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翰笙:以马克思主义方法研究现实问题
2022年01月25日 09: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月25日第2337期 作者:刘旭升 何宛昱

  陈翰笙(1897—2004),江苏无锡人,原名陈枢,著名社会科学家和社会活动家。早年就读于东林小学、明德中学、雅礼学校,1915年赴美勤工俭学,1916年入波莫纳大学,以历史学为专业。1920年入芝加哥大学,获硕士学位。1922年入哈佛大学,后赴欧洲,1924年获柏林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受蔡元培邀请回到北大任教,经李大钊介绍为共产国际工作。1927年赴苏联国际农民运动研究所任研究员,与马季亚尔就中国农村性质问题发生争论。1928年回国,次年任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社会组主任,组织大规模中国农村调查,撰写多部农村问题研究著作。1933年正式成立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创办《中国农村》杂志。1934年,赴日本东洋文库工作。1935年再赴苏联,任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特约研究员,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赴美国太平洋学会工作,协助饶漱石办《华侨日报》。1939年赴香港协助宋庆龄开展“工合”运动,创办《远东通讯》。1942年辗转至桂林,1946年赴美国任华盛顿州立大学特聘教授。1950年应周恩来总理邀请回国,任外交部顾问、外交学会副会长等职,并出任第二、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一、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助宋庆龄筹办《中国建设》。1955年被遴选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1962年担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世界历史研究室主任,后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名誉所长、北京大学和外交学院兼职教授等职。

  陈翰笙是马克思主义农村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社会活动家,是享誉中西的学术大家、以马克思主义方法研究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的最早践行者,他的学术研究和社会活动均以解决中国现实问题、推动社会发展为中心。他力图以广泛的农村社会调查了解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进而解答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这项工作成就卓著、影响巨大,是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在农村调查领域的开创性和拓展性工作。陈翰笙也是一个身体力行的革命者,不仅以笔为武器,揭露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中国的罪行,而且切实进行革命活动,以战士的姿态昂扬奋斗。

  在中国问题研究中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

  陈翰笙早年在美国和德国求学,以历史为主业,能熟练使用英语写作,并利用德、俄、日、法等多种语言进行研究,1924年获得柏林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受蔡元培先生邀请,陈翰笙携夫人顾淑型回国。陈翰笙赴北京大学任教,在此期间结识了李大钊,并通过其介绍,认识了苏联驻华大使加拉罕和一些苏联友人。这些交往使他能够阅读《资本论》并同友人讨论,逐渐以唯物史观作为主要研究方法。他在晚年回忆说:“我过去在欧美学的历史却没有使我了解历史,而只是些史料、史实的堆砌,读了《资本论》,才使我了解了真正的历史。”1926年,陈翰笙曾见到蔡和森,了解到海陆丰农民运动的情况。李大钊被捕后,陈翰笙和顾淑型经过日本到达苏联,在共产国际筹办的国际农民运动研究所任研究员。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共产国际内部对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争论十分激烈,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与中国革命的方针和政策等问题密切相关。陈翰笙在国际农民运动研究所邂逅了担任该所东方部部长的匈牙利人马季亚尔。马氏是亚细亚生产方式论的代表人物,1926年曾到过中国,正在写作《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二人就中国社会性质问题、中国农产品商品化等问题进行了争论。马季亚尔认为,中国的生产方式属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东方的永佃制形式是中国的特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解体的不是等级的、封建的土地所有权,而是农民所有权及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帝国主义向中国扩张带来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其特征是资本主义不能征服和排除商业高利贷资本,只能隶属于财政资本之下。陈翰笙认为中国的现实情况更为复杂,要认识这种复杂性,就迫切地需要进行翔实的社会调查。

  1928年,陈翰笙夫妇回到中国,应蔡元培先生邀请,陈翰笙于次年出任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社会组主任,领导一批青年开启中国农村调查。当时,已有多个国内外团体对中国社会进行了多样的社会调查。陈翰笙为调查进行了充分理论准备,广泛搜集调查资料,分析调查方法优劣,扬长避短。除《资本论》外,他们还讨论列宁、考茨基、马季亚尔、廖谦珂等多位马克思主义者的方法和观点。他们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作为理论指导和主要方法,兼及西方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调查足迹遍及江苏、河北、浙江、黑龙江、广东、云南、广西、陕西等地。陈翰笙完成了《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之发轫》《亩的差异》《封建社会的农村生产关系》《难民的东北流亡》《黑龙江流域的农民与地主》等著作。他们通过广泛调查和多种研究报告的出版,将中国不同区域农村间的广泛差异、土地计量方法和单位的区域差异、土地分配不均、土地所有权复杂多样、农民沉重的税役负担等状况,呈现给了国内外的研究者和读者。他们于1933年正式成立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创办《中国农村》杂志,在青年中间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观点,参加调查的薛暮桥、孙冶方、王寅生等众多青年,或成长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或参加革命有所作为。

