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的显著成效和经验总结
2020年08月26日 09:3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8月26日第1997期 作者:谢婧

  精准扶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事关党的宗旨和人民福祉,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思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2015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召开了7次专题会议,可见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也表明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和勇气。

  精准扶贫政策的成功实施,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事业的胜利。我国在减贫脱贫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世界减贫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即将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2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55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109万人;贫困发生率0.6%,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全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比上年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899万人锐减到2019年底的551万,累计减贫9348万人,年均减贫1335 万人,减贫规模前所未有。二是扶贫理念发生了转变。党中央已经深刻认识到贫困不单是经济维度上收入与消费的显示,消除贫困实际上还需关涉贫困对象的制度保障、脱贫能力、知识文化、贫困心理、社会交往等多方面因素,必须改变过去小规模的救济式、解决温饱问题的扶贫政策。三是精准扶贫成效具有世界性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有1亿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中国减贫方案和减贫成就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助这么多人脱贫,这对中国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

  在我国精准扶贫的伟大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党的高度重视和全面领导强化了组织保证。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中央、省、市、县、乡、村六级书记齐心协力共抓扶贫工作机制,县级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没有完成扶贫脱贫目标不得调任,形成“一把手”、分管领导、相关部门的合力,对政策执行的碎片化进行了整合,精准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很快得以显现。此外,通过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

  精准扶贫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提高了脱贫实效。精准扶贫在目标上强调“两个确保”,即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在任务上要求做到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和精准考核,从“瞄准区域”转变到“瞄准个体”,从“千篇一律”到“私人订制”,从单一的经济扶贫指标到全面的扶贫脱贫要求,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精准扶贫政策的细致化、合理化、规范化与可行性对政策执行均产生了积极作用,获得了显著的效果。

  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激发了脱贫动力。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2014年5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2015年11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6 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8年8月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事实上,自2015年《决定》出台后,中办、国办相继出台了12个配套文件,各部门出台173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这些文件或实施方案对解决贫困问题做了详细周密的安排,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精准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受到贫困地区群众的热烈欢迎,也激发了脱贫的内生动力。

  地方政府、人民群众的自主参与确保了真抓实干。精准扶贫的资金、技术、项目以及政策优惠使地方政府干部群众充满了信心和决心,地方政府、干部群众和帮扶对象作为精准扶贫的受益者,认识到党和政府的积极作为,认真研究本地的情况,对精准扶贫的理念、手段、方式、目标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采取实实在在的举措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各地贫困的对象、原因、程度等各不相同,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脱贫解困的长效机制,用好地方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自主裁量权,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避免出现脱贫攻坚战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政策执行体系的不断完善巩固了扶贫成果。一方面,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战略框架,另一方面,形成了生存保障型、支持发展型、开发型的综合性扶贫政策体系。二者有效结合,共同作用,使精准扶贫工作进入常规化和常态化。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在扶贫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实现了党的领导与完善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体系的有效结合,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偏差可以及时纠偏,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懒政推诿”等现象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遏制,保证了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新时代中国扶贫战略与2020年后相对贫困问题治理机制研究”(2020MYB05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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