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赤子之心”看中国美学
2020年02月28日 04: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2月28日第1875期 作者:袁济喜

  中国美学的精神是什么?中国美学固然蕴含人们熟知的家国情怀、人文化成、兴观群怨等内容,但内在底蕴却是其审美价值及批评尺度。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的“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是重要提示。“赤子之心”是中国美学乃至文学原发性的、带有本体论色彩的核心概念。中国美学精神与“赤子之心”息息相关,互为表里。作为跨学科概念和术语,“赤子之心”生发于老子、庄子和孟子的思想体系当中,在中国美学和文学的发展当中生生不息,并启迪着当今美学与文化的走向。
   
  审美创造的原初动因
  
  在中国美学中,“赤子之心”不仅指向一种纯洁无瑕的童心,而且具有抗争世俗、坚守素志的赤诚,它通贯于审美与文艺创作的本原、价值、批评等范畴领域,是激活中国美学与艺术内在生命力的重要基因。

  老子最早提出“赤子之心”的范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从道家的人性价值观出发,认为最高的德性是“赤子”。赤子童真未凿、精气未散,象征着最高的和谐之美。老子提出这一范畴,针对的是春秋时期出现的人性异化、大伪盛行等境况。婴儿的纯朴未凿是天道自然在人性领域的表现,是“德”对于“道”的回归与体认。

  儒家孟子正式提出“赤子之心”概念。《孟子》云:“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这里“赤子之心”指人的本性初心。孟子认为人皆有善良本性,具体表现为“四心”,仁、义、礼、智等品质也都发轫于此,需要做的就是守护并且扩展它。自觉提升道德修养的过程即“养气”,可以使整个人充盈着一种向上之人格魅力,所谓“充实之谓美”。可见,孟子心中的“美”与人的道德紧密相连。

  西汉《淮南子·齐俗训》提出“情发于中,而声应于外”,强调情感应真实自然而不能作伪。不仅从创作者来说要求内有诚心,就是对于欣赏者来说,如果没有心诚于内,也无法接受外界的音乐感染。宋明理学融合了道家的天道无为论与儒家的道德修养论,将道德提升到天道自然的高度来印证,强调道德的超验性与本体价值,许多文人也因此将它作为一种匡正日下之世风的文人道德。比如元好问特别强调“诚”的意义,他认为,要挽救衰败,须从心灵建设开始做起。心诚则是重建人格与文品的根本。这种心诚也就是孟子所说的“赤子之心”。

  儒家“赤子之心”侧重集体利益,而道家的“婴儿厚德”则更关注于个人精神自由。庄子没有明确提出“赤子之心”,但是他所追求的自由无待人格境界与“赤子之心”的内涵相通,他笔下的至人、神人是“赤子之心”人格的最佳典范。魏晋时期的嵇康、阮籍继承了这种人格精神。阮籍将“大人”作为最高的人格标准。嵇康主张追求平和淡雅的生活,注重对人内在性情人格的塑造。东晋时期的陶渊明更是将自己的人生审美化,他身心合一、洒脱自由,将自己的诗情画意与田园生活完美结合。

  “赤子之心”虽然是从儒道两家思想中生成的,但与唐宋时期的禅宗文艺思想有着直接关联。南宋严羽《沧浪诗话》中的“以禅喻诗”思想同“赤子之心”的思路也有着某种相同之处。

  从中国美学的创作论来说,“赤子之心”产生的忧愤之心是艺术发生的根本动因。司马迁提出“发愤著书”说,揭示了情感的郁积而要求宣泄是创作动因。刘勰说“情以物迁,辞以情发”,钟嵘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刘鹗《老残游记》更以“哭泣”来讲述文艺的产生,这些创作论都说明情感驱动的重要性。这种“发愤而作”的美学精神在近代获得了传承。鲁迅对国民精神的批判痛心深刻,王国维认为“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朱光潜在《谈美》中用“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来论述艺术与游戏的关系。正是看到了美的这种超功利价值,蔡元培才强烈主张“美育救国”、以美育代替宗教,李石岑认为美育与德育、智育、群育、宗教、体育等缺一不可。在当下的社会文化语境中,美育同样重要。“赤子之心”的审美心境能够摈弃现代人内心的利害得失观念、激发人的想象与思考,任何创新都离不开这种在兴趣支配下的动力与热情。
  
  文艺批评的价值尺度
  
  “赤子之心”不仅是人格精神、审美境界,作为价值尺度,它对文艺作品的创作提出了两方面要求:其一是真实合理,毫无伪饰;其二要真情真意,自然直率。

  《周易》云:“修辞立其诚。”诚与信相连,首先我们要心口相一,所谓“以我手写我口”。刘勰讲“各师成心,其异如面”,强调文辞风格与内心精神的一致性。老子认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启示我们要警惕华而不实的东西。写作也要符合客观真实,既包括客观真实也包括艺术真实。庄子提出“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司马迁秉笔直录,这种“实录”就是求真尚实的精神。艺术可以对现实进行虚构、夸张,但要把握好度。

  “赤子之心”不仅要求真实合理,还要情真意切。小孩子往往真诚而热情,这种真性情就是美的。儒家讲“情”要有节制,防止滥情而损害自己和他人。王充反对矫情之作。《文心雕龙》斥责“为文造情”的行为明显地受到了王充这一思想的影响。钟嵘提出“直寻”与“自然英旨”等观念,同样将真情看作重要的审美原则。

  明代李贽的“童心”说是对“赤子之心”的重要继承和发展。他认为:“童心者,心之初也。”在工商市民阶层兴起的背景下,他借赤子童心的真诚、不造作,来对抗“存天理、灭人欲”的宋明理学。在李贽看来,一切好文章都是童心的产物,以童心作文,也就以自然真心作文。以此为思想武器,明清以徐渭、汤显祖、公安三袁为代表的作家开始强调“重情”“本色当行”“独抒性灵”等新的审美价值,重视重情尚真的作品。袁宏道称道其弟袁中道的作品富有性灵:“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袁宏道强调只要是性灵所出,即使是文章瑕处亦有价值。这里所用的“性灵”既传承了六朝的含义,又加入了当时李贽等人与明代禅宗思潮影响下的心学思想,强调解放心灵,进而呼唤文学解放。清代袁枚强调“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认为沛然从胸中流出的诗句才是好的作品。自古及今,真善美一直都是中国美学与文艺的价值尺度与批评标准,但在三者之中,“真”是最根本的尺度。没有真实,善与美都无从谈起。“赤子之心”成为中国美学的关键概念,也就不难理解了。

  “赤子之心”作为中国美学的重要思想范畴,其基本特点是强调人性的自由无待、真诚无伪,它既是人性中最可宝贵的因素,又是审美创造的原初动因,同时也是文艺批评的基本标准,中国美学与文艺理论的价值论与批评论都与此有着重要联系。时至今日,这一范畴不仅没有过时,反而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人类目前的生存环境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各种因素影响着人类的生命价值的伸展与审美活动的自由。“赤子之心”作为中国美学核心术语自先秦以来不断被提倡,贯穿中国美学发展始终,已然成为中国美学继往开来的人格精神、审美标准与批评尺度,值得进一步开掘与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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