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允许大学之间转让院系
2019年06月12日 09: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6月12日总第1711期 作者:

  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日本共同社6月6日报道称,日本文部科学省已修改制度,允许私立大学之间转让院系,并已将新制度告知全国的高校法人。此前,日本不允许各大学之间转让特定院系。因此,各大学之间只能采取变通的办法,由原大学先撤销院系,然后再由接收的大学重新开设院系。

  不过,随着日本高龄少子化问题日益严重,私立大学的经营形势日益严峻。因此,文部科学省希望私立大学充分利用院系转让的新制度,把教育资源集中到具有优势的院系。

  根据新规定,除大学的院系外,短期大学的专业、研究生院的专业等也能相互转让。而且,不仅不同法人运营的大学之间可以相互转让,由相同法人运营的大学之间也可以相互转让。有别于新设院系,转让手续原则上将省略教学计划、教师人数等方面的审查。此外,经营方面的审查也将部分简化,校方负担会大幅减轻,私立大学或能迅速推进重组等工作。

  该报道称,目前已有两所大学有意利用新制度完成院系转让。文部科学省要求,校方在相互转让院系时,应全面考虑学生学籍、教师待遇、人员规模、教学计划、研究能力等各方面情况,尽量使之与转让前持平。(刘阳/编译)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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