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贝克尔(1873—1945)是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曾任美国历史学会主席,1932年出版《18世纪哲学家的天城》。他本人很中意这部演讲文集,认为这是自己最成熟的作品:“最好的构想、最透彻的思考以及最出色的写作。”在这部文集中,贝克尔就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发表了颇具颠覆性和争议性的看法。
第一,18世纪与13世纪的相似性。《18世纪哲学家的天城》由贝克尔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所做的四次演讲文稿汇编而成,这四篇文章分别为《舆论的气候》《自然法与自然界的上帝》《新史学:用前例教哲学》以及《对于后世的运用》。在这些文章中,他阐发了以下主题:中世纪基督教思想对所谓现代精神的影响,比大家通常认为的更重大、更持久;阿奎那的理论对18世纪某些文人产生了巨大影响;中世纪思想中一些根本性的先入之见,以另一种形式继续存在于18世纪哲学家身上;这些哲学家在摧毁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时,又以新材料重建了它。
贝克尔认为,每个时代都有一种“舆论气候”,由那些为人们本能地坚持的广义上的先入之见构成。他试图证明,与人们以往的认识相比,启蒙思想家事实上更契合中世纪“舆论气候”。他从启蒙运动中找出了一种主导性的基督教世界观,把启蒙哲人诉求的“自然”“自然法”等概念,视为描述基督教上帝特性的新词汇。
贝克尔声称,18世纪哲学家并不是“反历史的”,相反,他们十分关注历史,急切地审视历史,希望从中找到关于人类经验的永恒而普遍的原则。这些哲学家倾向于协调人类经验事实与他们先入为主的信条,包括人并非天生就是堕落的、人生之目的是生命本身、人能够通过理性和经验来自我完善、美好生活的首要条件在于把人的心灵从无知与迷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他们让历史来履行抽象理性的功能:区分天然之善和天然之恶,区分适合于人性的与不适合于人性的各种习俗。他们持一种进步观:现在好于过去,未来必然胜过现在。换言之,这些哲学家倾向于把未来视为一片美好的乐土、一个新的千年王国。他们想让后代来实现基督教理想社会和古代黄金时代的虚幻形象。
贝克尔认为,他们以对人类的爱取代对上帝的爱、以可完善性学说取代赎罪教义、以活在未来世代的记忆之中的希望取代来世不朽之信仰。他断言,中世纪的思维习惯很大程度上依然存在于18世纪,只不过被用来处理新的对象而已;与经院哲学家一样,启蒙哲学家也创建了一座天城,只不过把它挪到了此世,只不过以新的神灵取代既有的神灵。因此,启蒙运动应当被视为中世纪的哲学案例,而不是现代的事例。
《18世纪哲学家的天城》一经问世就引起学界轰动,当然也不乏批评之声,最严厉的批评来自德裔美国学者彼得·盖伊。1957年,盖伊在《政治科学季刊》发表评论文章,认为贝克尔从根本上误读了18世纪的要义,他对启蒙哲学家的批评“具备除了公正之外的所有其他优点”。不过,西安大略大学的罗杰·埃默森为贝克尔做了辩护。
第二,彼得·盖伊对贝克尔的批评。贝克尔认为,思想史家必须考虑持久性和变化的辩证关系,不能被虚假的新奇性与一致性蒙骗。盖伊承认这种忠告的价值,同时指出,贝克尔无疑过于强调了过去的分量和影响。在贝克尔看来,尽管13世纪和18世纪之间的舆论气候发生了巨大变化,不过,它们的联系比表面上看起来或启蒙哲学家所承认的更紧密。盖伊指出,贝克尔此时陷入一种“虚假的一致性”陷阱之中。贝克尔宣称,18世纪和13世纪都是信仰时代,盖伊认为这是在玩文字游戏。13世纪的信仰是服从某种无法证明或论证的事物,而18世纪对理性的信仰,可以用一个更中性的词“良知”来表达。对理性之信仰的证明是公开的,允许审视和反驳。对启蒙哲学家而言,“理性信仰”仅仅意味着理性方法优于其他获取知识的方法。盖伊认为,“谴责启蒙哲学家信仰理性或许是机智的,但是这一悖论解决不了思想史上任何问题”。
