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事件中谣言传播的心理机制与治理
2020年05月28日 05: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5月28日第1935期 作者:郭荣茂

  危机事件常具有突发性、紧急性和不确定性,当它发生时,各种谣言容易出现,这就会对公众产生误导,影响人们的心理,甚至引起社会恐慌。随着大量的非正式渠道的关于危机事件谣言的传播,人们逐渐难以辨别信息的真伪,社会生活变得混乱,社会稳定受到威胁。为此,我们有必要研究谣言传播的心理机制,以更好地在危机事件中加强对谣言的社会治理。

  谣言(rumor)是互相传播于社会大众中的不确切、无根据的信息,能广为传播,它是传播者有意捏造的。由于谣言的传播往往具有匿名性,并会以几何级数不断增长,这就导致人们难以确定它们的传播源头,更无法掌握传播者的动机。因此流言和谣言常被人们混淆,有些并非有意捏造的信息即流言的传播会被人们认为是谣言。事实上,某些所谓的“谣言”在事后有时会被证实为可靠的消息,只是在此前的传播过程中尚未得到权威部门的证实,因此这时我们建议将之暂时称为传言(legend)。而对于谣言的特征,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谣言传播的基础是不确切的信息。这里的“不确切”是指谣言传播的信息是没有根据的,经受不住各种检验,特别是在被权威部门证明是错误的情况下,谣言的传播就会戛然而止。

  第二,谣言传播起来容易而要终止却很难。在各种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的作用下,谣言尤其是网络上的谣言传播速度极快,传播范围广泛。
 
  第三,谣言不仅是一种信息的传播过程,同时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再生产。某种消息一旦传播开来,就会形成一个循环往复、连续不断的信息传递链条。在这一过程中,某种信息被人们不断加工、改造、补充和丰富,从而助长了谣言的传播。

  在危机事件中,谣言的传播有其心理机制,且从传播的后果看可能会造成人们的恐慌。这是分散的人群中集群行为的一种类型,它是一般社会大众在社会危机状态下,面对现实的或想象的威胁所做出的心理与行为反应。其出现的原因是复杂的,这主要源于它的不合作性和不合理性。
 
  从产生条件看,谣言的产生源自社会发生变故、社会面临危机或社会内部结构紊乱,从而使得其作为某种特定社会状态的存在受到了众多人的关注,并且每个人都没有获得关于此事件的确切消息。在缺乏可靠信息和社会处于危机状态条件下,正常信息渠道阻塞,人们就容易恐慌与紧张。谣言的传播往往会使事实遭到曲解,从而不断形成新的谣言。因为在认识新事物的时候,人往往是“认知吝啬鬼”,倾向于用以往最简单的学习经验来判断事物,所以在接触到信息的时候,会有一个基于自我经验的认识,而自我经验的有限性导致信息常被误解。

  从产生过程看,谣言的产生与记忆遗忘和个别差异的心理因素有关。一些心理学者在有关记忆的研究中发现,记忆内容在经过几个人再生再现之后,竟然面目全非,这是一种记忆误差的心理现象。按美国社会心理学家G·奥尔波特和L·波斯特曼的观点,原来本身就不确切的信息在不同接受者再传播的时候,常会因以下三个原因而被加以夸张和歪曲:一是削平(leveling)。即再传者会把信息中的不合理成分削去,重新安排某些情节,使之更具有故事性,使之变得更短、更明确、更有吸引力、更容易被理解和传告。二是磨尖(sharpening)。即再传者会对原有的信息断章取义,只留下符合自己的口味与兴趣的信息。磨尖无疑是削平的互补过程,这两者相辅相成,因为谣言经过削平之后所剩无几的内容正好被突出了。三是同化(assimilation)。即再传者会把所获得的信息,根据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加以“添油加醋”“添枝加叶”,这样就使传言更带有传播者的人格特点和表述习惯。

  谣言的产生还与去个性化有关。谣言的传播属于一种群体性事件,正是在群体的作用下,个体变得无所畏惧,即在群体活动中丧失个性感。具体而言,去个性化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匿名性。当民众尤其是网民觉得自己的身份越隐匿,就会越觉得自身不需要对自己的谣言传播行为负责。二是责任丧失。当个体单独传播谣言时,常会担心因言论不当受谴责,而当群体共同传播谣言时,个体就会认为责任被分散了,即抱有法不责众的想法,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担当。三是群体的淹没性。谣言单独传播时,个体会受道德和法律的控制,但在群体的大环境下,个体常会认为自己的行为微不足道,易被掩盖,从而觉得没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此外,谣言的产生还与从众心理有关。

  在危机事件中,谣言是不可靠甚至荒谬的,它往往会给人们的社会生活造成消极的影响,威胁人们的情绪与心理健康,也会造成个人生命财产的损失,对社会的秩序和发展极为不利。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创新的方式对谣言的传播加以治理。

  谣言刚开始传播时,尚属于传言,我们需要创新思维方式,准确判断该传言的性质,预测它将给社会和民众带来怎样的影响。同时需准确地把握传言的类别,有的传言并非完全捏造或者只是未经核实,要考虑它会给社会或个人带来何种结果以及程度如何。如果传言是积极的,就要因势利导;反之就要严厉防范。

  倘若谣言已经传开,我们就要选择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及时向人们公开实情。对谣言的确认要慎重,重点看该传言是否有意捏造,要以事实为依据,拿出铁定的事实或证据,以表明该传言不准确、不可信,而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就认定该传言是假消息,给它贴上谣言的标签。在信息时代,传统的信息管控措施很难再有成效,这就需要我们创新信息治理方式。

  要想消除谣言,还需要畅通沟通的渠道。当人们处于恐慌和焦虑状态时,谣言就易于产生和传播,而这种社会心理的失衡状态恰恰反映了社会的失衡。在传言不会引起重大社会影响和动荡的前提下,应多采取包容性的治理方式,给予民众更多宽容,以保护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提高社会大众的心智成熟度和抗干扰能力。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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