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普惠金融进入新阶段
2019年05月13日 09: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5月13日第1690期 作者:记者张译心

  本报讯 (记者张译心)由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数字金融发展与转型升级”成果发布会近日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第二期,2011—2018)》《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与监管》等多项成果。

  数字金融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途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第二期,2011—2018)》认为,数字普惠金融是在我国实现低成本、广覆盖和可持续的普惠金融的重要模式。近十年来,数字普惠金融的实践也初步证明了其可行性与可复制性。数字普惠金融为经济落后地区实现普惠金融赶超提供了可能,并为广大中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获得低成本的金融服务奠定了基础。

  《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第二期,2011—2018)》还总结了中国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第一,长三角地区发展领先,特别是杭州市和上海市的市辖区在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方面较为突出。第二,一些中部地区的省份和城市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发展迅速,出现了明显的数字金融“中部崛起”现象,东北和西部的部分地区则出现相对增速放缓的现象。第三,与第一期的指数相比,本期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数字金融使用深度相关数据的增长已经成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增长的重要驱动力。这表明,中国的数字普惠金融事业已经走过了粗放式的圈地时代,进入了深度拓展的新阶段。

  从资产规模、杠杆率和关联度等多指标衡量,主要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已具有系统重要性。《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与监管》认为,不同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特征存在明显差别。然而,现行的分业监管框架难以有效监管多牌照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其主要影响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法律制度不完善和监管主体不明确易导致金融控股公司在集团层面监管缺失,分业监管易出现交叉领域和关联交易的监管空白;二是在分业监管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经营易进行监管套利,行为监管缺失导致部分金融控股集团野蛮生长;三是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难以实现动态平衡,“一刀切”的金融监管操作难以实现分类施策。

责任编辑:崔岑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