贝克尔指出,18世纪思想家嘲笑宇宙是在六天创造出来的观点,但是他们依然相信,上帝根据理性计划为人类创造了这个精美的机器。在盖伊看来,这种宇宙观并非必然就是基督教的,它早就成为斯多葛派哲学的基础。因此,重要的不是这部假定的机器与基督教的相似性,而是它或明或暗地对神迹的驳斥。另外,贝克尔宣称18世纪哲学家相信“灵魂不朽”,盖伊则指出孟德斯鸠、狄德罗等人都是不信教者。
贝克尔力图表明,启蒙哲学家属于自然法传统,自然法是基督教舆论气候与启蒙运动舆论气候之间的重要连接,只不过启蒙哲学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已。盖伊认为,自然法传统是相当复杂的,人们很难清晰地描述其发展、各种成分、变幻的模式和多重影响。在他看来,贝克尔对自然法的粗浅讨论是站不住脚的。首先,贝克尔宣称自然法本质上是基督教的,事实上自然法起源于斯多葛派甚至更早时期。在17世纪早期格劳秀斯等人的著作中,自然法开始剔除基督教因素。基督教的自然法是基于上帝智慧的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现代自然法是世俗的、“亵渎的”和自主的。其次,贝克尔没有认识到,一些启蒙哲学家甚至超越了这种世俗自然法,他们“并未一致地信奉自然法学说,他们为连接19世纪的功利主义和历史主义架起了一座桥梁”。最后,贝克尔没有区分作为修辞的自然法和作为信仰的自然法,把启蒙哲学家的修辞当作他们深刻的信仰,从而得出一种肤浅的看法。
第三,罗杰·埃默森的回应。罗杰·埃默森针对盖伊的批评意见做出了全面回应。在《彼得·盖伊与天城》(1967)一文中,埃默森声称自己要确立贝克尔在《18世纪哲学家的天城》中提出的一般看法而非具体事例的正确性。埃默森认为,这部作品的一大优点正在于指出13世纪和18世纪对知识持相似的态度。这两个时代的大多数思想家认为,他们所承认的真理是必不可少的、普遍有效的、无法被驳倒的。因此,与20世纪的同行相比,启蒙哲学家更具有先验的、“经院哲学”的特性。
埃默森指出,对于理性的接受而言,13世纪和18世纪存在很大程度的相似性。18世纪确实更多地依靠经验来获得思想和知识,但是,它既没有放弃先验的思维模式,也没有丢弃对一些抽象概念(比如人)的系统阐释。阿奎那的著作所构成的宏大的演绎体系,让贝克尔十分震惊,而启蒙时代许多作品以同样的方式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例如,贝卡里亚的《犯罪与惩罚》坚持使用下定义、半演绎的方法。另外,许多哲学家具有一种体系精神,甚至最自觉的经验主义者爱尔维修在《论人》中也无法抗拒演绎和下定义的诱惑。
埃默森认为,如同理性人这个先入之见一样,上帝、灵魂以及一系列抽象概念,也贯穿启蒙运动始终,当时许多人仍然认为,启示是知识可能的来源之一。因此,如果盖伊要全面驳斥13世纪与18世纪具有惊人的相似性的看法,那么,他就得证明贝克尔的哲学家们的思维方式不是源自基督教传统,他们的词汇和组织概念没有隐含基督教思想。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很困难。事实上,人们往往忽视了自然神论者和正统基督教徒之间的相似性。
盖伊反驳了贝克尔所持的18世纪思想家相信灵魂不朽的观点,不过,在埃默森看来,盖伊的论证并不严密。埃默森指出,如果盖伊列举莱布尼茨、亚当·斯密、杜尔哥或者康德,他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埃默森还认为,在基督教社会,大量文献讨论了自然法,它被视为道德法则和“自然的规律”,因此,否定它带有基督教色彩是狭隘之举。
当然,贝克尔对启蒙运动的描述无疑夸大了中世纪思维与启蒙哲学家的连续性。事实上,理性时代比贝克尔所想的要复杂得多。不过,他的著作向史学家们提出挑战,促使他们重新思考18世纪。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征税权问题与美国早期国家构建研究”(21CSS01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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