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结构(Information Structure)是当代语言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话题,这一术语自1967年由韩礼德(Halliday)提出之后,引起了布拉格学派和功能学派的广泛关注。信息结构的研究思想发源于20世纪20年代末,以信息结构研究之父——布拉格学派创始人马泰修斯首次提出主位(theme)和述位(rheme)的概念为标志(这两个概念之后分别发展为信息结构研究中的两个重要概念:话题[topic]和焦点[focus]),发展于60年代,成熟于90年代,兴盛于21世纪初。
信息结构的初期研究主要在语境和语篇层面开展,其与句法、语义、语用、韵律等紧密相关。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者发现,信息结构还与心理学、神经学、认知语言学等不可分割。同时,信息结构的定义也从1976年查费(Cháfe)提出的“用不同种类信息块对句子进行的组合”发展为朗布雷克特在1994年提出的“信息结构是一种语法成分,在该成分中命题作为事件的概念表征与一定的词汇语法结构相匹配,并与使用和解释这些结构的交谈者的心理状态保持一致”。因此,信息结构的研究从语言学内部研究发展成为语言学与其他学科交叉研究,从单一研究到多维研究,产出了累累硕果。
研究对象多元化
语义、语用、形态句法、音系等对信息结构的实现方式有重要影响。因此,信息结构研究在理论研究、界面研究、实证研究和对象语言研究上都产生了众多成果。
在理论研究上,主要成果有韦乐曼(Velleman)和比弗(Beaver)提出的“基于问题的话语和信息结构模型”;罗什蒙(Rochemont)提出的共享知识管理和共享知识内容;钦奎(Cinque)提出的制图方案等。此外,还产生了一些重要的语义解释理论,如克里弗卡(Krifka)的结构意义说和混合分析法、鲁思(Rooth)的选项语义论、克拉特采尔(Kratzer)的原位约束说和普尔曼(Pulman)的逻辑代换法。
在界面研究上,主要有形态—句法界面研究和音系界面研究。在形态—句法界面研究上,罗什蒙的博士论文对之后的相关研究影响深远,根据罗什蒙的分析,英语中的四种焦点结构(非It is ... that强调句)中,焦点成分的句法位置在动词短语的附加语位置,即在屈折短语内。之后还有学者提到,信息结构中的焦点和话题表现形式既有句法方面的,也与语音有关,还有通过移位方式产生的(如罗什蒙在论文中讨论的四种焦点结构);焦点和话题的句法位置既可以出现在屈折短语内,也可以出现在屈折短语左缘,既可以位于动词短语和屈折短语之间,也可以置于标志语短语内。根据瑞兹(Rizzi)于1997年提出的标志语短语—分裂假说(CP-Split Hypothesis),话题的句法位置前置于焦点,该假说在大多数语言中得到了验证。在音系与信息结构的界面研究上,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焦点的语音和韵律研究上,且起步比较早,如1955年乔姆斯基(Noam Chomsky)在生成语法框架下对焦点的语音进行了研究。随之,乔姆斯基和哈里于1968年提出了核心重音规则。之后,罗什蒙等人也于1990年提出了新核心重音规则,对句子的核心重音位置进行了系统阐述,指出句子重音落在句末。博曼(Baumann)还提出了二次出现焦点现象的音律重音分析法(Metrical Stress Approach)。特鲁肯布雷特(Truckenbrodt)也在论文中提到,焦点直接改变重音的高度但并不首先改变韵律短语的参考线。迈尔伯格和里雅德认为,瑞典语的韵律层级在表达焦点时的作用更加突出,其和英语建立焦点的凸显方式存在根本性差异。冯胜利基于对汉语焦点的韵律研究指出,汉语句子自然焦点的重音并非在句末而在重音域内。
在实证研究上,主要通过心理语言学、神经心理学、语料库等方法研究信息结构的相关问题或者验证已有的理论。如近期,凯撒(Kaiser)用心理语言学的实验验证“回指释义”(anaphor resolution)和信息结构之间的关系,并用心理语言学的实证研究方法研究信息结构。赫尼希(H?觟rnig)和韦斯科特(Weskott)通过心理语言学实验探讨信息结构本质的一些问题。施勒斯武斯盖(Schlesewsky)和舒马赫(Schumacher)认为,信息结构与神经生理学、神经解剖学和高阶认知加工之间有紧密的联系。卢德琳(Lüdeling)等认为可以用语料库来测试信息结构的一些理论假设。
在对象语言研究上,信息结构的研究发端于对英语语言的研究,除主要围绕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罗曼语、希腊语等印欧语系语言进行研究之外,还涉及汉藏语系中的汉语、缅甸语等,既探讨了世界使用人口较多的语言,如英语、汉语、法语等,也分析了世界使用人口相对较少的语言,如摩梭语、越南语。近年来,手势语的信息结构引起学者关注,如基梅尔曼(Kimmelman)和普福(Pfau)通过对手势语和口语中的信息结构编码方式进行对比研究,发现两者存在共性。
但信息结构研究尚存在问题,譬如,影响信息结构的因素较多,涉及学科较广,在信息结构的研究上出现了相关术语定义多样化的局面,不利于信息结构的统一研究。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部分学者的重视,如鲁思(Rooth)曾指出不同的理论应有不同的焦点概念,并建议用不同的术语表达不同的焦点概念。
国内学者聚焦实证研究
在国内,早在20世纪40年代,吕叔湘先生在论述汉语句子时对新信息(newness)和已知信息(given)已有认识。80年代,汉语信息结构研究开始引起学界关注,陆俭明等呼吁重视汉语信息结构研究,主张用信息结构理论研究汉语语法,并提出了一系列亟待探讨的问题,如汉语“焦点”和“话题”的理论问题、汉语句子信息结构内部成分之间的关系、信息结构的内在规律等。国内研究成果集中在“焦点”和“话题”上,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第一,汉语焦点和话题的句法和语义研究;第二,汉语焦点结构研究;第三,汉语焦点的韵律研究。
值得一提的是,近些年,国内学者对汉语焦点的韵律研究与国外齐头并进,以实验研究形式开展的焦点韵律实证研究成果逐渐增多,如通过声学实验和语音学实验考察分析焦点句中焦点成分的语音特征和韵律分布特征。总体上,汉语信息结构研究呈现出起步晚、成果聚焦、主要以国外信息结构理论为参照,研究广度和深度亟须拓宽和加强。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在“摆脱印欧语的干扰,用朴素的眼光看汉语”的研究视角和人类语言共性研究的大背景下,国内汉语信息结构研究亟待在以下方面加强探讨:第一,“焦点”相关术语的统一性;第二,汉语信息结构理论构建;第三,汉语信息结构的实证研究。
(本文系湖南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英汉焦点句的句法结构比较研究”(XSP19YBZ09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