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科技带来记忆哲学新发展
2020年10月27日 09:3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0月27日第2034期 作者:闫宏秀

  编者按: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使记忆这一颇具个人性、私密性的领域逐渐被不同维度的外在视角所聚焦。随着数据与信息科技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越发深远,人在身体具身感知越发远离自然界与现实社会的同时,经由互联网等方式的数据或信息交互,在认知层面触及越发广阔的“数据空间”与“信息空间”。在此过程中,记忆逐渐被赋予新的内涵。本期“多维聚焦人类记忆”选题策划,聚焦数据与信息科技对记忆及记忆研究的影响,分别从记忆哲学与集体记忆的角度进行展现。希望通过多角度展现记忆研究的新进展与深度反思,促进不同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从而碰撞出一些新的可能。

  从古希腊时期算起,记忆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早已开始,在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洛克、休谟、柏格森、斯蒂格勒等哲学家那里,都呈现出对记忆的关注。不过,记忆哲学作为一个具有自身独立研究论域的学科则肇始于21世纪。比如,贝内克(Sven Bernecker)于2008年和2009年分别出版了《记忆的形而上学》和《记忆:哲学研究》两部著作;2017年,罗德里奇出版社(Routledge Press)出版了《罗德里奇记忆哲学手册》等。但无论如何,关于记忆的界定、记忆的本质、记忆的形而上学、记忆与心灵、记忆与真、记忆与伦理道德等,一直是对记忆进行哲学剖析必须面对的问题,同时,这些领域也构成了记忆哲学的研究框架。

  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在《多义的记忆——为保罗·德曼而作》一书中写道:“技术始终寄生于真正的谟涅摩辛涅,九缪斯之母和灵感之活泉。”在这里,德里达道出了古希腊的记忆女神——谟涅摩辛涅(Mnemosyne)与技术之间的某种关联。事实上,回顾胡塞尔、利科等人关于记忆的研究,不难发现科学技术的影子。近年来,神经科学、心理学、生物学、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发展,在对记忆运作机制进行解码的同时,一方面为记忆哲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科学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又使得记忆哲学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随着数据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数据成为人类社会的一个重要基质,“数据主义”“万物皆数”“数据永生”等凸显数据科技强大效力的词汇悄然而至,延展记忆、外部记忆、记忆工业化、第三记忆等与记忆相关的词汇也逐渐进入哲学领域。那么,在新的数据科技背景下,记忆哲学问题是否有了新的动态?这里对此进行进一步探究。

  数据:记忆的寓居

  托夫勒(Alvin Toffler)曾将记忆分为从属于个人的与社会共有的两种。在“第三次浪潮”的冲击下,社会记忆出现前所未有的变化,“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为人类记忆注入了生命”。并且,相对于“第二次浪潮文明在扩充社会记忆的同时也冻结了记忆”,“第三次浪潮”则能让社会记忆起死回生,并“因计算机技术而变得既丰富又有活力”。除大脑外,记忆的存在场域还包括固化的载体。在托夫勒的理论体系中,“第三次浪潮”实现了对固化载体的激活。易言之,如果说神话、文字、图片、档案馆、报纸等载体形式将记忆进行了静态留存,即记忆以静态的形式寄居其中,那么,“第三次浪潮”使记忆的留存形态发生了颠覆性变化。

  当前,数据科学与技术具有的功能与产生的影响,比20世纪80年代的计算机技术更强大、更广泛、更深远。就记忆而言,法国哲学家斯蒂格勒(Bernard Stiegler)用“记忆的工业化”,即“滞留有限性的工业综合”,形象地展现了技术对记忆的影响。数据科学与技术不仅能够以数据存储的形式将记忆进行留存,还能够开启一种真正的自动记忆行为。此时,无论人类是否开启自身的主动记忆,对人类的记忆已经可以开始。此时,记忆与记录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等同的,比如微软公司的 “我的数字生活”(MyLifeBits)项目就是一个例子。

  此外,数据科学与技术不仅可以记录人类的一切,还可以构建数据自然界。这种数据自然界与人类传统的生存空间一样,也可以是记忆的存在场所。例如,当我们打开电脑、手机时,与打开自己的日记本一样,满屏的记忆会随之涌现。电脑、手机与日记本都是记忆的载体,都是记忆的外化。但是,电脑、手机等与日记本又存在一些重要差异。数据的智能化、网络化、云端存储等特点,可以推进记忆的全面化与永久化,并可以形成一种新兴的“数据化生存方式”与“睹物思人模式”。可视化领域专家费尔顿(Nicholas Felton)从2000年开始记录自己的生活数据,形成了自己的生活报告。费尔顿在他父亲去世时,借助数据科学与技术展示出父亲的一生,以此表达对父亲的纪念。可见,数据已成为记忆存在的一个场域。

  不过,数据作为记忆存在的一个场域,并非仅为记忆外化或记忆延伸。数据自身的创构性,使其可以营造记忆寓居之场,并将记忆裹挟在数据之中。进一步说,数据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将使数据对人类记忆的外化走向人类记忆的内化。事实上,这种内化构成了对记忆的本体论冲击。这种冲击既包括记忆的构成形态,也包括记忆的构成场域。所谓构成形态,是指数据是记忆构成的一种样式。所谓构成场域,是指数据自然界。与此同时,与这种本体论冲击相伴而至的是数据的真实性与记忆的真实性问题。

