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资本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2020年09月02日 09: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9月2日第2002期 作者:罗荷花

  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可以带动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向农业农村,推进传统农村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条延长、产业更加融合、产业形态不断丰富,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同时,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可以让农民分享更多农村产业链的增值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并不断增强工商企业的发展动能。2019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目前我国工商资本每年投资万亿元以上的资金到乡村产业,工商资本已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推力。

  然而,目前不少农村地区工商资本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热潮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工商资本逐利本性容易忽视粮食产业投资,造成“非农化”和“非粮化”的困局,忽视或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工商企业较低的经营管理能力,导致投资盲目跟风,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面临诸多障碍等,容易出现工商资本参与乡村产业振兴“跑路烂尾”“毁约弃耕”等现象,不仅造成农业项目失败,制约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与振兴发展,也损害农民的合法利益。为确保工商资本顺利参与乡村产业发展,谨防问题扩大化与复杂化,必须构建一套完善工商资本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机制系统,才能真正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成为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引擎。

  一是构建投资引导机制。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工商资本优先进入那些能够发挥企业专长、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力强的种植、养殖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旅游业、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鼓励工商资本从乡村优势特色产业着手,用市场化、企业化、现代化思维推动现代乡村产业发展。同时,政府严格按照规章程序对工商企业资信、经营项目、技术实力、风险防范等加强审核,避免出现因工商企业实力不足而导致乡村产业发展受阻。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引导和鼓励政府从选择产业向服务产业转型,避免因政府选择产业政策而导致投资“潮涌现象”。此外,建立健全工商资本带农富农强农的正向激励机制,通过激励机制来大力引导那些带动能力强、守信履约好、利益联结紧密的工商资本参与乡村产业发展。

  二是完善要素供给机制。政府搭建工商资本投资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土地、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供给,放大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的“洼地”效应。第一,土地支撑机制。土地要素是吸引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的基础,土地整合可促使工商资本实现规模化经营以达到盈利目标。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对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等需求逐渐增加,但农村有些长期闲置的宅基地、农房等却无法成为产业用地来源,形成土地资源“供需错位”。因此,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调整和细化农业用地规划,加快落实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作为乡村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来源,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同时,开展农村土地改革,打造“互联网+产权交易”平台,建立良好产权交易环境,不断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形成公正、透明的土地流转市场。第二,资金扶持机制。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撬动”作用。集中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形成资金合力,并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撬动作用,引导更多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项目,并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同时,完善信贷资金扶持机制,继续推动农村金融深入改革。金融机构围绕乡村产业特征,对接工商企业需求,加大开发适应乡村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通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供应链融资、继续深化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等方式,解决农业产业发展中资金短缺难题。第三,人才支持机制。增加农业科技人才、实用人才的培育与服务供给,建立人才服务平台,为乡村产业项目提供人才保障。政府制定农业人才扶持与激励政策,引导技术人员、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等各类人才回流农村,并将现代科技技术、经营模式等引入农村,开展“育才强企”计划。同时,依据乡村产业振兴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农民技能培训政策,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并构建专家、农技人员和新型农民的联动培训机制。

  三是强化工商企业运营管理机制。工商企业往往具有较雄厚的资本、较强的现代运营管理能力,可以带动资金、管理技术等先进生产要素流向农村产业项目,并提高其配置效率。工商企业通过加深对农业投资的风险性、复杂性等认识,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适应现代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发展的要求,可以推动企业向乡村产业实现成功转型。强化工商企业运营管理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工商企业的经营渠道优势,不断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实现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使乡村产业化经营更快发展。

  四是构筑利益联结与分配机制。通过合约订单收购、土地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构筑工商企业与农户之间合理的利益联结与分配机制,保障农户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户平等地分享工商资本促使乡村产业发展而带来的红利,实现工商资本与乡村产业的真正融合,促使乡村产业的持续振兴。同时,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使工商资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样化合作。构建关系密切的产业化利益联合体,实现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平衡工商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与谈判的积极作用。

  五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面临自然、市场等诸多风险,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可保障工商资本顺利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第一,建立风险保障金。加强乡村产业投资信息与形势分析,并为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提供发展规划、建设运营、风险防范等全方位服务。建立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项目的风险保障金,减少其投资风险。第二,实施保险制度。保险公司针对工商资本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积极开发农业商业保险品种。政府加大引导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推动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增强工商资本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三,加强风险监管。督促工商企业对乡村产业项目按照规划程序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其风险实行全过程动态监控、防范与化解,防止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约行为和风险纠纷事件,切实保障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权益。

  (本文系湖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智库研究项目“对非农业投资和经贸合作的风险及挑战”(20ZK06)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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