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罗马帝国晚期的《狄奥多西法典》,是日耳曼人大迁徙时所面临的统一的法律体系。此后,日耳曼人纷纷建国立法,打碎了这一法律体系,开启了多元的法律建构进程。随着封建经济社会生活的稳定和发展,中世纪西欧逐渐形成了封建法、教会法、海商法三大法律体系鼎立的局面。罗马法复兴则从法理上把这三大法律体系统一起来,从而形成了中世纪西欧法律的“三位一体”格局。从总体上看,中世纪西欧法律的建构经历了从一体到多元,又从多元走向新的一体的过程。这对重新认识中世纪西欧的法律文明具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中世纪 西欧 法律 多元一体 社会性质
作者张乃和,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暨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天津 3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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