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世纪前20年的西方政治思想界当中,雷蒙德·戈伊斯(Raymond Geuss)和他的“政治现实主义”路径可谓自成一派。相较于21世纪其他知名的政治哲学家,戈伊斯算是“大器晚成”——尽管生于1946年的他已从剑桥大学哲学系教授的岗位上荣休,但其主要著作大多发表于21世纪的头20年;而比他年轻的斯拉沃热·齐泽克和朱迪斯·巴特勒则早在20世纪末期就已蜚声学术界。戈伊斯接过了20世纪西方政治思想对现代政治批判性反思的大旗,并将其熔炼成独树一帜的“政治现实主义”,一针见血地点破了当代西方政治观念中那些脱离历史根基与政治现实的想象面纱,并鞭辟入里地揭示了现代政治的现实本质:政治是一项践行权力与强制力的事业,而非对既成理论尤其是道德学说的简单应用。这一论断不仅对康德以来的西方现代政治学说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更为我们批判性地反思西方现代政治提供了一条清晰而深入的通路。
幻觉与想象
戈伊斯对西方现代政治观念的精准批判,得益于他对德国哲学传统的深入理解。早在1981年发表的处女作《批判理论的观念》中,他就将哈贝马斯和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引介给英文读者,随后又于1999年主编了尼采的《〈悲剧的起源〉及其他》的英文译本。戈伊斯曾多次提及对他产生深远影响的三位德国思想家:马克思对于德国唯心主义思想之脱离实际的批判和对历史语境中社会环境的重视,开启了他对现代政治观念之整全性与连贯性的怀疑;尼采对形而上学传统的驳斥和对历史观念的谱系式考察,为他分析现代政治观念的嬗变提供了绝佳的理论工具;而韦伯对合法性概念的阐释和对权力运作机制的梳理,使得他得以进入现代政治现象的语境中,探讨政治观念与政治现实之间的罅隙与张力。
在思想史领域的深耕为他2001年的著作《政治中的历史与幻觉》提供了宽广而深厚的历史视野。在该书中,戈伊斯勇敢地举起尼采的“锤子的哲学”,对国家、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经济、民主和人权五个元素构成的环环相扣、密不透风的观念集合展开了全方位的解构式分析。在这把“锤子”的敲打下,这些看似不言自明的观念不仅内部存在种种困难,甚至彼此间也难以有机地统合:被普遍认为建立在同意、合理性和共同利益三大原则基础上而获得合法性的现代国家,实际上因其对暴力的垄断而无法完整地实现这三个目标;在观念史演进中一向面目模糊的自由主义则杂糅了过多自相矛盾的有关自由、宽容、个人主义和防范权力的学说,因而很难得到清晰的概念界定;民主概念一直处于描述某种现实制度和勾勒某种理想状态之间的模糊地带,它与国家耦合所形成的大众控制又同自由主义原则难以协调,使得三者几乎形成了一个“不可能三角”;而权利概念不仅只是在历史上偶然地同自由主义结盟,还因其变化多端的性质而很难被清晰地掌握,自然权利学说在起源上(洛克那里)所预设的基督教神学背景和对自然资源的无限性,更使得其难以在西方社会之外的土地上生根发芽。
戈伊斯坚称,认为这套观念内在融贯并以此观念集合审视现实政治,是现代西方政治最大的幻觉。这种系统性矛盾实际上提醒我们,不仅任何观念背后都有其谱系式的历史沿革,我们也是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获知这些观念并将其应用于现实生活之中的。如果将某些政治信条过度抽象化,实际上就是将它们从其历史根基中剥离出来,因而也就断送了其在现实场景中做出阐释和指导行动的可能。认识到当代政治观念的笨拙僵化与彼此间的不匹配,不仅能优化我们的政治实践,也为戈伊斯的“政治现实主义”视角敞开了通路。
历史与现实
在2008年的作品《哲学与现实政治》中,戈伊斯更是直指支撑这些当代观念的核心思想:新康德主义。在英文世界,“政治即应用中的伦理”这一康德式的口号颇为流行。而戈伊斯认为,当代政治哲学的三种主流形态——罗尔斯式的正义观念、诺齐克式的权利观念和平等主义的观念,本质上都继承了这一论断对政治的道德化倾向,因而最终都流于意识形态说教而无法触及政治事物的本质。然而,这既不意味着戈伊斯反对任何规范性学说,也不意味着他认为所有道德学说都应被排除于政治领域之外。戈伊斯承认道德学说在后基督教时代的西方世界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它只是将复杂的人类行为简化为“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世界,对理解现实政治毫无助益。政治有其自身独立的运作机制,道德学说并非此机制的基石,而是在此机制框架内以某种方式发挥其影响力,这一机制正是戈伊斯的“政治现实主义”路径所试图构建的理论图景。
按照戈伊斯的说法,所谓“政治现实主义路径”延续了霍布斯对人类集体行为在历史中具体形式的关注,这意味着不再以对“政治”领域的某种本体论定义开始思考政治,而是首先从某些具体的问题开始。戈伊斯列出了三种典型问题:列宁问题关注的是“谁对谁拥有权力”,即权力在人群之间的运作方式;尼采问题涉及“如何抉择”,关注在特定的具体历史情境中主体的偏好,而非绝对而普适的善好;而韦伯问题即“为何服从”,则从合法性概念出发探讨政治行动的理由与依据。在这三个问题的基础上,戈伊斯总结了“政治哲学的现实主义路径”的四个基本命题:1.关注人们的“真实动机”而非“理应如此”的行为依据;2.认为政治不仅涉及信念与主张,而且包括行动及其语境;3.政治处于历史之中,因而“政治哲学中没什么有趣的‘永恒问题’”;4.政治更类似于运用某种技艺,而非某种理论。因而,现实主义的政治哲学认为,现代政治首要涉及的是“权力,以及权力的获得、分配与应用”。不同于做出过此类论断的马基雅维里、拉斯韦尔或达尔,戈伊斯将权力的范畴从强制力扩展到包括政治理论本身在内的各种“软实力”,并将其置于政治哲学思考的核心地位,任何从各种抽象概念展开思考的政治理论,如果不能意识到自身同样处于这一权力网络中,便无法获得对政治的真正理解;而真正的政治理论则必须从对现有政治社会制度和文化的理解中生发出来。
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曾经称赞道,“当代道德与政治哲学家中无人能与雷蒙德·戈伊斯相比”。戈伊斯文风洗练,论证则直指要点,通过反思那些业已在西方政治中根深蒂固的观念,他不仅对某些特定的政治理论提出尖锐的质疑,更指引我们穿过种种纷繁复杂的意识形态学说,从而透视现代政治的核心——权力及其运作机制。戈伊斯开辟的“政治现实主义路径”无疑能为现代政治提供良方,为构建更为广泛的“人类文明共同体”提供借鉴。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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