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中国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下,梁启超可谓是一位镌刻着时代印记的风云人物。20世纪初,梁启超提出“利群”伦理观,呼吁改造国民性,倡导“新民”的理想人格,其思想不仅引领20世纪初中国的时代潮流,且影响巨大,余绪不绝。作为启蒙思想家,梁启超的思想无疑是建立在对中国传统道德理性审视、清理批判的基础之上,但综观其思想,他对传统道德又并非简单批判,而是根据时代需要,在清理中反思建构,在批判中创新发展。
“利群”:对整体主义伦理观的继承与发展
维新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痛思失败原因,他意识到西方的强盛并不在器物和制度,而在于公民所具有的近代意识和道德文明。正因为当时中国国民怯懦愚昧,群体涣散,不能视国事如己事,只关注一己私利,才使得学习西方长技、实施新法等因缺乏广泛的社会支持而屡兴屡败。由此,他深刻认识到改造国民道德才是关键所在。1902年,他在日本创办《新民丛报》,分期陆续刊发《新民说》,阐述“利群”的新伦理观。
在《〈新民丛报〉章程》中,梁启超指出,“中国所以不振,由于国民公德缺乏”,开宗明义地将中国积弊不振归结为“公德缺乏”。梁启超认为,就道德本体而言并无公私之分,但道德表现于外,就产生了私德与公德之别。道德起源于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德之所由起,起于人与人之有交涉”。人不能无群,亦不能离群。在群体中生活则必然与他人“有交涉”,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道德就是在维系和调节这种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如果没有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也就无所谓道德。梁启超进一步指出,“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关涉个人之间的道德规范以及个人道德修养,此谓“私德”;关涉个人与群体之间的道德要求,此谓“公德”。私德表现为“人人独善其身”,公德表现为“人人相善其群”。私德旨在完善个人,“公德之大目的在利群”。
梁启超认为,从文化传统来看,中国自古以来虽然道德十分发达,但对道德的重视,“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以《论语》《孟子》为例,其中关于私德的内容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中国传统伦理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主张修身为本,独善其身,家族伦理完备,而对社会伦理和国家伦理重视不足,民众中视国事如己事者不多,“束身寡过主义”盛行,公共精神先天不足,国民的公德普遍缺乏,以至于中国“政治之不进,国华之日替”。
中华传统文化是伦理型文化,关注个人修身,强调整体至上,主张用道德协调群体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荀子用“能群”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在荀子看来,人之所以能结成群体,在于“分”,在于“别”。荀子所说的“分”“别”既是指每个人在整体中不同的社会分工、社会地位,也是指“贵贱有等,长幼有差”的纲常伦理,即群体中的个人要各安其分、各司其职、各尽其伦,从而实现群体和谐与整体利益。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修齐治平修身为本,完善个人与完善社会具有天然一致性,私德与公德界限趋于弥合。梁启超看到了中华传统文化重伦理、重整体的特点,继承了传统文化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并作了创新性发展。首先,梁启超认为道德的根本精神就是利群。“道德所由起?道德之立,所以利群也”。每个民族各有其文化,每个民族的道德也各不相同,但维护群体利益,“固其群”“善其群”“进其群”则是一致的,这就是“道德之精神”。评价善恶的标准,既不是天命天理,也不是个人好恶,只能是群体利益,“有益于群者为善,无益于群者为恶”。其次,梁启超提倡“利群”之“群”,不是专制政体之下奴隶人格的乌合之众,而是由国民组成的近代民族国家。梁启超是20世纪初中国最早使用“国民”一词的启蒙思想家之一。其所认为的“国民”,不仅具有良好的私德,更应该具有自由意识、权利意识、国家意识、公德意识。梁启超创新性地为传统的、整体主义的“群”注入近代因素,将中华传统文化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与近代救亡图存的时代课题相结合,既使其“利群”思想表现出鲜明的爱国主义性质,也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淬厉本有”与“采补本无”:对待固有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创新之论
世界上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也有作为本民族文化参照物的“他山之石”,即外来文化。在鸦片战争以前,由于中国传统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的稳定性,以儒家思想为主干的传统文化亦具有稳定性。虽然,以儒家思想为主干的中华传统文化自其创生后不断与时俱化,革故鼎新,其间也经历了外来文化的冲击,但总体上没有改变其作为传统社会意识形态的地位,两千多年间一直居于主导地位。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的坚船利炮打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在西方物质文明传入中国的同时,西学东渐成为时代潮流,西方的各种哲学思想、政治思想渐次涌入。在中国近代,西方文化的传入与中国在列强的瓜分下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过程相伴而行。在日益深重的民族危机的刺激下,如何对待本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与自强保种、救亡图存的时代主题纠葛在一起,使中国近代的社会危机、民族危机同时表现为文化危机。
在《新民说》中,梁启超专门就“新民之义”作出阐释。他说:“新之义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二者缺一,时乃无功。”梁启超所言“新”的对象,既是指具有健全人格、近代观念的新人、新国民,也指可以陶铸一国之民、摧陷廓清时代风气的新文化、新道德。
梁启超所谓“本有”,指的是中华传统文化,也即其所言“旧伦理”“固有之旧道德”。其中,既包括梁启超所大力批判的奴性、怯懦、无责任心、无公德心、无国家观念、无权利意识等诸多国民性,也包括同情、诚实、勤劳、刚强等一些中国人最基本、最普遍的“道德公准”。这表明,梁启超所谓中国本有的旧伦理、旧道德,既有糟粕,也有精华。既有与时代课题不相契合、与时代精神背道而驰的过时内容,也包括中华优秀的道德遗产和传统美德。对待中国固有文化和固有道德,梁启超主张“濯之拭之”,“锻之炼之”,“培之濬之”,即剔除其糟粕,提炼其精华,弘扬优秀传统。所谓“本无”,指的是近代以来传入中国的外来文化,主要指西方文化,包括以严复、梁启超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们在戊戌维新前后大力宣介、传播的天赋人权论、社会有机体论、进化论、自由平等论等。梁启超认为,这些西方各国的“所以自立之道”,乃是中国之“本无”,应该“汇择其长者而取之,以补我之所未及”。基于“淬厉本有”与“采补本无”的综合文化观,梁启超反对在对待固有文化与外来文化问题上的偏颇倾向。他认为,放弃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心醉西风者流”,墨守故纸、抱残守缺的文化复古主义,二者同样是危险的。只有坚持“淬厉本有”与“采补本无”的文化综合,才能造就新文化、新道德、新国民。
梁启超“淬厉其所本有”与“采补其所本无”的新民之义,可以说是他在时代语境下所提出的文化创新之论。时至今日,对我们如何立足新时代,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吸收外来文化,建设新时代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球化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与资本逻辑关系研究”(18BKS11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