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患者处于不同医患互动模式下体会到的就医权力感知是不同的,而不同的就医权力感知体验对患者情绪的影响也可能存在不同。这种不同就医权力感知所派生的情绪进而会对医患关系产生迥然相异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提高患者就医权力感知对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的重要性。
医患关系是指医方和患方这两类群体或个体之间在医疗过程中形成的、以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良性人际互动关系。在和谐医患关系建构的过程中,患者的负面情绪往往会直接导致医患关系的恶化,甚至发展成为医患冲突。患方的情绪发泄常常是医患冲突的关键引发点。医患关系紧张、医患冲突,甚至暴力伤医现象不时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患者产生的愤怒情绪,以及由此引发的攻击行为。在不同的医患互动模式中,存在医生和患者就医权力感知不对等的现象,就医权力感知的不同似乎可以为患者情绪的改变提供一种解释:就医权力感知的缺失诱发了患者的消极情绪。因而,从就医权力感知影响情绪的角度对医患关系的影响因素进行解读,进而提出更为有效的干预措施,有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有学者提出,医生和患者之间可能存在三种互动模式,即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和共同参与型。患者处于三种不同医患互动模式下体会到的就医权力感知是不同的,而不同的就医权力感知体验对患者情绪的影响也可能存在不同。
主动被动型是一种最原始的医患互动模式。该模式与家长和尚年幼的孩子之间的相处模式类似,与医生相比,患者的就医权力感知很低。通常医生是主动而患者是被动接受医疗决策的,在就医过程中,患者只是被动接受并不能参与决策过程。这种模式起源于医疗过程中出现的如术中严重大出血、昏迷等紧急治疗。医患互动模式属于主动被动型时,患者处于被动地位,体会到的就医权力感知低,更容易关注到他人,更为敏感,从而容易引发医患冲突。
处于指导合作型模式中的患者更倾向于将医生置于专家的地位,他需要向医生寻求帮助,并做好配合的准备。这个模型与父母和其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之间的关系类似,医生的就医权力感知高于患者,但患者是自愿将医生置于权力高于自己的地位的。病人被病患折磨,但是存在自主意识,了解病情的进展,并积极与医生合作且听从医生的指导,但最后决策由医生做出。医生处于主导地位,这与如今的大多医患互动关系相似。医生的就医权力感知虽然高于患者,但由于患者是主动将医生置于主导地位,并不会由此引发较为明显的情绪改变。
共同参与型模式中的患者对于自己的疾病有更大的自主权,医患互动过程中也呈现出相对高的控制力,就医权力感知相对较高。这种模式更像是一种成人间的交流:患者可以及时向医生介绍自身病况、解释相应医疗措施带来的个性化影响,同时也可以有选择性地接受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这种模式发源于患有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病人的就医过程中。医生推荐患者采取各种预防保健治疗措施,但医疗决策权在患者身上,医生只是帮助病人自救。
如上所述,患者处于三种不同医患互动模式下体会到的就医权力感知是不同的:主动被动型患者就医权力感知低;指导合作型患者就医权力感知适中;共同参与型患者就医权力感知高。患者体验到的不同就医权力感知所派生的情绪也会对医患关系产生迥然相异的影响。患者的不同就医权力感知会通过激发不同情绪而塑造出不同的医患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提高患者就医权力感知对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的重要性。
为了塑造和谐医患关系,应从以下两个角度入手提高患者的就医权力感知。从控制诊疗信息的角度出发,改变患者的就医权力感知,进而改善医患关系。医患双方知识经验的差距会造成医患沟通不畅。患者与医生在诊疗信息资源上的不对等,很可能是其体验到与医生就医权力感知差距的来源之一。医患双方互动过程中,信息获取方式及使用方式都影响着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和维系。在一般情况下,医生本身的知识经验和对疾病的了解程度必然优于患者,患者对于诊疗资源的控制要低于医生,从而医生的就医权力感知高于患者;而在诊疗过程中,医生一旦保证患者对于诊疗过程信息的理解与接受度,同时满足患者的信息需求,患者的就医权力感知可能就会有所提升。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患者也应积极、如实地提供自身的疾病相关信息。
从医患制度建设角度出发,应促进新型医患互动模式的落实。我国早已出现诸如“以患者为中心”和“病人选医生”的新型医疗互动模式,但尚未全面落实。实现“以患者为中心”,医患双方在这一过程中相互依赖、相互需要,从而保证诊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均持满意态度。这对于医生和病人都存在一定的要求:医生需要明确自己做的只是协助病人的治疗,病人需要自己做出医疗决策。而“病人选择医生”方式的出现,突破性地调整了医患关系,让病人充分行使了对于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这种方式可以改善医生职业生态环境和就诊态度,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这也证明诊疗过程中提高患者就医权力感知对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谐医患关系的心理机制及促进技术研究”(17ZDA32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心理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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