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亚飞:从魏泰评刘禹锡诗看唐宋诗论转型
2019年05月13日 09: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5月13日第1690期 作者:唐亚飞

  空前且深刻的转型使唐宋两个时期的诗论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总体而言,前者带有感性色彩,后者绽放出理性的光芒,唐人白居易、宋人魏泰品评刘禹锡诗就是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例子。白居易盛赞刘禹锡为“诗豪”,认为他的“雪里高山头白早,海中仙果子生迟”“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等诗句“真谓神妙”,然而,魏泰却批评白居易不擅评诗,认为刘禹锡的这些诗句“皆常语也,禹锡自有可称之句甚多”。白居易欣赏的是刘禹诗歌的豪放,魏泰则认为刘禹锡诗并无出奇之处。魏泰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宋代人对刘禹锡诗歌的态度,且投射出唐宋品评诗歌的差异,对后世颇有影响。

  从作者到读者

  魏泰关于诗学的论述,不仅从作者的角度考察诗歌创作,也从读者的角度分析他们的阅读期望。从创作角度看,魏泰主张“诗主优柔感讽,不在逞豪放而致怒张也”,并以杜甫评价李白诗为例,认为杜甫的评价印证了自己的主张。

  魏泰认为诗歌述事当详则详,当简则简。叙事周详,其目的是寄情,一方面可以发扬诗歌讽谏的功用;一方面使之感人至深,然后使人自戒。叙事简略,其目的是以简短的文字表述一事,所以魏泰认为王禹偁《橄榄诗》“南方多果实,橄榄称珍奇。北人将就酒,食之先颦眉。皮核苦且涩,历口复弃遗。良久有回味,始觉甘如饴”“六句说回味”不如欧阳修“甘苦不相入,初争久方知”快健。由此可知,叙述详略的度,在魏泰看来,即是否寄情,寄情则详,否则略。

  魏泰认为诗歌之情贵隐,情感隐匿于文字间,所以读者要“感会于心”才能品鉴其中的余味。他对比《诗经》和《楚辞》,认为《诗经》的部分诗句只是叙事,并不能像《楚辞》那样感人至深。虽然魏泰的论述不一定精准,但他有关情隐的阐发是余味说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魏泰诗学理论的重要一环。

  魏泰虽然反对蹈袭,但后作如能“思之愈精”“造语愈深”便可达到“袭而愈工”的效果。实际上,魏泰是在强调诗歌必须有所创新,使之具有“气格完邃”“峻洁不凡”的品质,所以,魏泰说章疏“福不盈身,祸将溢世”没有韩愈“欢华不满眼,咎责塞两仪”精工;李华凭吊古战场的诗句“其存其没,家莫存之。人或有言,将信将疑。娟娟心目,梦寐见之”亦不如陈陶“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从阅读的角度看,魏泰“凡为诗,当使挹之而源不穷,咀之而味愈长”的见解,即读者在阅读诗作的时候,总有发掘不尽的内涵;品评诗作的时候,总有隽永的诗味。魏泰在谈及“余味”时说:“‘桑之落矣,其黄而陨’‘瞻乌爰止,于谁之屋’,其言止于乌与桑尔,及缘事以审情,则不知涕之无从也。‘采薜荔兮江中,搴芙蓉兮木末’‘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我所思兮在桂林,欲往从之湘水深’之类,皆得诗人之意。”因为魏泰将诗定格为“述事以寄情”,所以情被魏泰视为诗歌的核心,这种情必须是“优柔感讽”的,而不是“逞豪放而致怒张”的。由此而论,魏泰所说的“余味”本质上是要求读者挖掘诗歌所蕴含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又被魏泰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余味”说的一个根本前提是创新,所以魏泰说黄庭坚诗“句虽新奇,而气乏浑厚”,没有创新,在魏泰看来就是真正的蹈袭,但是创新还必须有“余味”才是真正的好诗。

  从豪放到含蓄

  根据魏泰的诗学理论,我们可推知魏泰否定白居易观点的原因。刘禹锡《苏州白舍人寄新诗有叹早白无儿之句因以赠之》《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是典型的唱和诗,一首慰他,一首慰己,就题材、内容以及情感而言,确实没有什么新意,但二诗的文学造诣的确精湛。如用典方面,刘禹锡遵循无一字无来处的原则,且非常切题;就情感而言,二诗充满人生昂扬的豪迈之气,尤其是“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不仅气势豪迈,且情思至深。刘禹锡虽“最长于刻划”“始以议论入诗”,但他运用自己的才学去驾驭旧有的题材、内容和情感与魏泰创新的原则存在冲突。此外,二诗所展现的豪放也与魏泰的诗学主张存在分歧。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一些刘诗的名句亦被魏泰视为寻常之语。