  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性质、中国社会史和中国农村社会性质三场论战,直指如何以马克思主义方法分析中国社会形态这一重要理论问题。在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中,以“中国农村派”的钱俊瑞、薛暮桥等为一方,以王宜昌、张志澄等为另一方,论战双方争论的问题包括:中国社会性质、农村问题研究方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划分阶级的方法、帝国主义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资本的作用、小农经济的特点、地主是否以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等。这些论题既涉及农村问题研究方法,也包括对于中国社会形态的认识。陈翰笙及“中国农村派”成员充分利用《新中华》《中国农村》《益世报》等报刊表达观点,并出版汉、英、日、俄语版本的《广东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等著作,以农村调查为基础,论证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出色地公开表达左翼学者的论点,批驳了认为中国社会已经是资本主义性质的错误观点。陈翰笙及“中国农村派”成员用马克思主义方法研究中国农村问题,是以生产关系为中心研究社会性质的学术实践。陈翰笙将薛暮桥等人的文章编辑为《农村中国》英文论文集,在太平洋学会资助下在美国出版,并出版了日文版。这些文章对中国农村社会中地权复杂、土地分配不均、高利贷盛行、农民负担沉重、手工业衰落等状况进行了分析和揭露,论证了在中国进行土地革命的必要性。陈翰笙成为西方学术界公认的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专家,时至今日,他的观点仍然受到重视。

  1940年10月,陈翰笙赴西双版纳调查,完成《中国西南边疆土地制度》(《解放前西双版纳土地制度》是其节选本)。他指出,西双版纳封建主义的行政机构和农村公社是并存的,存在着前封建主义的农村公社,土地则属于部落及其氏族成员所有,农村公社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血缘在农村公社里始终起着控制作用。这项研究丰富了对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认识,也为“亚细亚生产方式”论争提供了实证性材料。陈翰笙反对将中国社会归入“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形态特殊论。他注意考察中国不同区域生产关系的差异,将20世纪上半期中国社会视为一个转变中的社会,完全的封建还未过去、完全的资本主义还未到来的社会,在理解区域差异的基础上,分析何种生产关系占优势。他将中国社会归入前资本主义的、半封建的社会。

  1944年,陈翰笙在《如何走上工业化的正轨》中指出,中国制定工业化的政策不能忽视历史的继续性和工业的社会性,以及辅助工厂工业的手工业。他在研究印度经济区域问题时,进一步指出,当大多数人购买力极低时,真正的工业化几乎是没有任何基础的,真正的工业化是工厂生产为国内市场服务的工业化。对于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而言,摆脱帝国主义国家的经济掠夺是实现真正的工业化的前提。在中国进行工业化建设,要利用国内市场积累资金,在建设上应当按照农业、重工业、轻工业的顺序进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1929—1930年陈翰笙领导的无锡、保定调查基础上,于1958年、1987年、1998年又先后进行了三次无锡、保定调查,为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积累了宝贵资料。

  坚定不移走革命之路

  陈翰笙对于革命道路的选择,既受到时代精神的感染,又与其个人成长经历相关。他在幼时受教于东林小学,饱经传统士人观念的浸染,少年时代又就学于黄兴任教的明德中学,受到革命精神的熏陶。1910年,陈翰笙写下《书怀邹容》诗:“落落何人报大仇?沉沉往事泪长流。凄凉读尽支那史,几个男儿非马牛。”这反映了其少年时代对革命者怀有的崇敬之情。李大钊是陈翰笙走上革命道路的引路人。他在1980年回忆李大钊时,称其为“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战士”。无论身处何种境遇,陈翰笙始终坚定不移地走革命之路,是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1925年,他经过李大钊和于树德介绍加入国民党,并为共产国际做地下工作,为《国际新闻通讯》供稿。1926年,陈翰笙亲历“三一八”惨案,写下《三月十八日惨案目击记》。惨案的血腥和李大钊的被捕就义,更加坚定了陈翰笙继续革命的决心。

  1928年,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会议通过《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和《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农民问题决议案》等文件,明确指出农民的土地革命是当时中国革命的主要内容,中国土地关系的根本问题是土地占有制度的问题,农民的斗争是反对一切封建的束缚。从理论上廓清中国社会性质问题,以科学的方法研究中国农村土地问题,是最迫切的时代之问,陈翰笙以马克思主义方法研究中国农村问题,回答中国社会性质问题,成为将治学与革命密切结合的践行者。

