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青年马克思曾先后从事法学和哲学的学习,在1842年就职于《莱茵报》时期则因对“物质利益”问题产生“苦恼的疑问”转向了政治经济学研究。这一“转向”构成了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重要事件。尤其在代表性文本《巴黎手稿》中,青年马克思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初步批判,以唯物主义的劳动综合扬弃了近代唯心主义的意识综合,以私有财产批判反思共产主义的文明意蕴进而超越了“粗陋的共产主义”,以统一自然科学和哲学的“人的科学”概念确立起新世界观的理论定向。在今天,青年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相关哲学意涵,仍然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话题。
唯物主义的劳动综合
青年马克思在摆脱黑格尔唯心主义的进程中,曾受费尔巴哈的自然唯物主义的影响,认为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他同时意识到,这种撇开了人的一切社会特殊性的唯物主义仍是抽象的,因为人与自然之间远非消极的直观关系,而是一种斗争、占有关系。换言之,马克思的认识对象既非原初自然,也非抽象的精神,而是人与自然交互关系的结果:社会及其历史过程。社会是人化的自然或自然的人化。《巴黎手稿》中的自然主义和人的本质相统一的说法或许仍残存了费尔巴哈的要素,但唯独马克思揭示出实现其统一的基础是劳动或生产活动。因为人的自然本性的发展依赖于其社会性的发展,而人的社会性发展依赖于物质生产的水平。那么,劳动何以进入马克思哲学的视野?这正是其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结果。马克思意识到,黑格尔正是由于“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才从哲学上抓住了劳动的积极本质。因此,马克思必须同样回到“尘世的粗糙物质生产”领域,才能与黑格尔伫立在同一现代性的地平线上。
在马克思的视野中,国民经济学所呈现的是一个以私有财产的“经济事实”为基础的财富世界,而对这个“事实”起支撑作用的是工人劳动。尽管现实的劳动形式无处不体现着对工人的折磨,使其遭受奴役与摧残,但马克思正是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与财富观点的批判性吸取,不仅把物质生产活动视为一切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历史的发源地”,而且以辩证法的反思性从异化劳动中领悟到了劳动的积极的创造性的本质。由此,马克思把人类看作是其在历史上的通过生产活动的自我形成过程,而人越是通过自己的活动征服自然,他就越脱离直接的、简单的自然状态,形成自己的本质力量、能力以及感觉。与此同时,人也创造了一个既由他的劳动所生成、又对其自身发展产生作用的客观世界,即人化的自然。这个自然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为人而存在着,处于不断的变化中,表现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无论是人的自然本质还是人周围的自然界,从来都不是自在的自然,而是借助于社会劳动过程才构成了感性意识所认为的“客观自然界”。经由政治经济学批判,劳动从作为人类学的范畴被深化为一个认识论范畴,即认为劳动始终发挥着对于对象世界的综合作用。
“综合”是德国观念论最重要的遗产。在康德那里,综合作为意识的先天职能,反映自我意识对于表象的先验统一能力;黑格尔则以现象学的方式把综合视为精神主体在其对象化世界中通过自否定从“自在”到“自为”的过程。此后,费尔巴哈在把意识和精神的存在向自然存在还原的过程中,对客观性的凸显却是以牺牲“综合”为代价的,由此使认识丧失了“能动的方面”。以此为前提,唯物主义的综合认为:人既非一个先验的生命形式的存在,也非受自然制约的经验形式的存在,而是其生产活动的产物,其对外在自然的改变与对内在自然的改变是一致的。因此,当马克思指出“我的普遍意识的活动——作为一种活动——也是我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时,正是表明人的活动的社会性规则决定着意识发展的诸阶段,也即意识的综合统一于劳动的综合,而非相反。
基于劳动综合的观点,马克思不仅扬弃了财富“外在的、无思想的对象性”,恢复了人的主体性的地位,并且开始把具体的人,包括人的一切现实生活条件,作为关注中心。这也就意味着,人道主义的真正实现必须是最广大劳动者的解放,因为“工人的解放还包含普遍的人的解放”。因此,劳动综合内在地具有扬弃资本主义、趋向共产主义的诉求。
共产主义的文明意蕴
劳动综合之得以可能,在于劳动具有对象化的能力,这说明“认识”并不是被动的直观,也内含着“实践”向度,即一种对人及世界作为社会关系怎样从“现有”成为“应有”的认识,也就是对人的社会历史状况的认识。在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之后,青年马克思不仅能够与空想派的共产主义学说划清界限,并且立足于资本主义内部反思共产主义的存在论根据,使其被前所未有地赋予了历史性的品质和文明意蕴。
