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既是人类梦寐以求的本真向往,也是人类矢志不渝的至美愿景。中国共产党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充分彰显了美好生活的人民性意蕴。“美好生活”作为有别于乌托邦构想的当代中国经验表达与中国智慧显现,既以“共谋、共创、共享”为要旨强化了人民性的主体规定,又以“幸福、尊严、自由”为宏旨延展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关怀,也以“生产、生态、生存”为意旨拓展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空间。
共谋、共创、共享: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主体表征
众所周知,美好生活发端于“现实的人”的真切需要,成就于“具体的人”的辛勤奋斗,落脚于人民群众的真实享有。与此相应,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形塑,无疑离不开人民的共商共谋、奋斗共创与全面共享,三者从主体的向度凸显了美好生活的人民性意蕴。
其一,人民共谋美好生活。人民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既是美好生活的体验者,也是美好生活的谋划者。这是因为美好生活如同历史一样,“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些意志既同人民的认知期待、文化积淀、生活方式相关涉,又同人民的真切需要、交往方式与生活境界相关联。由此观之,新时代美好生活并不意味着某个人、某个群体或某个阶级的生活样式,而是凸显了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公共性主张与共识性认同。就此而言,唯有同人民共商共谋,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才能真正开创同乌托邦式的“虚幻”生活和资本主义式的“虚假”生活判然有别的真实美好生活。
其二,人民共创美好生活。美好生活固然需要人民共商共谋加以成就,更需要人民的实干共创加以实现。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美好生活不会凭空而来,只有努力奋斗才能梦想成真”。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列宁也指出“全部历史正是由那些无疑是活动家的个人的行动构成的”,表明“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由此可见,美好生活的生成与实现在根本上有赖于人民群众的劳动创造与实干奋斗。一方面,美好生活不是缥缈虚幻的空中楼阁,不是疏离现实境遇的无根思辨,而是生活主体确证自身本质性力量的实践创造,其实在性唯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协作实干、共同创造与共同奋斗中才能获得坚实的奠基。另一方面,美好生活既是目的,又是过程,其存在状态是“永远的进行时”。唯有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才能使关涉自我实现、人生价值、行动选择的美好生活获得绵延不息的意义与动力,进而使人民群众的夙愿、梦想与期待变为真正的现实。
其三,人民共享美好生活。如果说人民共谋是美好生活的前提与动力,人民共创是美好生活的条件与过程,那么人民共享则是美好生活的目的与归宿。美好生活中的共享,既迥异于资本主义的“少数”共享,也有别于空想社会主义的“平均”共享,其在本质上凸显的是发展成果由广大人民群众平等享用。如马克思所言,“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如此看来,美好生活既不是少数人享受的“私有产品”,也不是所有人享受的“平均主义”,而是绝大多数人在全面共享、全体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过程中的“平等真实”。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中,不仅带领人民群众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实现了全民共享,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促成了全面共享。凡此种种,无不表明新时代的美好生活既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的生活,也是凸显人民主体地位的真实平等的生活。
幸福、尊严、自由: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价值表达
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彰显离不开共谋、共创与共享的主体向度,也离不开幸福、尊严与自由的价值向度。因为,美好生活总是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关涉于生活目的、存在意义、生存价值和生命境界,总是要竭力尊重人的本性,聚焦人的幸福,维护人的尊严,以及建构属于人的精神家园。
其一,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幸福之维。美好生活既是社会发展所成就的客观图景,又是人民体验真实生存境况的主观感受。与美好生活具有内在关联性的幸福,不仅是衡量满足人民物质需要程度的客观标准,也是评价人民生活体验的重要尺度。因此,幸福是人民体验与感受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而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矢志不渝的初心与使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由于幸福既与内在的、主观的精神状态和感受相关涉,又同客观实存的状态相关联,所以,作为衡量美好生活的客观标准与价值尺度的幸福,其获致既需要精神力量的滋养,也需要靠物质手段来实现。鉴于此,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中,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致力于增进人民福祉,不仅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还实现了对人民群众的精神引领,从主观与客观辩证统一的维度促进人民获得感和满足感的同步提升。
