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是法治中国理论探索的重大创新成果。为深入推进“一体建设”伟大实践,需要多角度、全方位地对其加以学理阐释,本期“特别策划”约请相关专家就此撰文。
我国2035年的远景目标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包括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未来如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已然是一个十分现实、紧迫而又重大的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专门强调:“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国家监察体制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重大反腐制度安排,此项制度与域外相关制度有着重大差异,因此,需要借由中国理论话语对此进行解读。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日趋健全并且在实践中充分展开,与之相应的监察人才培养理论体系和监察学科建设体系如何建立,便成为一项具有高度紧迫性的理论研究课题。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逐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基本路径。它强调国家、政府和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并且应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有效治理国家、政府和社会,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有机统一。这种三元互动的法治模式改变了现代西方建立在“国家—社会”二元区分基础上的国家主义法治模式,具有深厚的理论意涵。
建设法治中国,要求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进行整体谋划和协调推进,充分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有机结合,高度重视整合力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所有这些工作中,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具有基础性、广泛性和根本性的前提和任务。脱离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个前提,脱离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这个灵魂,就很难说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客观必然性,很难说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理论贡献,很难说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独特优势。习近平法治思想包含非常丰富的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文化基础,也是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文化基础。
运用信息和数字科技提升治理水平和制度效能,一直以来被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路径,在今后也应成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就追求实现“良法善治”而言,法律体系完善、法治意识塑造和法治人才培养,在当下和未来仍将十分重要。但在日益复杂、不断变化的社会治理需求面前,纯粹的人文性努力有其功用“天花板”;只有积极进取地坚持技术应用探索,才能不断发掘提升治理能力和成效的新空间。截至目前,已在诸多领域形成了包括“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智慧法院”“健康码”以及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引发世界关注的中国式治理样板。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一新的时空转换中,中国将成为人类法治文明最大的实践场和蓄水池。一方面,中国法的实践及其经验必将影响到更多国家、地区与国际社会;另一方面,国际法也要因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带来的国际格局变化而进行调整。大变革时代,人类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在“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的探索中,中国法与国际法必将以更加深刻和频密的互动,不断为人类法治贡献新智慧和新方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三位一体的法治中国”不仅从构成要素上明确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而且从方法论上回答了如何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时代课题。
2020年11月,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其中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这一战略布局的形成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其落实则要立足法治中国的精神内核确立“合规”的基本进路。
依法治国首先要解决法治规范的供给问题,两个“十六字方针”中的“有法可依”和“科学立法”,皆是为了使法治建设有充足和高质量的规范供给。在推进法治中国一体建设的过程中,同样存在规范供给的问题,目的是使国家、政府、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方面,这要求实现全方位、多领域、无盲区的法治。与之相适应的规范供给也必须是多元化的,主要包括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体系、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体现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社会规范体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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