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红嫂精神作为山东省独具特色的红色文化精神,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但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沂蒙红嫂精神的研究存在两点不足:其一,用对沂蒙精神的研究掩盖了对沂蒙红嫂精神的专门性和独特性研究。其二,对沂蒙红嫂精神的内涵、特质等基本问题,缺乏统一的概括与凝练。这导致人们对沂蒙红嫂精神的认识停留于感性层面,缺乏应有的辨识度和深度,不利于沂蒙红嫂精神在新时代的弘扬与传承。为进一步促进沂蒙红嫂精神的传承与发展,充分发挥其当代价值,笔者认为在研究中应抓好三个着力点。
正确认识和处理沂蒙红嫂精神与沂蒙精神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由于沂蒙红嫂精神与沂蒙精神在地源和思想来源上的共通性,我们往往习惯于将沂蒙红嫂精神隶属于沂蒙精神。另一方面,由于沂蒙精神与西柏坡精神、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等齐名,是山东省红色文化精神的代表,沂蒙红嫂精神这一原本独具特色的红色文化精神就显得有些“默默无闻”。诚然,把沂蒙红嫂精神看作沂蒙精神的重要内容,具有沂蒙精神的一般性特征,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不能因为沂蒙红嫂精神是沂蒙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忽略沂蒙红嫂精神本身的独特性,将沂蒙红嫂精神研究湮没在沂蒙精神研究之中。这导致独具特色的沂蒙红嫂精神“平庸化”,也不利于对沂蒙精神的研究。为此,要在全面把握沂蒙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沂蒙红嫂精神研究,既要注重沂蒙红嫂精神与沂蒙精神的共性研究,又要注重沂蒙红嫂精神的独特性研究。
凸显沂蒙红嫂精神中的女性地位和价值。沂蒙红嫂精神的主体是包括“沂蒙六姐妹”“沂蒙母亲”“沂蒙红嫂”在内的千千万万沂蒙女性,不能简单地把沂蒙红嫂完全同化于沂蒙人民中。这就要求我们在凝练沂蒙红嫂精神的独特性时,凸显女性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首先,凸显沂蒙女性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觉悟和信仰。中国共产党的引导启迪、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以及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共同促使沂蒙妇女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真谛,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爱人民的执政党,是人民的领导者、主心骨和顶梁柱,进而坚定了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道路、人民军队以及党的领导的信仰。这是沂蒙红嫂精神的政治灵魂之所在,它凸显了沂蒙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
其次,凸显沂蒙女性的社会担当。沂蒙女性生存于儒家文化浓厚的齐鲁大地,其思想观念和行为较为传统。在主客观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沂蒙女性逐步从传统家庭中走出来,融入社会,参与到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这使得她们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进而催生了担当意识。这种担当既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时代担当,也是以主人翁姿态投身社会实践的使命担当,成为沂蒙女性攻坚克难的动力源泉。
最后,凸显沂蒙女性的无私奉献。无私奉献是沂蒙红嫂精神的内核所在。这种奉献是心甘情愿、无怨无悔、毫无保留的奉献,是“最后一碗米做军粮,最后一尺布做军装,最后一个儿子送战场”的奉献。毅然敞开胸襟用乳汁救活伤员的沂蒙哑女明德英,倾力抚养革命后代而自家孩子却夭折的沂蒙母亲王换于,在冰冷的河水中为战士搭火线桥的沂蒙姐妹,她们用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力为革命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用智慧、勇气和实际行动,推动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充分彰显了沂蒙女性在革命战争中的奉献精神。
深入挖掘沂蒙红嫂精神的当代价值。沂蒙红嫂精神的形成发展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发展理论的科学性、有效性。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主张将妇女解放与民族解放、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相结合,号召妇女到社会中来,将男女平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将妇女群体与民族、国家、社会、性别解放发展相统一。沂蒙女性乃至中国女性的解放发展实践已经证明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发展理论的真理性,这对于当下我们回应西方女权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质疑与诘难,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具有积极意义。
沂蒙红嫂精神的形成与发展实践证明,在任何社会发展阶段,党都要做好妇女工作,激发妇女潜力,充分发挥妇女群体的作用。因为“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到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关系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新时期,我们党要更加注重妇女工作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发挥妇女组织和群体在巩固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中的重要作用。
沂蒙红嫂精神的形成发展实践证明,妇女是推动社会解放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今天,我们要充分发挥沂蒙红嫂精神在凝聚妇女智慧、力量,激发妇女社会担当,调动妇女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方面的价值功用,真正把沂蒙红嫂精神研究好、传承好、发展好。
(本文系2020年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沂蒙红嫂精神研究”(20CZXJ09)、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沂蒙红嫂精神的本质特征及其当代价值”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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