在马克思之前,共产主义被蒲鲁东、傅里叶、巴贝夫、布朗基等空想派们设想为一种具有平均主义倾向的制度,其实质是“私有财产关系的普遍化和完成”,即以强制办法消灭不能被所有人作为私有财产占有的一切,把物的直接占有作为生活的唯一目的。马克思把这种学说称为“粗陋的共产主义”,并认为其不过是私有财产的狭隘表现,是向贫穷的、没有需求的人的倒退,因而也是对文明、文化和人的个性的直接否定,使社会趋向于“一种动物的形式”。在这种社会中,联合被设想为是以“劳动的共同性”和“共同的资本……所支付的工资的平等的共同性”为形式的共同体。那么,什么是新社会的共同性的基础?由于“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因此,妄想回到简单的自然状态是不切实际的,而是应该从私有财产的辩证运动中重建新社会的共同性的基础,那就是:人的社会性存在、类存在。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整个存在是被货币、商品、私有财产所中介的,因此人的丰富性的本质就面临被抽象化和异化的命运;此外,也正是在私有财产中,蕴含着具有普遍意义的人之为人的社会性的要素。这种社会性绝不仅仅是以共同的占有欲和共同享受为简单的表现形式,而是在物质生产与社会交往中所形成的社会力量,但却被扭曲为与现实生活相敌对的“抽象”。共产主义作为对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意味着“直接体现他的个性的对象”如何是“他自己的为别人的存在”和“这个别人的存在”也是“别人为他的存在”,亦即社会成员之间实现一种平等的交互关系。在此意义上,“社会性质”是整个私有财产运动的普遍性质,而共产主义必然在经济运动中为自己找到经验的基础和理论的基础。不仅如此,共产主义也避免了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与个体相对立,认识到“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其生命表现就是社会生活的个体化确证。不同于自由主义所设定的孤立的原子化个体,共产主义虽然也由特殊性的个体所组成,但却认为在特殊性中蕴含普遍性,因而是一种总体的个体性,也即人是“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马克思由此提出了“总体的人”的概念,也就是使人被思考、被感知为“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异化使生命成为碎片化的存在,共产主义则使人重新作为“生命表现的总体”“完整的人”的存在。
总之,人的社会化或社会的人化的实现程度,代表了文明的进展程度。“粗陋的共产主义”以虚假的社会性反对个体性,资本主义则以抽象的个体性否定了社会性的存在,而在马克思的理论图景中,共产主义以作为社会概念和作为人的概念的反思性的统一,表达了人类文明的最彻底的自我理解,因此而具有超经验的永恒性的价值与意义。正如萨特所说,共产主义仍是“我们这个时代难以逾越的地平线”。
“人的科学”的理论定向
随着人类对扬弃异化状态的自觉,理论将发生根本性质的改变。在资本主义范围内,科学作为人的活动只表现人的“一般需要”所要表达的东西,而总体的人似乎只是哲学的对象。黑格尔结合哲学与科学所产生的思辨科学概念不过是“离奇的幻想”,表明以往只存在结合的意志,但缺少结合的能力。马克思认为,自然科学通过工业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尽管是以异化的形式表现的,但却因此使人意识到生活本应有更全面的丰富性的基础,进而使其为人的解放做好准备。随着日益成为“人的科学”的基础,科学最终将抛弃它的唯心主义方向。
“人的科学”既非哲学人类学,也非实证的社会科学,而是基于历史性的人的实践活动可从感性经验与感性现象的层面直接所予确认的现象学人学。国民经济学“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而非将其视为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人,由此人也被归结为财富的本质,而不是把财富、需要、价值看作属人的生命的本质。因此,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把人从“抽象劳动”中解放出来,使人重新成为“总体的人”。而一旦科学通过工业介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感觉和感性的世界,成为鲜活的具有丰富意蕴的生命现象,“人的科学”就被挺立起来。马克思由此指出,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是使这些感觉和特性成为“人的”、使感官的对象成为社会的对象、使感官成为社会的器官。社会的人的感觉是人的本质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是其改造对象世界的结果,是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人的感官和感性能力因此而成为本质力量的彰显,成为个体生命的活生生的存在方式,其表明“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
可见,马克思所看中的自然科学的本质在于其所具有的实践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强调:“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指引着人民改造世界的行动。”马克思认为感性必须是一切科学的基础,而科学只有从“感性意识”和“感性需要”两种形式出发,才是“现实的科学”“人的科学”。这种科学观的独特性并非在于实证主义的可量化性,而在于其在感性上获得公开的展示。这也同样说明,旧哲学之所以具有意识形态性,在于旧哲学仍停留在观念领域内,其不过是社会意识的自我反思,其理论的力量没有在感性世界中得到公开的呈现。因此,无论是实证科学还是哲学,都必须回到感性的现实世界中通过证成其为“人的科学”而获得存在的合法性。在此意义上,这种统一自然科学和哲学的“人的科学”概念确立了马克思新世界观的理论定向,预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出场。
(作者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