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共服务保障机制
2020年08月26日 09: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8月26日第1997期 作者:熊琴

  随着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我国贫困问题将突出地表现为“相对贫困”。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发展不均衡,已经成为导致新时期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因此,通过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弱化相对贫困产生的源头,提升贫困治理效能,有效缓解相对贫困。

  完善制度: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支持机制

  面对2020年后相对贫困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我国贫困治理要从“扶贫”转向“防贫”。相应地,公共服务也要从“保障生存”转向“促进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尤其是相对贫困群众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和美好生活的需求。为此,需要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治理相对贫困问题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1.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要以促进公平为导向,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投入,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通过开展扶贫技能培训,增强相对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变“输血”为“造血”,提升脱贫“持续力”。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相对贫困群众提供基本保障,形成有效的社会安全网。一是要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二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在继续推进单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的同时,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各项制度的有效整合和成熟定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3.加快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相较于绝对贫困,相对贫困不仅是收入不足的问题,更是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社会资源缺失的问题。这意味着基本公共服务扶贫在相对贫困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更为凸显。为此,要贯彻落实综合性保障扶贫理念,通过建立扶贫开发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政策的有效衔接机制,实现由短期、开发式扶贫转向长效、可持续治理,提高脱贫质量和有效防止返贫。

  统筹协调: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于城乡、区域间的非均衡。因此,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成为相对贫困治理亟须解决的迫切问题。

  1. 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并加快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城乡一体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制度,真正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第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以此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实现均等化。重点是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促进城乡共享发展。第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农村群众生活品质。

  2. 协调区域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加强相对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建设,解决区域不平衡问题。为此,要根据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战略目标,明确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领域或指标,使其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财政投入,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尤其加强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确保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基本实现。

  优化配置: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充足的财政资金作保障。因此,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治理相对贫困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相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财政投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1.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民生类公共服务投入。一方面要加大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贫困群众在后小康时代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另一方面要统筹运用各级财政资源,重点解决农村深度贫困群体、进城务工群体和城市相对贫困群体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突出难题,防止出现致贫返贫现象。

  2.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是现行转移支付中最能体现均等化效果的方式。在2020年后相对贫困的治理实践中,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转变为一般转移支付,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同时要加大均衡性支付,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整体目标出发,调整转移支付分配结构,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代化水平。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新时代中国扶贫战略与2020年后相对贫困问题治理机制研究”(2020MYB053)、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依法治国视阈下的桂滇黔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16BFX04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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