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之琳先生既是诗人,又是学者,他是如何在这两种身份、两种写作模式中切换的?这是一个有趣的话题。诗歌写作可以是逻辑清晰的,也可以是非逻辑的、跳跃式的,而论文和论著的写作则必须是逻辑严密的,这是两种迥异的思维模式和表达模式。
卞之琳的诗分两类,一类是诗性逻辑的诗,另一类是诗性非逻辑的诗。他的名篇《断章》就属于前者,全篇采用了对称的原则,把“你”和“看风景人”的相对关系写得妙不可言,把“你”比作明月,装饰着“看风景人”心中的“梦”,巧妙地借意象把内心深处的暗恋含蓄地传达出来,是一首意蕴悠长、心思绵密、诗境美妙的绝佳之作。整首诗把诗性与逻辑性高超地融合在一起,读起来让人心驰神往。
他的另一些诗又被认为晦涩难懂,思维跳跃,属于诗性非逻辑的诗。这种晦涩其实是诗歌中的非逻辑性所导致的结果,内在的逻辑被掩藏了,而表露在文字上的那些意象、语言又好像毫无关联、彼此孤立,令人不知所云,一头雾水。比如他的《访美杂忆》组诗,其中一首《纽约看〈第十二夜〉演出》是他写的唯一与莎士比亚有关的诗歌。
摩天楼森林的边缘隙地,/《第十二夜》有戏无台。/连扮管家的,皆大欢喜。/布鞋也正配莎士比亚色彩。/“不惜歌者苦”,过来人慨叹,/“落花时节在异国重逢?”/小人物傻劲,与大局何干?——/就这点也许会更新“美国梦”!
卞之琳描绘的是在纽约观看莎剧《第十二夜》的情景和感受。“摩天楼森林”“《第十二夜》”“管家”“布鞋”“歌者”“过来人”“小人物”“美国梦”,这些意象支离破碎,难以形成一幅清晰的图景,思维极为跳跃。根据他少量的注释,我们努力去解读一下,大致的意思是:在纽约四周都是丛林般的摩天大楼的空隙的小地方,《第十二夜》在一个地下小会堂演出,并无坛台。演员多是青年,应算“下里巴人”,演技极佳,但围坐观众仅三十多人。剧中最有趣的是,管家马伏里奥要高攀主人奥利维亚小姐,结果被众人嘲笑一番,他本是带有悲剧色彩的人物,但这次演出似乎给了他好的结局,具体是如何处理的,不详。卞之琳在异国看到演员穿着布鞋,觉得非常亲切,也非常般配,至于为什么布鞋与莎剧般配?这也不详。前四句是写观剧。后两句则是写观剧人了。落花时节,与故人张充和在异国重逢,看该剧让卞之琳回想起20世纪30年代早期,北平北昆剧团偶有演出,也是观众寥寥,幕布上仅绣古诗两句“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这是卞之琳对如今知音难觅的感伤。最后两句似乎又回到观剧,小演出与当时美国的繁荣相对照,卞之琳认为这些演戏的小人物犯傻,“美国梦”宣传的是人人平等,只要努力,都有出头之日,但实际上,“美国梦”从来不曾“惠顾过”这些小人物。他们能挣到吃饭的钱吗?“美国梦”破碎了。
这首诗寥寥数笔勾勒了纽约小演出的场景和演员,反映了贫穷的美国文艺青年是如何奋斗、如何挣扎着实现自己的戏剧梦想。如果没有卞之琳的注解,没有对他与张充和之间关系的知晓,没有对莎剧的了解,也不清楚纽约小剧场演出的情形,单从字面上根本读不懂该诗。卞之琳把一些没有必然联系、很难让人产生自然联想的意象堆砌在一起,这种必然联系和自然联想就是诗歌的内在逻辑性,如果打破了这种逻辑性,诗就难懂了。他为什么把这首诗写得如此晦涩?不妨揣测一下,一方面,是延续他模仿现代派诗歌的朦胧、跳跃的写法;另一方面,这首诗写于1980年,他与张充和之间的往事已翻篇,虽然伤感,但他不想因为故人重逢而给现有的生活带来影响,所以在措辞遣句上非常谨慎,欲说还休,而这一谨慎含蓄给诗歌本身设置了障碍,使读者对诗歌的接受困难重重。
与学术论文写作不同,诗歌创作是感性的,但诗歌的修改过程却又是理性的。卞之琳常以学者的理性思维来严苛审视自己的诗作草稿,一首诗反复修改,甚至达几十遍,必须改到符合他的审美情趣和审美原则才罢休。他曾自述:“事实上我写诗以至于为文……有讲条理、讲层次、咬文嚼字的洁癖。”卞之琳的诗歌创作深受英美现代派诗歌的影响,比如庞德、托马斯·艾略特等意象派诗人、象征派诗人,注重用一系列意象来隐晦地传达思想,而不是直抒胸臆。
卞之琳的写作分前后两期,前期主要是诗歌创作,后期除了翻译,主要从事学术研究,专门研究莎士比亚、布莱希特等,著有《莎士比亚悲剧论痕》和《布莱希特戏剧印象记》等著作以及诸多论文。写作学术论著靠的是理性思维、逻辑思维,讲究推理,注重论据充分,论点成立。卞之琳在论证上极为严谨、细致,宏观与微观兼顾。如在《莎士比亚悲剧论痕》中,他自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来解读莎士比亚悲剧《哈姆雷特》《奥瑟罗》《里亚王》(卞译)等,对作品的思想和人物做了高屋建瓴、精深到位、逻辑缜密的分析。
他常常从文艺复兴时期的社会背景以及历史史料着眼,逐步论述到人物以及艺术手法。在论述人物时,辩证的思维有助于他对人物有全面的观照,而不是以偏概全。值得一提的是,在学术论文写作中,作为诗人的卞之琳又时不时地会冒出来,显现出诗性特质。比如,他论述奥瑟罗“翻得高,摔得重。他开头飞出去是鹏程万里,他如今撞下来是雷霆万钧”,就不是学术的语言,而是诗歌的语言,描绘了奥瑟罗由前期的理想主义者陡变为糊涂愚蠢、残忍杀妻、终至悔恨自杀的悲剧人物。
再如,卞之琳在1951年出版的诗歌集《翻一个浪头》中反复吟咏:“翻一个浪头,翻一个浪头,翻一个浪头,我们向前涌!”也许他特别喜欢这一比喻,在论述《哈姆雷特》时又借来比喻,认为《哈姆雷特》“在同时代别的作家的一些阴郁气氛的作品当中,矗立为高峰,它的成功又引起许多剧作家‘赶’了一阵‘浪头’”。这种形象化的比喻诗意地赞美了莎士比亚的影响力。卞之琳以诗体译莎士比亚的诗剧,讲究音组、音顿,句句对应,既尊重莎士比亚的原意,又在艺术形式上最大程度地接近莎剧,这在中国的外国文学翻译史上堪称典范,后人莫不敬佩。这一创举大大得益于他精通诗歌创作的才能。他的著述是有逻辑性的,但当他忘我地浸淫于所痴爱的作家时,论述又充满激情,充满诗意。
卞之琳一生的创作和著述融感性与理性、逻辑性与非逻辑性于一体,在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写作模式中自然地穿梭切换,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中国外国文学研究史上呈现出一道独特的风景。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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