其二,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尊严之维。新时代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价值表达离不开感性之维的幸福呈现,也离不开德性之维的尊严在场。因为美好生活既包含了人民对“美”的生活的体悟,更蕴含了人民对“善”的生活的守护,即对“以正义的能力为基础的有尊严的、人性丰满有活力的生活”的坚守。尊严作为人民涵养德性、弘扬共善的重要伦理特质,其在场既阐扬了美好生活维系正义、崇尚德性、完善人性的要旨,又显扬了人民求真致善、严于律己、修身养性的旨趣。明乎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何竭力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尊重人民的基本需求和发展潜力,并赋予人民平等的机会与权利,其基本旨趣就是凸显美好生活中的公平正义,力促人民获致内在于实践的善,彰显生活共同体中的规范之光,进而为美好生活嵌入价值之维和奠定德性之基。
其三,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自由之维。自由不仅是人类不断思索与探寻的奥秘和境界,更是马克思主义者毕生所追寻的终极之维。人是超越性的存在,能在种种转化中实现对现实限制与自身生命的超越,进而达至自由之境。人的生活是“立足现实而诉求理想、身居有限却追求无限、置身必然而力求自由的永不停息的超越性存在活动”。无独有偶,新时代的美好生活也是通过逾越现实、突破有限与超越必然来实现人的自由的生活样式。这种实现既蕴涵了人对自己本质的全面占有,又蕴蓄了人的自由个性的生成。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既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人民提供丰富的生产与生活资料,以奠定人民自我超越的物质条件,又生产和创造先进文化,为人民供应优秀的精神资源,从而为人民自由个性的生成予以精神奠基,为人民精神力量的增强予以理想范导。
生产、生态、生存: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实践进路
美好生活的人民性意蕴除了需要凭借主体向度探寻其核心表征,立足目的层面明辨其价值关怀,还需基于现实维度观照其实践进路。新时代,美好生活依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既在生产维度上丰富了人民的物质需求,又在生态维度上满足了人民的共在诉求,还在生存维度上催促了人民的境界追求,三者立足实践坐标对美好生活的人民性意蕴作出了立体诠释。
其一,生产奠定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物质之基。美好生活不是人民心中乌托邦式的幻想,也不是能凭空而获、坐享其成的“应手之物”,而是人民通过生产实践所获致的真实生活样态。人们“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以此为镜,不难理解生产是生活的第一个历史前提,若无充足且丰富的物质资料,生活就难以为继,美好生活更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唯有始终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生产全面充足的物质资料,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并为美好生活的持久存续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其二,生态凸显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共在诉求。美好生活固然需要生产发展以为人类绵延奠定物质之基,但也离不开自然环境为人类存续提供生存境域。“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通过劳动在物质变换中构成了生命共同体,若无自然,人类就会失去其生存根基、生产资源与生活资料;若无人类,自然也就失去了其意义阐释者、守护者与承续者。因此,在新时代,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惟是纯粹的物质追求,更重要的是共在诉求下优美的生态享受。只有基于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存在论式的共在诉求,才能真正彰显美好生活所应有的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一体圆融”之美,进而臻于人与自然持续共荣、和谐共存的“一体共生”之境。
其三,生存诠释美好生活人民性意蕴的境界维面。美好生活是有内涵、质量、品质和境界的生活,其重要表征在于它不仅关涉人民生活的物质基础与自然条件,更关涉人民生存的意义索寻与境界追慕。人作为特殊的生命存在,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与精神属性,后者构成了人的生命的本质属性。人不仅需要在自然属性的支配下存续,更需要在精神属性的引领下生活,进而追寻生命的本真、生活的本质与生存的本义。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已由物质层面转向精神层面,这充分凸显了人民的生存境界已由物性之境、功利之境转变为精神之境、意义之境。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才不遗余力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与借鉴人类一切有益的文明成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最大限度地促动广大人民群众寻索生存意义与提升生活境界。
总之,人民性意蕴是美好生活的题中之义。它既通过共商共谋、奋斗共创与全面共享来呈现美好生活的主体表征,从而确证了“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立场,又基于幸福需要、尊严坚守与自由超越来凸显美好生活的价值表达,进而揭示了人民至上的理想旨趣,还立足生产发展、生态良好与生存意义来阐明美好生活的实践进路,继而表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性意蕴的彰显不仅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实践历史经验的理性凝聚,也是对现实境况的实践应答,更是对未来图景的价值承诺。
(本文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2021年度重点资助项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就下美好生活的人民性意蕴研究”(2021ZD079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哲学学院;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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