  陈翰笙从1932年开始参与宋庆龄、蔡元培等人组织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活动,多方营救被捕的革命同志和爱国人士。1933年,陈翰笙在《梦想的中国》一文中,希望“中国能完全独立,印度、朝鲜也独立,帝国主义因此寿终正寝”。他通过宋庆龄结识美国进步记者史沫特莱,进而结识里哈尔德·佐尔格,成为其小组成员,秘密从事革命工作。1934年,陈翰笙夫妇赴日本东洋文库工作,其实是配合佐尔格小组在东京的活动。1935年,因为有暴露的危险,陈翰笙夫妇再次辗转赴苏联,后陈翰笙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至1939年,陈翰笙夫妇在美国工作,陈翰笙以太平洋学会的工作为生,实际上是帮助饶漱石办《华侨日报》,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并发动捐款购买医药及救护车等,赠送给中国八路军。陈翰笙在美国广泛结交同情中国革命的知识分子,并撰写文章驳斥对于中国局势的错误观点。

  陈翰笙密切关注中国局势的变化,以文章、书评、信件、宣传册等方式介绍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他讲求宣传策略,以西方人能够理解的语言风格进行写作,力求为中国的进步力量争取广泛的支持。七七事变前后,陈翰笙积极撰写文章分析日本帝国主义政策的实质,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日本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他在此期间写作《征服与人口》《七七回顾——一位中国官员揭示的战前中国政策》《中日战争的经济背景》《中国持续抗战的前景》等文章,以阶级方法分析中国和日本社会各个阶级在战争中的作用,指出日本帝国主义政策的掠夺性,日本重工业集团和军国主义者的政策是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最重要的原因。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远远没有消除农村中的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是维护甚至加剧这种关系,日本无法通过征服解决人口问题。这些文章刊登在《太平洋事务》《远东观察》《美亚》等杂志上,并对关于日本侵华战争问题的论著进行讨论,宣传中国左翼知识分子对于抗日战争的观点。1938年初,陈翰笙受到太平洋学会加拿大分会的邀请,到加拿大十几个城市宣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决心和力量,赢得加拿大朋友的赞扬。

  1939年5月,陈翰笙夫妇按照党的指示赴香港,协助宋庆龄开展“工业合作运动”,并积极参加“保卫中国大同盟”各项工作,向同情中国抗日战争的国外人士和海外侨胞募捐,支持中国的抗日斗争。皖南事变发生后,陈翰笙编辑的英文刊物《远东通讯》用航空版最先向世界报道了事件真相,控诉国民党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罪行。香港沦陷后,陈翰笙于1942年赴广西,受“工业合作运动国际委员会”委托,在桂林创办工业合作研究所,在此期间积极营救被国民党逮捕的革命同志。1944年春,受到国民党通缉的陈翰笙流亡印度,他趁机对印度农村进行调查并完成相关论著。1946年6月,他受到华盛顿州立大学邀请赴美任教。1947年,陈翰笙撰写了《经济独占与中国内战》,揭露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的原因,指出国民党统治区内经济的实质是一种依靠军事独裁控制的前资本主义买办性的政府独占经济。他在许多大学和学术团体进行公开演讲,宣传土地革命和与之直接相关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在美国听众中产生了广泛影响。

  1950年,陈翰笙夫妇应周恩来总理邀请,回到祖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他先后担任外交部顾问、外交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学会副主任委员、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委员、中印友好协会副会长、对外文化关系协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亚洲团结委员会副秘书长、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他担任英文杂志《中国建设》的编辑,撰写多篇文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设成就。他创办外交部政策研究室南亚组,培养研究人员,推动南亚研究,并倡议由南亚研究扩展至中亚研究,对中国周边国家进行系统研究,将研究领域逐步扩大至整个亚洲。

  科学认识中国社会性质问题

  陈翰笙著述达400余种,多部作品有汉、英、德、日、俄语等多种版本,涉及诸多研究领域。虽然著述如此繁复,其治学旨趣却有清晰脉络可寻,他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中国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网络中的地位问题,既探讨中国社会性质,又揭示中国同资本主义经济网络的互动关系。围绕这一主题,从农村生产关系到华工出国,从半封建社会农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工业化进程,从中国到印度,从帝国主义国家经济政策到殖民地半殖民地经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他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利用生产关系、生产力、经济区域、阶级分析、小农经济、工业化等概念对社会现实问题进行深入考察。他利用阶级分析法,充分分析不同阶级在农业生产中经济活动的特点,对农业生产各要素,如田价、田租、利息、工资等实际状况,进行详尽分析。

