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文章法论诗——方东树诗学理论及其对桐城派文论的呼应
2019年06月24日 08:5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6月24日总第1719期 作者:张晓兰

  《昭昧詹言》是桐城派后期中坚人物方东树所著的一部诗学著作。他在这部书中集中论述了他的诗学理论,这些诗学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桐城派的诗学观点。《昭昧詹言》论诗,强调诗歌立意、章法、文字不可偏废,这一观点是对姚鼐提出的“义理、考据、词章”相结合的文章学理论的呼应和补充。

  重视诗歌立意

  方东树论诗非常注重诗歌的立意。他所说的立意,首先是要求诗人表达真情实感,也就是“修辞立其诚”。他坚决反对为文造情、无病呻吟的创作。他说:“李、杜、韩、苏,非但才气、笔力雄健,直缘胸中蓄得道理多……故知诗虽末艺,而修辞立诚,不可掩也。”同时要求诗歌能够反映诗人的真性情,也即他所说的“诗之为学,性情而已”。

  进而,方东树认为诗文与做人应该一致,“诗文与行己,非有二事”,而他本人正是做到了诗文与行己合一,成为儒家士人的模范。他虽然是一位普通的儒生,但忧国忧民,与公卿交往,敢于进言献策。他曾在广东巡抚邓廷桢幕府做幕僚,著有《匡民正俗对》一文,陈述鸦片的危害,请厉禁鸦片。晚年他蛰居家中,见国势日下,痛心切齿,忧愤成疾,写成《病榻罪言》,痛批投降派的谬论,详细讨论抵御英国人的对策,颇具桐城派风骨,深得后人敬仰。他的“诗文与行己,非有二事”观点远承孟子“知人论世”说,正如他自己所言:“‘诵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此为学诗最初之本事,即以意逆志之教也。”

  此外,方东树还继承了儒家“诗言志”的主张,认为“诗以言志。如无志可言,强学他人说话,开口即脱节”。同时,他也赞同孔子提出的“兴观群怨”说,并指出:“诗要关于兴、观、群、怨,有益于世,有气血,有性情。”因此,在古今诗人中,方东树对王维诗和司马相如赋评论不高。他虽然充分肯定了王维诗歌语言的高妙,但认为其诗不见性情,没有气血。而对于司马相如的赋,他更是说如果天地之间少了这一种文字,也不会有所缺失。由此可见,方东树虽将立意、文字相提并论,但对二者并非完全一视同仁,而是将立意放在第一位的。

  强调作诗章法

  以古文章法论诗,是方东树诗论的一个重要特点。他所说的章法是指诗歌创作的谋篇布局与起承转合,包括句法、篇法,从广义上说,也就是诗歌结构。在《昭昧詹言》中,方东树多处详细分析诗歌的章法,并指出作诗应如何安排章法,如提出要重视起句、重视全篇的腾挪照应、重视转折、重视虚字在诗中的用法等,都颇能切中肯綮。

  方东树把诗歌的章法安排是否有法度作为评判诗歌和诗人高下的一个标准,因此,他对深谙古文章法的欧阳修的诗歌大为称赞:“学欧公作诗,全在用古文章法。”在评价其他诗人时,方东树也常使用这一标准,如他认为,“李、杜、韩、苏四大家,章法、篇法,有顺逆开阖展拓,变化不测……韩、欧、苏、王四家,最用章法,所以皆妙,用意所以深曲”。

  在此基础上,方东树提出“诗与古文一也”的主张,甚至认为作不好古文,作诗必不能工:“故尝谓诗与古文一也,不解文事,必不能当诗家著录。” 他举七言古诗的例子来具体分析这一观点。方东树认为:“七古以才气为主,纵横变化,雄奇浑颢,亦由天授,不可强能。……其次,则须解古文者,而后能为之。观韩、欧、苏三家,章法剪裁,纯以古文之法行之,所以独步千古。南宋以后,古文之传绝,七言古诗,遂无大宗。”

  “章法”说和桐城派开创者方苞所提倡的“义法”说中的“法”有重合之处,但内涵更为丰富,“章法”既包括诗歌的法则、法度、创作方法,这是方苞“义法”说中“法”的内涵,同时更加强调诗歌的谋篇布局和结构安排。方东树说:“古人不可及,只是文法高妙,无定而有定,不可执著,不可告语,妙运从心,随手多变,有法则体成,无法则伧荒。”可以说,“章法”说弥补了历代诗歌理论中较为欠缺的诗歌结构理论。

  追求用语新奇

  在诗歌文字方面,方东树也有细致深入思考和真知灼见。论及对诗歌文字的要求时,他最为重视“奇”,也就是韩愈所谓的“惟陈言之务去”。他说:“文字要奇伟,有精采,有英气奇气。”但“奇”应当是自然天成的,而不能刻意标新立异。他反对选用生僻险怪的文字,因此,对李贺的诗歌评价不高。此外,方东树要求把“陈言务去”与“文从字顺”二者结合起来,并举朱熹的言论为据:“朱子曰:‘韩子为文,虽以力去陈言为务,而又必以文从字顺各识其职为贵。’”

  同样,在诗歌的使事用典方面,方东树既主张不用熟典,指出用典要求新、求奇,又反对使用生僻的典故或刻意用典。他认为用典也要自然天成,从胸襟学问中自然而然生发出来,要“能多读书,隶事有所迎拒,方能去陈出新入妙。否则,虽亦典切,而拘拘本事,无意外之奇,望而知为中不足而求助于外,非熟则僻,多不当行”。

  在文字方面,方东树对黄庭坚多有溢美之词,因为黄庭坚诗歌在炼字琢句方面具有兀傲奇崛的特征。与此相对,他反对诗歌语言的伧俗和熟滑浅易,在评论具体诗作的文字和用典时,“俗”和“熟”也是其最为鄙弃的两种风格。例如方东树认为,“诗文句意忌巧,东坡时失之此,遂开俗人”。他的这种主张是对沈德潜“格调说”的呼应,并有意识地对当时性灵派代表人物袁枚的诗风提出批评。方东树说:“立夫(吴渊颖)伧俗,乃开袁简斋、赵瓯北、钱箨石等派,不可令流毒后人。固是才气纵宕为主,而不知古人用笔法,用意不能深诣。”

  方东树以文论诗,贯彻了桐城派的理论主张,体现了桐城派在文论、诗论方面的一致性。正如汪绍楹所指出的,《昭昧詹言》论诗的显著特点是“以古文文法”通于诗、以“桐城文派”的眼光来评诗。此外,这部书中讨论的立意、章法、文字是相互关联、缺一不可的。方东树指出,诗人如果“不知用意,则浅近;不知用法,则板俗;不知选字造语,则滑熟平易”。他的这些观点对于诗歌评论和创作有很强的指导性,因而此书既可以视作一部诗学批评著作,也可以当作一部学诗和评诗的参考书,在中国古代诗学著作中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甘肃省图书馆所藏清代戏曲抄本研究”(15BZW07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戏剧综合研究与文化生态建设”(2017ZSTD01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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