为事件,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那么,推动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的内在要素,以及推动经济学快速发展的客观原因究竟是什么?
回顾这些“莫名其妙的原因”,首先需要探究人们接受这一普遍观点的客观原因是什么。从经济学与伦理学长期发展的历史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正当性提供了强有力的辩护。这一理论在当时是一种新型的处理经济关系的开端,被称为“无形的手”。在此之前,处理经济伦理关系的核心原则被亚里士多德描述成这样:“国家的目的是美好生活的普遍促进。而经济的目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挣钱是不得已而为之,财富显然不是我们真正要追求的东西,只是因为它有能达到其他目的的工具性用途,而经济的终极目的则是政治。因此,政治也被亚里士多德称为“指挥者的艺术”。而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则把亚里士多德确立的经济与伦理的关系颠倒了过来,政治的指挥地位被“无形的手”悄然取代了。某种程度上,这支“无形的手”确实不负众望,在调节社会生产、生活的道德关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马歇尔总结的那样:“所有处理形而上问题的学问是宗教的,处理形而下问题的学问是经济的。”虽然这种看法非常极端,但从这段历史的发展脉络里,可以管窥出这样的事实:处理人们生产关系和日常生活的伦理学正在发生着巨大的根本性变化——以伦理学为基础、以政治为目的的传统道德治理方式,被以利益为基础、以经济为目的的现代社会治理方式所替代,而20世纪80年代强烈的经济学祛伦理化运动只是以上情况的发展和延续。正是生产关系的变化引发了道德规划的彻底变化以及人们对现代经济学理论的普遍接受。简而言之,这些理论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是契合的,与人们的道德生活需要是一致的,这才是其得以普遍化的根本原因。
进一步剖析这个问题的由来,有两个重要的变化值得注意。其一是19世纪以来引发人们生产及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全球性经济活动。其二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实证化。第一个变化引起了这样的问题:依据过去的道德原则已经无法处理近代以来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主要关系,即经济关系。相对于这种经济关系而言,以前的道德原则主要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政治伦理关系。这种道德规范已经不能适应全球化的经济贸易发展需要。第二个变化引起了这样的结果:经济学的研究更加偏好对个人的经济行为方式的研究。换句话说,脱离了政治学和伦理学的束缚,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不再追求人的本质,而成为分析人的行为方式的工具。
这里需要回到“斯密悖论”,如果说经济学研究不再预设人的本质,那么应该如何看待亚当·斯密关于人性的假设?首先回顾一下亚当·斯密那段著名的论述:“我们所需要的食物不是出自屠宰业者、酿酒业者、面包业者的恩惠,而仅仅是出自他们自己的利益的顾虑。”无论是屠宰行业、酿酒行业还是面包行业,这些精细的社会分工的产生距今不到300个年头。可以确凿地说,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行业分工,行业分工又推动了市场经济的产生和演进,而市场经济要求人必须进行一种自觉自利而不自觉利他的经济行为方式。简而言之,人的自利的本性是在频繁的市场经济交易活动中不自觉地形成的。其次回顾一下人类获得物质财富方式的变化。从海上马车夫到日不落帝国,人们开始通过经济手段从全球攫取财富,资本市场迅速勾连起世界的每个角落;而当整个人类被利益的链条连接在一起的时候,也就被道德的链条联结在了一起,因为人总要在经济活动中相互依靠、共同承担风险。简而言之,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和经济依然是纠缠在一起的。因此,认同就成为一件重要的事情,这也是阿马蒂亚·森呼吁重视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在现代经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原因。故而斯密所谓“人生而有之的自利性”,实质上不过是经济活动的客观要求,他的本意并不是将经济活动中的道德规范祛除,而是意在建立适用于现代经济活动的新的道德秩序。
但亚当·斯密建立的经济道德新秩序明显带有传统道德哲学的主观倾向——将人的道德本质预设为“同情”,而这一特征与经济学追求效益的必然性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尽管许多经济学家都声称经济学为人类福祉的增益而努力,但事实证明,目前尚未有一种经济理论使每一个人的福祉都得到恰当满足。这种情况来自经济学目的的二元性:经济所带来的福祉和人的幸福生活的差异。人的效能发挥与人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但二者又不是完全一致的。当效用和人的幸福发生冲突时,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然要求经济活动牺牲个人的幸福,以增益个人的效能。同样,在20世纪80年代流行的经济学祛伦理化运动的实质也源自这一矛盾。“祛伦理化”的本质是重新建立服务于新兴经济活动的道德秩序。然而,当时的经济学家并没有认识到,虽然传统的道德秩序阻碍了经济活动,但道德秩序本身并非无意义,这导致“祛伦理化”带来灾难性后果以及当代经济伦理学的再次兴起。
总体而言,正是人类活动方式的客观变化引起了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学科变化。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关键分歧首先在于经济学的直接目的转变为效益;其次在于二者谁服务于谁;最后才是研究方式上的差别。就此而言,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学科分化以及研究方式的分野的根本原因是人类活动方式的变化——经济活动成为人类最重要的活动方式;直接原因是传统伦理学已经不能满足调节社会活动的需求。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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