  陈翰笙在广泛的农村调查基础上回答中国社会性质问题,他选取江苏、河北和广东作为具有代表性的区域,以区域性调查为基础,并针对移民、手工业发展、烟草种植等问题,对黑龙江、浙江、云南、广西、陕西、山东等地进行专题调查,从生产关系着手分析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情况,进而确定社会性质。1929年,陈翰笙在《黑龙江流域的农民与地主》中,以黑龙江流域农业生产为例,讨论农业生产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例如地价与田租,在工业资本主义不发达的情况下,田租包含着农业红利甚至是工资,田价增高就使田租同时增高,农民所得工资低落。田价愈涨,佃农雇农的经济地位愈低,自耕农与一部分地主所能投入生产的资本亦愈少,无力改善农耕技术。

  1930年,陈翰笙在《封建社会的农村生产关系》中考察了西欧、东欧及日本等地封建社会中的赋役制、强役制、工偿制等制度的特点,为考察中国农村生产关系提供参照。1931年,陈翰笙在《中国的农村研究》中指出,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土地面积标准的缺乏、农田的分散和农村地权的复杂性,都很明显地指出一种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但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具体状况需要进行调查。例如,以无锡为例,农户中存在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两种经营形式,占主导地位的是前资本主义式的经营。陈翰笙认为,中国农村土地的分散、赋税的繁重、谷价激落,使地主和富农不能趋向于资本主义化,土地所有与土地使用之间的矛盾是中国土地问题的核心。他在《广东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农户分类方法,基于富力而同时参照雇佣关系,具体分析不同区域农民拥有田地亩数与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注意不同区域的差异性。他考察地主与农民之间土地分配的情况,考察农民负担的田租税捐和利息情况,揭示土地分配不均、农民税负田租过高等现实问题,总结农村生产力低落的状况及其原因。他指出,农民经济地位越低,其承担经济风险的能力越低,其在生产中受到的压力及付出的劳动越多,土地价格的高涨加剧了农民内部的分化,大批农民越趋向于贫困,成为高利贷盘剥的对象。

  他以实证性研究剖析帝国主义国家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之间经济关系的实质。陈翰笙认为,19世纪中叶以来,工业资本侵入中国农村,其最大影响是工业化和农产品的商业化。外国工业扩张所侵袭的是中国的市场关系,它帮助发展了中国旧有的商业组织,使商人资本在中国农业经济中的地位得以加强。他在《帝国主义工业资本与中国农民》一书中,分析帝国主义经济渗透与中国农民生产活动之间的经济关系。他认为,在半殖民地的情况下,现代工业化没有对中国农民的生活产生有益的作用。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工业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工业原料作物的发展,一般总是导致农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富农、中农和贫农在工业原料作物选种方面承受的经济压力不同,后两者面临更多经济压力却获得更少回报。只有一个独立民主的中国,工业化才能带来它所期望的社会福利。

  陈翰笙比较中国和印度的农村生产关系,完成《印度和巴基斯坦经济区域》一书,以此研究说明三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帝国主义的统治会对殖民地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他给出的答案是:帝国主义统治会造成殖民地经济结构的不均衡,这种不均衡会成为殖民地社会工业化的绊脚石。第二个问题是前工业化国家农村问题的出路在哪里,陈翰笙的研究表明,仅仅是解除封建制,未必能够解决农村问题,因为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没有保障,解除封建化后必须以某种改革实现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如果农村问题不解决,工业化就不是彻底的真正的工业化。第三个问题是如何协调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陈翰笙注意到,在印度最好的农业区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即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与农民贫困同时出现,自然环境的富饶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合理的制度,农民的贫困可能是制度性的贫困。

  陈翰笙将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地理学等概念引入历史学研究中,提出中国的世界历史研究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形成自为一体的世界历史研究体系。世界历史研究应当说明世界历史演变的过程,并揭示历史发展的普遍性规律。他重视历史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认为必须在大量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他与其他学者共同主编“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丛书共10辑。他主持编纂的《华工出国史料汇编》为中国华工史研究奠定基础。他同薛暮桥、冯和法共同主编《解放前的中国农村》史料集,汇集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问题的理论、方针、政策的重要文献。他注意普及历史知识,积极推动“外国历史小丛书”出版。陈翰笙既是学者也是战士,为推动社会发展贡献了毕生精力,后人应当纪念他、景仰他。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农村派’与农村经济问题研究”(20BZS09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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