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运行逻辑和行政发展逻辑出发,阐释当代中国政府治理“事务”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是学界近几年关注的一项新议题。其目标在于力图从当代中国政府成功治理的实践中总结提升出一般性原理,揭示出中国特有的治理智慧。在此类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以下特点。
显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显性逻辑
当代中国政府的本质属性是人民政府。人民有事就会找政府。那么,当代中国政府如何办理好人民的事务呢?有学者认为,可以通过“治事的目的、治事的行动和治事的方法”三部分回答这个问题。其中,治事的目的部分主要由“为公”和“治事”来阐释,治事的行动部分由“组织”“得人”“理财”“行法”来论述,而治事的方法部分则由“持律”“参政”“咨政”来讨论。为公的原理要求人民政府为公共利益、为人民利益去治事;为民治事之时,政府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治事的结果是人民满意,并凸显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政府在治事的行动上,首先,要通过党组织、行政组织、司法组织、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合力协作完成。其次,要通过积财、增财和用财等“理财”行动来完成,而不是简单的预算过程,没有资金是难以办理好发展中国家的民生事务的。最后,通过得到“政治合格、专业优秀”的人来完成。得人的前提是育人、培养人,中间环节是选出德行兼备的人,至关重要的是用人,只有把挑选出来的优秀的人用到合适位置,才能发挥人的才能和潜能,才会得到更多优秀人才。
与之相应,政府在治事的方法上,第一是持律。即遵守党的纪律、行业规矩,敬重公序良俗,才能治理好。第二是参政。参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决策民主化的基本方式,还是培养领导人才的基本途径。第三是咨政。社会结构越复杂,组织类型就会越多,业务分工也就越细致,越需要听取各方意见。应该说,这些治事的目的、行动和方法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
展示当代中国国家行政发展的现代化逻辑
在行政逻辑研究中,当代中国国家行政发展的现代化逻辑是一个隐性逻辑,既隐藏在“治事的目的、治事的行动和治事的方法”的研究之中,又明示在“国政”“德治”的研究主题之间。同时,有学者从行政现代化和行政文化基因两个维度和本质观、服务观、对象观、伙伴观、互动观、时间观、空间观和关系观八个层面归纳比较展现了这一逻辑。
毫无疑问,中国国家行政或者公共行政发展的基本逻辑是现代化。现代化从内容上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与世界接轨,承担更多世界事务;二是确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拥抱科学技术。其中,科学技术发展是推动行政现代化的基本动力,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不仅加速了行政活动、行政流程的标准化,而且再度强化了国家行政权力的集中度,增强了单一制国家各区域各领域同步行动的能力。
由于当代中国的现代化是后发展国家的现代化,很容易就被“完全西化”,丧失国家基础权力,丢失国家主权的内核。为此,随着国力上升,政府参与到国际事务中,这其中主张和维护国家利益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过程所必须坚守的原则。尽管法治是中国政府治理的基本方向,但是从实践中来看,德治才是当代中国政府治理事务的基本取向。德治的现代含义是当政者要有官德、对人民要教化使之成为有出息、有作为之人,德治的现代目的是实现仁政。
很显然,当代中国国家行政发展的现代化既不是重复西方世界的“理性行政观”,也不是回走中国古代的“和合行政观”之路,而是在立足行政基因和批判西方现行行政现代化的基础上,探索创生一条新路。这条新路的核心常量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键变量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常量,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带来行政体系相对稳定和体系内部以及体系内外部有机协调。作为变量,中国共产党领导过程中无论是政府治理结构还是治理行动(或政策)都在随时而变、随发展而优化,从而保证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符合现实世界的发展。因此,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引领了当代中国行政现代化方向。
突破现有公共行政和中国政府研究框架
这种行政双逻辑的研究思路,使其与现有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等)有所不同,同时,也与对中国政府的现有研究有所差异。现有公共行政学一类的研究基本上以企业管理为原型,将政府视为一个简单的组织,然后研究它自身如何运行以及如何管理民众(或顾客)的事务。这种“假设模型”对联邦制国家有一定的解释力,因为联邦制国家治理形态呈现出“马赛克”图状;而对于单一制的大国却只能用于解读局部而无法解释整体,因为单一制中央统一领导的国家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超级庞大系统。对于研究超级庞大系统而言,重要的不是描述系统如何错综复杂,而是揭示系统如何运行,如何实现其功能。这也是行政逻辑研究将行政活动或者政府治事的行动和方法作为研究重点的原因所在。
尽管行政逻辑研究是围绕政府如何治事展开的,但是它超越了现有对中国政府治理研究停留在中国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描述上的现状,力图展示体系之间的关系和能力之中的关节。例如,在“组织”研究中没停留在描述不同类型组织的角色和功能上,而是着力指出这些组织是相互协作共同治事的。再如,在研究治理能力上也没有停留在复述具体某项或多项能力上,而是通过重新定义行政概括出能力原理,行政贯通统治与自治,行政平衡管理与法治,行政综合运用情理法等治理方式。换言之,有国家就有统治,有社会就有自治;有组织就有管理,有个体就有法治;有矛盾化解就要用情理,有冲突解决就要用法律;行政是联通这些两端的管道,通则畅,畅则顺,顺则和。于是,和政是行政运行逻辑的目标,是行政发展逻辑的结果。
当然,行政逻辑研究也有一些不够完美的地方。例如,不同研究部分论述的深度不同,有些子研究项的逻辑与内容的结合,还有缝隙等。但是,无论如何,行政逻辑研究体现了创新性强,力图从中国政府实践提炼出理论的特点。可以说,这类研究反映了我国中青年学者在中国公共管理知识体系建设上发愤图强的劲头。
(作者单位: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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