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青铜文明的交流互鉴
2020年09月30日 08:5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9月30日总第2022期 作者:杨博

■三星堆的青铜人头像  图片来源:CFP

  青铜器是商周贵族墓葬中最普遍和主要的随葬器物,成为判定墓葬等级和墓主身份族群的重要标准。墓葬情境以外,王朝边域地区地方族群与华夏族群的交融互动中,铜礼器的组合、特色等器用情况不仅会反映出特定族群文化之特性,对于中原王朝势力的进退盈缩亦能起到“晴雨表”的作用。

  在商周青铜文明发展进程中,学界早已明确殷、周族群在器用组合上的差异,如克商后的周人用爵、觯组合替代爵、觚组合。具体到两周青铜器,也注意到以西周中期和春秋中期为节点的两次较大变化,即列鼎制度的成形与流布等方面。而对周人青铜礼器器用的大致明晰,却有赖于42年曾国考古写就的一部“曾世家”。

  墓葬是曾国考古发现的主体,由擂鼓墩曾侯乙墓上溯,义地岗—文峰塔、苏家垅、枣树林、郭家庙—曹门湾以至叶家山,墓葬及其出土的青铜器不仅为今人构建了两周700余年曾侯—曾国的时空框架,也使得我们第一次多层面地明晰了以曾国为代表的姬姓周人的青铜礼器器用制度。

  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曾国墓葬随葬铜礼器按食、酒、水大类分类分置的器用区位特色,与西周早期叶家山曾侯墓地随葬铜器器用区位一脉相承。无论是叶家山M65、M2、M27、M28、M111,还是曹门湾2014ZGCM22,苏家垅M79、M88,随州汉东东路M81、M110,均可见器用区位明显按大类分置的特色。

  随州枣树林墓地出土的曾侯宝夫人随仲嬭加编钟铭文、曾公编钟铭文等考古新发现,已使学界基本接受曾、随为一的认识。这样《左传》“季梁止随侯”所记随国事,与上述由西周早期至春秋早期所见曾侯—曾国一以贯之的器用区位特色建立起紧密的时空联系。

  同样食、酒、水大类分置的墓葬还多见于竹园沟、琉璃河等多座西周初期典型周人墓葬。平顶山滍阳岭同样可见食、酒器大类分置的形式。叶家山曾侯与琉璃河匽侯、平顶山应侯均为姬姓周人,此种置器区位与组合方式应该说是可以代表西周初期姬姓周人贵族的器用模式的。

  伴随西周中晚期的“礼制改革”,贵族墓葬逐渐体现出食、酒、水器分置的一致特征,如北赵晋侯墓地M93。这种发祥于姬姓周人的器用方式在西周中晚期伴随列鼎制一道,也被接受周人族群文化的其他相关族群所使用,如南阳夏晌铺姞姓噩侯墓地M16,是食器一侧、酒、水器一侧的形式,从而凝练成为区分周人与其他族群的器用标志。

  周人器用方式的明晰,亦有助于对殷遗民等东方族群器用方式的判断。西周早期,这类多带有腰坑殉狗的墓葬,一般呈现出食器聚置、酒器分置的特征,若随葬有甗、罍,则常见二者相邻置用。如周原庄李村M9食器分置酒水器两端,酒器聚置,“甗罍相邻”的形式。这种器用模式是可以上溯到殷墟时期的,如“甗罍相邻”的有殷墟花园庄M54、大司空村M539、刘家庄北地M33、戚家庄东M269等。

  西周中晚期到春秋早期,殷遗民特别是山东半岛到黄淮、江淮流域诸东方族群与周人列鼎的器用方式的一个显著不同,就是“偶数用鼎”。如三门峡虢国墓地、天马—曲村晋国墓地所见,在西周晚期周人列鼎制度明确的同时,偶数用鼎也在皖南、皖北乃至江淮到山东沿海地区的东夷、淮夷族群中得到较大范围的普及。

  山东地区的偶数同形鼎主要见于东夷族群的郳国、邿国、莱国、鄅国等。山东枣庄东江郳国墓葬所出器物以同形为最常见现象,如M2同形四鼎四鬲四簠的组合。皖南地区的繁昌县城关汤家山山顶墓,六件鼎两两各为偶数用鼎。河南桐柏县月河镇左庄村羕国墓葬,特别是春秋初期的M4与M22,亦均以偶数同形鼎随葬。

  据考古发现揭示的情形,两周时期以殷遗民为代表的东方族群与以姬姓周人为核心的西土集团,在青铜礼器器用上是存在一定区别的。两周时期殷、周族群对鼎、簋食器的共同重视,在更长远的历史背景与更高层面上成为华夏族群共同体在“禹迹”地域范围内区别自身—他者的重要标准,反映华夏族群交流融合与动态发展历程。

  “华夏族群”是一个大的族属或古代民族概念,由若干族群因处于邻近或共同的地域中,逐渐形成有一定共同性的文化,并在血缘上亦相互融合而形成。在这个共同体内,各族群应该仍在一定时段和地域内保存有某些自己独立的文化因素。墓葬考古发现让我们重新审视中华大地上各族群繁衍演化、文明滋长繁荣、文化交流融合的复杂进程,以及以殷、周族群为核心的古代中国强大的文化辐射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为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提供了丰富翔实、无可争辩的实物证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西周诸侯墓葬青铜器用与族群认同研究”(17CZS00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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