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研实践中,研究人员会碰到一些伦理道德方面的挑战,这需要伦理委员会等机构和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来应对。美国赛吉出版公司旗下期刊《研究伦理》在2021年第17卷第3期发表多篇文章,针对研究人员如何妥善应对研究中的伦理问题进行了探讨。
当前,跨国研究合作已经非常普遍。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副校长科琳·里德(Corinne Reid)、英国爱丁堡大学临床心理学讲师克拉拉·卡利亚(Clara Calia)等人在共同撰写的文章中提出,近些年来,国际化研究团队在学术界不断涌现,由多学科和多元文化背景的研究人员共同组成。然而,在国际研究项目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研究合作方之间存在权力差异和资源差异,这既会影响到对研究方法的选择,也会在体制机制层面对科研诚信系统的良好运转提出挑战。此外,不同的伦理规范也可能在不同文化背景的研究人员之间引发冲突。
文章认为,上述伦理挑战贯穿于国际研究项目从规划到具体执行再到研究成果传播的整个流程。因此,建立相关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很有必要。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全球伦理”这一概念本身存在争议。在国际研究中,完全以西方制定的标准为原则,很显然不适合非西方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会产生极大的副作用。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基于开放获取、不需要专门收集的在线数据(如用户在社交媒体平台发表的公开内容)进行的研究大量涌现,其所涉及的伦理问题较为隐蔽,一些研究人员在论文中以所用数据的公开性作为回避伦理问题的借口。荷兰拉德堡德大学现代语言与文化系副教授威克·施托梅尔(Wyke Stommel)等人撰写的文章认为,开放获取数据中存在的伦理问题不能被忽视,应当得到更充分的探究。
该文从七个方面阐释了他们的主张。一是专门关注具体研究项目和数据来源的伦理讨论,比关于伦理研究的一般主张更有针对性。二是在线网站和平台的用户或管理员很少参与研究过程。用户与网站及平台间的隐私许可协议,不能直接与研究中的知情同意画等号。现有研究表明,在科研工作需要和个人隐私利益之间,网民的意愿存在较大差异。三是当一项研究有益于更广泛人群的更大利益时,用户更容易接受数据被研究者引用。然而,目前的学术论文较少在文章中对此作出清晰的解释。四是在匿名化处理方面,研究人员应考虑引用内容的可追溯性,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对部分信息作出修改,以达到更好的匿名化效果。五是除网站和平台的隐私条款外,与网络隐私和版权相关的法律问题没有得到充分的探讨。六是在实践过程中,研究人员应详细论述为何因伦理考量而放弃或中止某些研究,以帮助其他研究者从中获取经验。七是目前个别期刊不要求或并非每次都要求来稿内容中必须有关于该研究的伦理讨论部分,因此,该文建议期刊编辑可以通过明确要求作者对自己的研究伦理决策进行阐述,来增强研究者对伦理问题的自我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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