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积极推动RCEP构建开放型跨境自贸区
2020年01月16日 09: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月16日总第1859期 作者:李鸿阶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东盟10+6,简称RCEP)谈判已历经7年,虽然终获突破,并拟于2020年签署协议,但因印度临阵退出以及日本举棋不定,仍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是从美国主导的TPP脱胎而来的。美国退出TPP后,经日本和澳大利亚的合力“改造”,CPTPP影响力持续提升。RCEP和CPTPP都是没有美国主导的区域合作协定,二者之间既有重合交叉,又有各自的努力方向和发展重点,国际地位、开放程度等也明显不同。分析RCEP与CPTPP差别及对我国的机遇和挑战,有助于我国未雨绸缪,早有预案,争取主动。

  RCEP与CPTPP差别

  主导权不同。RCEP由东盟主导,域内范围为东亚地区和大洋洲。CPTPP以日本和澳大利亚为主导,涵盖亚洲(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文莱)、北美洲(墨西哥、加拿大)、南美洲(智利、秘鲁)和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虽然参与国家少,但区域范围比RCEP宽泛,推进合作领域和空间更大。

  国际地位不同。RCEP是全球规模最大自贸区,人口约35亿,国内生产总值23万亿美元,占世界经济总量的1/3;CPTPP是世界第三大自贸区,人口超5亿,国内生产总值10.57万亿美元,占世界经济总量的13.1%。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CPTPP国家进出口总额和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分别占到世界总值的28.8%和34.8%,较GDP占比高出1—2倍。

  开放程度不同。CPTPP关税和货物贸易成本较低,相互开放程度高,并给予服务业、知识产权强力保护,对服务业、劳工、环境、知识产权等实施更高贸易标准。CPTPP标注“全面且进步”,涉及“电子商务”“政府采购”“国有企业”等章节是其他自贸协定没有的,比RCEP包容性更强,不但进入门槛较低,条文生效较宽松,而且允许部分成员保留关税、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利益,扩容前景较好。

  合作难度不同。RCEP地域范围较小,涵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差异大,市场准入与税率不同,营商环境不一,推进合作领域和融合发展难度较大。CPTPP为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在促使发展中国家加速开放的同时予以合理保护,公平性与包容性衔接较好,有利于减少相互合作和融合发展存在的障碍。

  发展潜力不同。与WTO相比,CPTPP自由贸易标准和各项开放措施要求更高,域内国家虽然开放了市场、大幅降低关税,但经济并未受到冲击,反而成为其中的受益者,对域内国家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较强发展潜力。而RCEP成员诉求较多,相互让渡利益意愿不高,不少域内国家贸易限制和关税壁垒依然存在,与国际先进规则要求有落差,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RCEP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开放层次不高。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RCEP历经7年谈判,不少域内国家贸易限制和关税壁垒依然较高,市场准入限制多,对国内企业还有各种补贴和津贴,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障碍尚未消除,与国际经贸新规则差距较大,没有达到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竞争,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贸易自由化。

  二是稳定性不强。RCEP有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经济实力悬殊,税负差异大,加之地缘因素和宗教问题影响,深化合作仍有不少问题和困难,印度临阵退出就是明证。与此同时,部分域内国家希望占尽便宜,选择了两头下注,努力让美国重返CPTPP,并借机扩大与中美两国的贸易。此外,RCEP国家存在历史恩怨以及领土、岛屿争端等问题,稳定性不够强。

  三是容易遭受美国干扰。中国加入RCEP后,美国为维护自身利益,肯定不会罢休,而会联合RCEP域内国家,尽快重回CPTPP,遏制中国的发展。虽然美国总统连续三年没有参加东盟峰会,但为维持国际经济秩序的霸主地位,仍频频向东盟伸出“橄榄枝”,希望举行双边峰会共商大事。东盟国家认为,只要按美国要求修改协议,美国重回CPTPP是迟早的事。东盟、日本等国不愿得罪美国,企图用“两条腿”走路,在RCEP、CPTPP两边获得更多的利润,获得最大好处。

  四是带有明显脆弱性。印度约占RCEP国土面积、人口总数和经济总量的1/5,但因国内民众反对,为保护脆弱行业,减少域内国家的商品和资本涌入,最终选择退出,不仅影响了RCEP有序推进,也表明RCEP兼容性不够、灵活性和代表性不足。据国外经济学家计算研究:印度退出可能减少RCEP市场总量的1/5,中国获得经济效益将下降,由此限制了RCEP市场扩大。

  应对策略选择

  RCEP签署有利于中国融入世界市场,提升国际经济地位。当前,应着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尽快签署RCEP协议。RCEP市场规模大,对域外国家有较大的吸引力,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南亚国家,智利、阿根廷、巴西等南美洲国家可能会申请加入,可以扩大RCEP“朋友圈”。2018年我国与RCEP国家贸易额接近1.5万亿美元,约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3,也是我国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依托。要尽力促成RCEP签订协定,有效挖掘RCEP经济潜力,争取在更多领域取得成果。

  二是坚决维护东盟主导地位。RCEP能达成原则性协议,主要是中、印两国的主动作为,并作出重大让步。当前国际经贸环境不容乐观,美国以一己之私频频挑起经贸摩擦,包括日本、印度等主要经济体都意识到了扩大经贸合作的重要性。RCEP源自东盟,“东亚经济组织”(东盟10+3)是RCEP雏形。坚决维护东盟主导地区,既兼顾历史与现实需要,也有利于RCEP有序推进,可减少我国道义负担。

  三是积极发挥大国稳定器作用。RCEP的贸易额、投资额约占全球1/3,消费市场庞大,经济资源丰富,互补性较强,发展空间大。其中,中国制造业规模世界最大,日本制造业水平全球最高,澳大利亚是世界原材料生产大国,可构成一个覆盖全球的高中低端全产业链经贸圈,有利于减少对域外国家依赖。我国要积极发挥大国稳定器作用,通过区域性、次区域性合作机制(如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东盟10+3灾害管理部长会机制等),促进RCEP可持续发展。

  四是正确处理域内国家关系。我国经济体量大,工业竞争力强,对RCEP域内国家有较大影响力。应着力完善RCEP经济治理架构,做好共建“一带一路”与域内国家互联互通对接,促进市场规则及标准“软联通”;积极推进共建经济走廊、经贸产业园区,按照《10+3财金合作战略方向》共识,促进贸易投资更多使用区域本币,进一步夯实金融合作基础,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深化人文交流合作,用好合作基金(如10+3 基金),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民心相通。

  五是适时推进RCEP进一步升级。总体上看,RCEP开放程度不高,应以“小步快走”方式,并行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加快建设东亚经济共同体,不仅可以提振市场信心,不断推进RCEP进一步升级,打造更高水平自贸区,而且能够赢得下一轮的国际经贸谈判主动权,推进RCEP更高水平发展。

  六是统筹协调CPTPP发展。RCEP是一个大市场、大舞台,因属规模巨大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对域外国家仍有排他性。当前要重点处理好与CPTPP关系,不仅要考虑到部分域内发展情况,让参与国家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且应增加开放度,提升包容性,推动RCEP成为一个开放型的跨境自贸区。

  (作者系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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