  数据之真与记忆之真

  记忆之真是记忆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记忆的建构性是对记忆之真进行哲学考察的一个重要维度。还有学者从理论层面论述“记忆的建构性和活力性是未来记忆增强的哲学根据”。但是,对记忆建构性的阐述并不意味着要消解记忆之真。事实上,恰恰相反,这凸显了记忆之真研究的重要性与复杂性。

  关于记忆之真的哲学考察,包括记忆内容的真实性、记忆行为的真实性、记忆过程的真实性等。比如,对“我记得我昨天看到小明摘玫瑰花”真值的探讨,至少需要对“我昨天看到”和“小明摘玫瑰花”这两个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追问,因为“我记得”是个极其带有主观意向性的阐述,而“我昨天看到”和“小明摘玫瑰花”的客观确证是确保“我记得”的有效性的必要环节。如果能提供“我昨天看到”和“小明摘玫瑰花”的有力证明,则将大大推进关于“我记得我昨天看到小明摘玫瑰花”真值的探讨。而可以完美记录一切并毫无遗漏地保留一切的数据科学与技术(如摄像头),则恰恰具有为上述两个阐述提供这种证明的能力。在这里,记忆之真与数据之真关联在一起。

  柏格森在《材料与记忆》一书中提到的“第一记忆”,则是“以‘记忆—形象’的形式记录我们日常生活中各个时间发生的全部事件;它不忽略任何细节;它保留着每件事实、每个姿态的时间和地点”。但这仍非记忆的全部。退一步讲,假如记录式的“第一记忆”就是记忆的全部,那么数据之真是否就等同于记忆之真?再退一步说,若数据之真可以等同于记忆之真,则意味着数据还原论的正确性。此时,我们必须面对两个问题,一是还原论的正确性问题,二是此处的记忆之真是指向“谁”的记忆之真。

  在记忆哲学领域,关于记忆之真的破解有档案论、建构论、施乐模型等。其中,档案论从事实之真的维度、建构论从意义之真的维度、施乐模型以“施乐复印机”为隐喻从事实可靠性的维度,分别阐述了记忆的真实性问题。当下,数据科学与技术可以具有档案论层面的真,而数据智能化又可以对基于档案存储意义上的数据进行进一步处理,形成新的数据集。因此,在新的数据科技背景下,数据之真与记忆之真的关联需要分层级进行阐述。也正是在数据之真与记忆之真的关联中,带出了记忆伦理的数据之维。

  记忆伦理的数据之维

  斯蒂格勒在《技术与时间》的三部曲中,解码了技术与记忆的深度关联,并认为在“谁”与“什么”的关系中,生物—人类学的力量和技术的力量在较量。记忆同样也处于这两种力量的较量之中。因此,在对记忆伦理的探讨中,技术之维不可或缺。特别是随着“记忆的工业化”的开启,记忆伦理中的技术之维更为突出。

  随着数据科学与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存方式、生存环境、思维模式等都在进行着深度的数据化。关于数据与记忆伦理问题,也被学界日益关注。这种关注在目前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

  一是基于数据的记忆所引发的伦理问题。基于新技术背景,探讨由数据而形成的新兴记忆所涉及的相关伦理问题。比如,斯蒂格勒认为,由模拟和数字技术所带来的记忆的工业化,使删除、遗忘、选择、风险等都别具新意;凯利(Liadh Kelly)和贝尔(Gordon Bell)等学者认为,需要一份全新的规则来明确数据的保存及隐私界定,来应对人类数字记忆中的数据收集所涉及的个人隐私等伦理问题;道宾斯(Chelsea Dobbins)等学者提出,应当对与数字记忆相伴随的人类副本(counterpart)进行伦理问题解析等。

  二是大数据背景下的记忆伦理分析。比如,布卢斯坦(Jeffrey Blustein)将数据库视为记忆责任存在的一个新场所;迈尔-舍恩伯格(Viktor Mayer-Sch?觟nberger)、葛赫兹(Alessia Ghezzi)等学者建议将数据的遗忘与删除融入记忆伦理之中,并建立用于决定数据存留与否的价值判据;霍斯金斯(Andrew Hoskins)等学者提出构建一种适用于人类记忆数据化的新伦理。

  三是基于数据伦理的视角探讨被深度数据化的记忆对现有伦理观念的挑战。比如,弗洛里迪(Luciano Floridi)基于智能陪伴作为“记忆管家”对人类记忆的影响,指出人类需要重新审视自由、隐私、责任的主体与客体等。

  通过上述几种方式,我们可以发现:记忆伦理中数据之维的呈现方式可以是寓居于数据中的记忆,可以是基于数据的记忆,也可以是独立的数据记忆。因此,记忆伦理的问题可以是基于数据的记忆问题,也可以是一种新伦理。这需要调整关于记忆伦理问题的研究视域,将其转换为以数据作为记忆的存在场域与数据对记忆的塑形为切入点,以此进入对记忆伦理问题的考察之中。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记忆的伦理问题及治理研究”(19BZX04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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