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历史演进路径与世界其他古老文明的历史进程表现出不同的方式。而在这种历史演进路径中,史前中国的祖先崇拜与社会组织的内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距今6000年左右,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及北方等地区,在生存压力下,各地的聚落及聚落群不得不通过内聚化方式强化对外应力。当时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聚落群、团,不仅在聚落面积及内部的功能区域划分上存在差异,在内部布局中也呈现内聚化的特征。首先是防御性,即利用壕沟、土围或者自然的山体、地理形势,使整个聚落成为封闭的、利于防御的区域。其次是向心性,即聚落遗址中的居民住房大都围绕中心广场或具有公共职能的“大房子”。再次是内凝性,即一些较大的聚落群、团(包括“古城”“古国”)都是由多个有一定联系的单体聚落或聚落群集聚组合而成。例如,关中渭河流域的半坡、姜寨等仰韶文化单体聚落,湖南澧县鸡叫城聚落群,洛阳盆地浏涧河、沙沟流域聚落群,山东聊城茌平聚落群,山西临汾盆地陶寺聚落集团,陕西神木石峁遗址等,都发现了这种特征。
这种情形反映在史前宗教中,则是原始泛灵禁忌、多神崇拜渐次改变其属性,发展成以血缘纽带为基础、以祖先崇拜为中心的多重神统观念。这些神统观念包括对超自然的自然山川神的泛灵崇拜,对超血缘的氏族、部落的祖先神权威崇拜,对日益发展的世俗公共职能的神化与敬畏等方面。而在多重神统中,祖先神崇拜构成史前宗教的核心理念。
史前中国对祖先神灵的崇拜,是各区域文化中较普遍的祭祀方式。这是因为以血缘为纽带的聚落社会在内聚化影响下,会将原始宗教的信仰主体及主神崇拜转移到与现实关系密切的血缘性祖先神崇拜中来,即通过将祖先神作为最高主神尊崇,使聚落组织的内聚化更具有宗教合法性。因此,在史前中国,祖先崇拜一经产生,就长盛不衰。
史前聚落的内聚化使先民大都有鲜明的血缘组织维护意识。这种维护意识的中心便是对聚落首领的敬畏、服从,从而形成了神化先王、先祖的宗教意识。因此,史前中国祖先崇拜的盛行及其相关礼仪的繁缛化,其本质正是当时聚落组织内聚化的宗教文化的反映。史前中国的祖先崇拜具有四方面特征。
首先,聚落社会的祖先神,从世俗地位上看具有超越各下属聚落或聚落群的最高首领地位;从神格上看又都是超越下属聚落或聚落群神祇(分支图腾)的最高族神与“帝”(王)神,是整个社会组织中具有最高神格意义的主神。随着时日推移,这种族神兼“帝”(王)神的超越性亦不断升华,形成超凌于各聚落群、团多神图腾崇拜的区域神祇或与上天同格的天神、“上帝”。
其次,祖先神祇往往承载着远古时代以传说、神话、口碑等各种历史记忆及“英雄”传承的口传历史。聚落酋长生时是掌握大权的首领,死后又成为在冥冥上天保佑下民的神祇。而史前先民的古朴、互渗的思维方式又把许多自然神异附加在他们身上,将他们升华为无所不能的神祇,成为世代祭祀对象。同时,史前祖先神还没有后代那么强烈的分层色彩,先民们对祖先神祇的颂扬,也包括了对这些祖先神祇的贡献及对公共职能的妥善运用的称颂。
再次,祖先神崇拜是凝聚先民共同精神信仰的重要手段。随着史前社会的发展,血缘与地缘的交叉使各聚落更需通过“祭祖”“祭天”的宗教信念而建构一种以神人之伦为基础的权力关系,由此保持其强烈的血缘性的内聚形态。例如,在陶寺墓地三区中部,五座随葬鼍鼓、特磬的大型墓集中在一片,同时出土许多重型礼器,而死者似乎是同一权贵家族中的几辈人。它说明其时先民对先王先祖的尊崇,已经达到一种敬畏瞻望的宗教信仰的高度。久而久之,这种精神信仰与价值观念就形成了中国古老宗法关系的思想基础。
最后,祖先神崇拜加强部落公共权力的神化。由于祖先神既是最高的族神,又是一种超自然力量,故先王、先祖的神化也使聚落社会的公共权力披上神秘图腾的外衣。史载黄帝、炎帝、太皞、少皞时代都出现了以图腾如云、鸟等纪世名官的现象。《史记·历书》亦曰:“有天地神祇类物之官,是谓五官。”正是以图腾名官,使祖先神以及氏族、部落的公共权力成为神化与禁忌的偶像,为它从原始民主中蜕变创造了宗教神权的依据。
史前的祖先神崇拜,一方面使祖先神在血缘感性认知的范围内,服务于形而下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它又配享或直接与最高的昊天神灵结合,呈现出聚落内聚化形态下人们对宗教信念的认知。这种宗教与世俗性的结合,导致“帝”“神”的崇高是一种基于感性认知范围的、服务于社会整合的崇高,人们对它的敬畏,旨在求得它在天神灵的冥冥福佑。另外,则是这种基于血缘性的宗教感情的浓缩,势必遏制原始宗教向超功利、形而上的宇宙、自然的统一神祇发展的途径,使最高的“帝”亦有着与现实人间密切联系的功能、特征。而当这种具有世俗色彩的超越性不断升华时,史前宗教就呈现出超凌自然界多神崇拜的趋势,成为聚落社会不断发展的宗教工具,使聚落在内聚化中产生出血缘与分层、长幼与阶等相互融汇的特征。
先王、先祖的神灵在人们的信仰与尊崇中,占有重要地位。西周时期,这种具有强烈的宗教性、聚合性、制度性、情感性特点的祖先尊崇意识仍保留下来。它通过“亲亲”的血缘亲情,凝聚着宗族内上下等级的族众,并以“尊尊”或法权形式来维持这种宗法等级架构。这种先祖信仰及宗法祭仪,使古代中国有着自己的文化特质,走上了独特的历史发展道路。
(作者系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教授、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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