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规定促使企业加强环保
2019年12月13日 12:4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2月13日第1836期 作者:王悠然/编译

  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一项新研究发现,强制性环保规定可对企业环保表现产生积极影响,且不会显著削弱企业竞争力。

  来自西班牙格拉纳达大学、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者,在新研究“强制性与自愿性规定对企业环保战略的影响:综述及对未来研究的建议”中,深入分析了约70项发表于全球顶尖学术期刊上的关于环保法规和商业管理的研究。

  研究人员收集了多个地区和国家受不同环保法规制约的企业作出的97000条评论。

  分析结果显示,强制性环保法规是驱动企业减少污染的最有力因素,其作用甚至强过消费者施加的压力。强制性环保规定主要包括技术型规定(强制要求企业使用特定技术以满足环保需求)和目标型规定(强制要求企业实现特定的环保目标或成果)。所有的强制性环保法规都能大力推动企业减少污染,企业利润和竞争力也不会因此出现大幅、普遍的下降。相比之下,虽然近年来自愿性环保法规非常流行,但其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的效果并不突出。

  这项研究显示,尽管自愿性环保法规具有应用潜力,但前提是政府和相关机构不仅应重视法规本身,还应重视监管,以确保法规的有效性。研究人员表示,环保法规应同时含有强制性和自愿性元素,以将前者的有效性和后者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各国环保法规之间的差异可能诱使企业和政府为获取经济利益而减少环保努力。因此,制定能够被当今重度污染国家接受的全球性环保法规,是未来取得重大环保进展的关键一步。

  (王悠然/编译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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