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财政防疫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2020年06月05日 07: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6月5日第1941期 作者:衡霞

  各地政府首先要加强防疫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尤其要有严格的惩戒措施,提升制度刚性约束力;要求各机构建立规范的收支核算制度,避免传统模式中不论收入来源渠道均全部通过“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归集核算,不论支出科目内容均全部在“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支出”科目下列支明细的弊端,建立专项防疫资金用途的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

  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近五年来,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投入占GDP比重不到1.7%。国家卫健委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医疗治疗费用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84%,公共卫生与预防领域投入仅占2%左右。在较少投入中,预防疾病类型主要为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费用用途为国家免疫规划、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大传染病预防与治疗、防疫能力建设等,但该项投入在疾控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血防办、农业局等机构中的分配以及省(区)、市、县等层级的分配中往往不均衡,这与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GDP增长速度不匹配。为了提高各级公共卫生机构防疫能力,保障公众公共安全,中央政府将会加大公共卫生与防疫系统的财政投入,故有必要加强财政防疫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

  首先,要强化防疫专项资金分配监管。在不改变主管部门对防疫专项资金分配权与管理权的同时,要强化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分配的监督管理主体职能。在资金申报环节,主管部门要发挥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主体职责,通过“阳光”程序确保资金在公共卫生机构分配的合理性;在资金审批环节,财政部门要秉持政策导向严格资金审批,确保专项资金分配真正落到传染性疾病预防和防疫能力建设等领域,提高专项资金分配有效化和使用高效化。同时,要强化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申报、评审的过程监管,以确保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治疗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设备与应急物资的充足储备;重点监管疾控中心等机构的专项科研经费与激励经费是否有充足保证,以确保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事先防范。

  其次,要强化防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每年国家拨付的疾病预防控制经费多达200多亿元,而目前仅中央财政安排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就已经接近200亿元,未来一至两年内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有可能高达千亿元。面对如此庞大的资金供给,各地政府首先要加强防疫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尤其要有严格的惩戒措施,提升制度刚性约束力;要求各机构建立规范的收支核算制度,避免传统模式中不论收入来源渠道均全部通过“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归集核算,不论支出科目内容均全部在“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支出”科目下列支明细的弊端,建立专项防疫资金用途的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要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岗位制度,避免财务人员身兼数职,以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约束的专项资金管理组织结构,有效防止防疫专项经费使用风险。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和有的机构慎用、不用等现象,要鼓励相关机构合法合规大胆使用,促进公共卫生与防疫体系的健全。

  再次,强化防疫专项资金使用审计监管。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之后,防疫专项资金将远超历年各类防疫经费总额,加强防疫专项资金使用审计监管,具有查错纠弊和预警预防的双重作用,通过对资金使用单位的硬约束,能够形成资金使用绩效最大化。一是账目审计与项目审计并重。防疫专项资金不仅用于医疗救助、防疫救治,还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医用物资储备等,因此专项审计需要对两者进行合并审计,以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二是使用效率与效益并重。要避免防疫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规划可能促进相关机构加速资金使用盲目性、随意性等现象,提高该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是资金审计技术与方法并重。防疫专项资金使用中可能出现明细会计核算制度缺失、会计核算行为失范导致的资金信息不准确、不可靠等问题,要加强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与财政和公共卫生防疫机构的协作配合,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四是结果审计与应用反馈并重。防疫专项资金的审计除了审计局开展专项审计外,使用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内部审计科或责任人,不定期地开展审计活动,将审计结果上报审计局,并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分值占一定比例;要督促使用单位将审计结果同直接责任部门与个人的年终绩效挂钩,进而提升防疫专项资金管理的自觉性和管理能力。

  最后,强化防疫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监管。“花钱必问绩效,无效必追责任”,这是财政资金绩效使用的基本原则之一。因此,防疫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也必须进行监管。首先,要分离资金分配主体与考核主体,两者不能是同一机构,要么就必须要有多家主体参与,要么直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其使用绩效进行监管。其次,要根据防疫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建立短期绩效与中长期绩效考核相结合指标体系,从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公正性、经济性、效率性出发,从资金使用现状与预算匹配度、资金使用效果与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入手,实现防疫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要针对众多防疫部门特性,设置绩效评价的个性指标,通过个性指标衡量资金使用绩效的边际收益。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社会发展与社会风险控制研究中心、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