  魏泰虽然否定白居易的评价,却没有彻底否定刘诗,认为刘诗“自有可称之句甚多”“固有好处”。刘禹锡半生处于贬谪,但在人生的逆境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位诗人“饱霜孤竹声偏切”的坚毅,也流露出他“带火焦桐韵本悲”的失落。魏泰诗论注重作者阐明家国情怀,所以魏泰对杜甫的评价很高。刘禹锡的咏史诗也呈现强烈的家国情怀,达到优柔感讽、韵味隽永的境界,不过魏泰也强调咏史必须尊崇人伦之礼和历史事实,所以类似《马嵬行》《咏史·二》这样的诗作并不符合魏泰的要求。刘禹锡政治讽刺、指斥时弊的诗歌与白居易的乐府诗不同,魏泰评价白居易乐府诗说:“其述情叙怨,委曲周详,言尽意尽,更无余味。”刘禹锡的特殊境遇,使他不可能像白居易一样以一名言官的身份畅叙时事,只能以委婉且含蓄的口吻表达,反而增添了刘诗的余味。

  儒家强调“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刘禹锡的境地使他兼具达和穷的性质,所以一方面他怀有兼济天下的志向,一方面又不断独善自身。刘禹锡的特殊境遇使他咏出“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情,但是魏泰在其诗论中明确反对豪迈之情,他更倾向于带有悲情色彩的感讽诗,所以刘禹锡创作的怀乡之作和倾诉自己痛苦遭遇的诗篇在情感方面更为魏泰所认可。但魏泰认为这种情感又必须以含蓄的方式传达,既不能像《诗经》比兴手法那样令人无法把握诗歌的情感,也不能过于表露自己的情感。刘禹锡贬谪初期抒怀诗篇并非盛气写之,而是以客观的心态述说,如《闻道士弹思归引》:“仙公一奏思归引,逐客初闻自泫然。莫怪殷勤悲此曲,越声长苦已三年。”诗中,作者点明自己的思乡之情,又不至于太过悲切,这正是魏泰所提倡的“诗主优柔感讽,不在逞豪放而致怒张”。此外,刘禹锡从司马量移刺史后,他的诗作的讽刺意味明显减少,但是人生感悟却相对增加,这些也是诗人“思之愈精”“造语愈深”的结果,这些诗作显然符合魏泰的诗学主张。

  从浪漫到理性

  清人潘德舆指出“香山赏梦得‘雪里高山头白早,海中仙果子生迟’‘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数句,泰云:‘皆常语也。’泰之独得悬解,不依傍前辈如此”,足见魏泰独到的诗学眼光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魏泰的论述由崇拜到客观,从诗学的角度客观评价刘禹锡的诗歌。明陆时雍说“刘禹锡一往深情,寄言无限,随物感兴”,这恰好与魏泰的余味说相符,但魏泰否定白居易的评价实际上是在否定刘白唱和诗篇,对部分刘诗,魏泰是认可的。魏泰的见解,打破了白居易对刘诗过高的评价。宋代以后,世人对刘诗的评价不再以白居易的评价为标杆。如明宋濂说“刘梦得步骤少陵,而气韵不足”,清乔亿说“梦得诗多杰作,特古、选不及子厚、东野,歌行不及退之、长吉,要非张、王可望也”,清刘熙载说“刘梦得诗,稍近径露,大抵骨胜于白而韵逊于柳”,都是比较中肯的评价。

  其次,明清的部分诗论直接继承魏泰的论述。如明代王世贞说:“白极重刘‘雪里高山头白早,海中仙果子生迟’‘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以为有神助。此不过学究之小有致者。”清代王士祯说:“乐天作《刘白唱和集解》,独举梦得‘雪里高山头白早,海中仙果子生迟’‘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以为神妙。且云此等语,在在处处应有灵物护之,殊不可晓。宜元白于盛唐诸家兴象超诣之妙,全未梦见。”二人的论述与魏泰相似。

  宋代的理性精神,使宋人更具怀疑的精神和探索的欲望,这与唐代的浪漫气息截然不同。白居易从豪放的角度评价刘禹锡诗歌,带有明显的感性色彩。魏泰根据自己的诗论评价刘诗,展现出宋代的理性精神。当然,我们也不能过于美化魏泰的诗论,他的诗论有独到精彩的地方,却也有武断之处。他认为欧阳修的诗歌“才力敏迈,句亦清健,但恨其少余味尔”,这些恐非确论,但魏泰评点刘禹锡诗歌确实有其自身的合理性。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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