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治下的体育公共服务治理
2020年11月20日 08:5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1月20日第2052期 作者:张爱博

  中国之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体制和治理道路。在广大人民对身体健康的美好需求下,中国之治为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实现提供了前提和基础。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通向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重要桥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要以建立和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为落脚点和突破口,加快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破解我国体育公共服务领域难题的钥匙

  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体育消费领域,体育公共服务日趋成为公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要素,对体育的消费需求日益升级,从重视“量”的增加到关注“质”的提高。不断满足人民大众日趋多样化、个性化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不仅要提高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存量,更应注重质量的加强。过去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建设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量和质方面仍存在着诸多问题。

  其一,体育公共服务治理能力较为薄弱。当前体育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是政府。由于所管理的公共事务众多,对体育的微观治理难免存在疏漏;为了更好发挥市场和社团的作用,政府将原来属于行政领域的公共体育治理向市场和社团转移。然而由于市场主体难以在短期盈利,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高,社团组织能力的限制使其难以较快承担政府转移的公共体育服务治理职能。因此,多种原因导致公共服务治理能力整体有待增强。

  其二,体育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体育公共服务资源包括“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硬件资源”主要指公共体育场馆场地、设施设备等,“软件资源”主要指公共体育的健身指导服务、健身消费服务等。“硬件资源”配置的不均衡表现为场馆场地、设施设备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不均衡,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之间的不均衡;而“软件资源”除具有上述不平衡的问题外,还存在着由专业人士参与的健身指导服务不足、商业健身消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

  其三,公共体育投融资不足。由于以往公共体育的资金多来自于财政拨款、体育彩票公益金等体育行政部门的投入,随着公共体育需求的持续扩大,体育行政部门的资金投入已无法满足迅速增长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畅通有效的融资渠道和模式仍未建立起来,导致更多的社会资源难以快速流入体育公共服务领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其四,完善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尚待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应包括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体系、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体育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体育公共服务监督体系等。目前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初见端倪,但受诸多因素限制,需求、供给、保障和监督等环节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通过检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治理情况,发现诸多问题亟须破解,问题的破解需从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的中国之治中寻找答案。

  为提升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治理效能提供保障

  中国之治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领域问题的破解提供了崭新思路。一个清晰完整的体育公共服务治理框架应包括治理目标、治理动力和治理机制。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公共服务治理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协同联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战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体育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动力包括内生动力和外部压力。内生动力来自于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外部压力来自于国内其他文化娱乐服务、国外包括体育服务在内的文化娱乐服务对我国体育服务产生的竞争。体育公共服务治理机制包括参与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

  其一,体育公共服务的参与机制要强调“更好发挥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重要作用”。这里的“举国体制”就是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中是主要的参与主体,对其他参与主体起到了引导和带动作用。在体育公共服务中,政府主导了公共体育资源的供给方向、供给方式,极大地影响着供给效果。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要让市场在体育公共服务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拓宽市场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渠道,将更多的市场主体引入到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战略中,不但要引入市场上的资金,更需要从深层次上引入市场化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机制。在体育社团培育方面,提升体育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从人力资源、组织机构、治理机制等方面搭建体育社团的管理体系,有效提升体育社团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其二,激励机制是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参与主体进行有效激励,激发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体育公共服务中不断创新。创新居于“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可见创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样,在体育公共服务治理中需要创新,服务中的场地设施等“硬件资源”需要创新,治理体系机制等“软件资源”也需要创新,努力实现公共体育资源供给的均等化。为此,要激励参与主体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不断开拓体育领域“中国之治”的新局面。

  其三,监督机制是对体育公共服务过程的约束和控制。体育公共服务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包含若干模块,各个模块相互关联,形成了公共服务治理体系。要保证整个体系运转顺畅,需要从始至终对每个模块及关联进行严密控制和监督,以确保整个体系能够向体育公共服务目标全面推进。

  综上所述,中国之治下的体育公共服务治理不仅要在宏观之“治”下明晰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方向,要在中观之“治”下形成体育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还要在微观之“治”下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的具体执行,进而形成上下联动、前后耦合、协调推进的局面,推动体育公共服务治理落到实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治理转型研究”(15TYB015)、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PAPD)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沈阳体育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