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治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的文化价值
2020年11月27日 08: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1月27日第2057期 作者:杨小钵

  伦理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卫生健康治理是事关全民健康的全局性问题。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伦理治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凸显。伦理治理一方面是以伦理精神为统摄的伦理同一性建构;另一方面是以伦理规范为基点对具体实践问题的价值引导。从这一内涵出发,伦理治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方面的文化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伦理治理有助于提升个体对伦理实体的认同。伦理是具有自我反思意识的精神,伦理客观化自身形成伦理实体。伦理实体在现实中呈现为一种共同体生活,个体通过内嵌的规范和制度规则在共同体生活中获得统一性。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把治理的特征之一描述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和持续性的互动。伦理正是通过伦理实体形成的个体性的“人”与实体性的“伦”之间的客观关系来实现治理的主体功能。因此,增强个体对伦理实体的认同成为治理的关键,也是构建持续稳定社会关系、维系正常共同体生活的基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具有发生时间紧急、对大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等特征,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通常需要个体的高度配合。个体是固执于自己的个体性,还是服从于以共同体生活为目的的实体性,成为治理成效好坏的关键。黑格尔曾通过战争的例子,说明伦理实体正是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才会显示出它的伦理本质。换言之,伦理实体作为一个整体,在遭遇否定力量时,其中的每个成员都会一跃成为实体的捍卫者。

  在中国伦理型文化背景下,家庭和国家是基本的伦理实体和社会组织形式。家—国一体的社会形式使得国家伦理实体同时成为治理的主体。我们之所以在历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都能够获得强大的凝聚力和执行力,除了强有力的政治体制,伦理治理在提升个体对实体的认同方面的文化价值不容忽视。因此,推进伦理治理由自发走向自觉的理论建构,一方面要挖掘中国文化中的伦理资源,从理论上完善伦理治理的内涵;另一方面要在现实中建构新的伦理实体,实现个体向伦理实体的复归,完成伦理实体的精神同一性建构。伦理治理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文化反思,是丰富“中国之治”的重要内容。

  第二,伦理治理有助于强化民族精神。伦理以“人伦之理”作为社会的基本规范。作为一种教化,伦理在产生之初就具备行为规制和社会规范的功能,与现代治理之哲学本质并无二致。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不曾中断的人类文明,中华民族五千年经历了无数的灾难和考验,仍然屹立不倒并迸发出无限生机和力量,原因就在于轴心时代中华文明所形成的民族文化,将个人与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陶铸了独特的民族韧性和强大的民族精神。无论是《礼记》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将天下视为人人共有之天下;抑或是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把天下兴亡与个人直接关联,都用同样的话语结构解释了中华文明绵延不绝的文化奥秘。

  个体以民族的共同体生活为目的,民族就演绎成为个体生命的作品。当民族伦理实体作为整体在面临重大灾难和考验时,又会以主体的角色承担起庇护个体生命和价值的责任。历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经验表明,把人民的生命利益放在首位,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的态度是中国最大的制度和文化优势,也是伦理治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文化价值的生动体现。

  个体以共同体生活为目的,这一理论关系的现实就是集体主义。集体与个体相对,又不是个体的简单集合,而是在扬弃个体性的同时以“整个的个体”获得道德主体地位的精神性存在。个人在集体中从自然的存在一跃成为道德的存在,即摆脱自然任性的状态,获得了自身的道德自由。在以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我们总是可以迅速凝聚起全国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集体主义精神,正体现了伦理治理在中华优秀文化背景下所展示出的文化价值。

  第三,伦理治理有助于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新发展。在全球联系日益紧密的趋势下,集体道德主体必须向集体伦理意识转变,伦理思考的能力,已成为建构关涉人类种族绵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伦理的关键。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提出“人应当如何生活”,这一问题一度成为道德哲学对人的生存方式进行拷问的终极问题,它关涉的是从整个一生来反思人的生活,最终苏格拉底以慷慨赴死的方式向整个希腊城邦证明“未经省察的生活不值得过”。苏格拉底之死引发的道德哲学讨论是个体之善如何才能达到社会之善的现实,即“我”如何成为“我们”的精神哲学反思。人类丧失了原初实体状态下“在一起”的能力,一场以“学会在一起”为主题的运动对当下的人类社会而言必要而迫切。“学会在一起”的文化真谛就是把个体之间、人民之间、族群之间的“间”取而代之以共同体或实体的“和”,将指称代词的“你”“我”“他”“你们”“他们”回归到“我们”。在这一由“我”向“我们”回归的运动中,成败的关键在于人类在多大程度上拥有伦理的意识和共同体的觉悟。歌德曾预言:“人类将变得更加聪明、更加机灵,但是并不变得更好、更幸福和更强壮有力。”时至今日,这一担忧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共同命运的意识和共同危机感应该成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自觉,即学会互助和责任,把人作为“类”存在来思考问题,把人类作为命运共同体联系在一起。这种共同体意识不是政治的或经济的共同体意识,而是每个人都跳出了特定的身份角色形成伦理的共同体。一言以蔽之,在全球合作中实现伦理治理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治理的新发展,是应对全球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必由之路。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超越个体的角色意识、文化意识,树立共同体意识和伦理觉悟;其次要打破现实利益的藩篱,将个体的命运与人类共同体的命运紧密联系并形成普遍可接受的共同价值;最后要从不同民族传统和文化形态中汲取资源并赋予它们生命力,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治理的理论之基。

  (本文系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2019KY0147)、健康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2020MJD06A)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广西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人文医学系)

责任编辑:常畅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