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完善与发展
2020年07月14日 08: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7月14日第1966期 作者:段光鹏

  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是由法国哲学家德·特拉西在19世纪初提出的,意为“观念的科学”。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对意识形态的阐述主要是基于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揭露和批判,是对资产阶级试图用虚幻和颠倒的意识形态来达到其统治目的的直接控诉,尚未对意识形态在社会中的功能进行深入阐释与拓展。到恩格斯晚年,社会各阶级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斗争愈演愈烈,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代表的各种思想体系层出不穷,马克思主义面临着严峻的意识形态挑战和斗争。面对这些新情况,恩格斯深入而辩证地阐释了意识形态的基本特性和能动作用,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实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阐释路径的延续与转换

  有的学者发现,马克思晚年不再继续使用意识形态概念,相应地,恩格斯则频繁运用意识形态概念。实际上,对于意识形态概念,马克思晚年用与不用、恩格斯多用与少用,除了说明二者具有理论探索的侧重和分工之外,并不能说明别的什么问题。马克思逝世后,阐发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担自然落到恩格斯的肩头。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自然辩证法》等著作和一些重要书信中,对包括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发,表现出与马克思不同的理论旨趣和阐释路径,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发展史上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

  第一,恩格斯根据黑格尔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论述,把二者的关系问题上升到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恩格斯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家依照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两大阵营,即唯心主义阵营和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恩格斯实际上通过颠倒黑格尔对哲学问题的表达方式,明确赋予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普遍性意义,以明晰而简单的语言突出了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根本分野和对立,为其后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强调哲学的党性原则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二,恩格斯区分了黑格尔哲学中保守的体系和革命的方法,认为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是通过“返回到唯物主义立场”而与黑格尔哲学实现分离的。按照恩格斯的阐释,马克思(更应该包括恩格斯)正是通过这一路径,才使自己“决心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按照它本身在每一个不以先入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从而消除黑格尔辩证法的意识形态上的颠倒,发现了“多年来已成为我们最好的劳动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的唯物主义辩证法”,进而对其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三,恩格斯表现出把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改造为唯物主义自然观的明显意图,指出哲学研究的大部分对象都可以让渡给实证科学。由此,通过对黑格尔自然哲学的批判性考察,恩格斯建立了自己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进而提出“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和不可能的一样”。对于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这就意味着,无论是辩证的历史观还是辩证的自然观,至多成为实证科学范围的基础理论部分。恩格斯的这种阐释路径,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证科学化以及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意识形态产生了极大影响。

  根据经济基础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揭示意识形态的基本特性

  恩格斯对意识形态理论的阐发与对唯物史观的系统深入论述密切相关。为批判马克思主义传播过程中出现的把唯物史观庸俗化和教条化的倾向、澄清思想理论上的混乱、回击资产阶级学者的挑战,恩格斯全面阐述了经济基础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恩格斯看来,经济基础这一范畴绝不是指某种抽去了具体现实内容的纯粹关系,而是与现实的生产力密切相关的,彼此存在着辩证关系的各种要素的有机整体。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是通过人们自觉能动的活动来实现的。只有正确理解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与人所赖以进行活动的各种条件之间的辩证关系,才能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关于经济基础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机制,恩格斯认为,创造历史活动中的个人的自由意志既体现为各种偶然性,又是由具体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而这许许多多单个人的意志则体现为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构成“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些论述为正确理解意识形态现象及其在社会结构总体中的地位和性质,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方法论上的指导。

  恩格斯把意识形态定位于社会结构总体中与经济基础相对应的上层建筑领域,指出每一历史时期的上层建筑都是由这一历史时期的法律与政治设施以及各种观念形式构成的。这些观念形式实际上就是恩格斯所指称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有很大的影响。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是通过人们创造历史的自觉能动的活动来实现的,而意识形态体现为人们创造历史活动的思想形式或观念形式,并作为上层建筑的因素与其他因素发生交互作用。历史就是这一切因素交互作用的“总的结果”。恩格斯进而将经济的、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因素作了区分,明确指出政治与意识形态在最终意义上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相应地,按照各种观念形式与经济基础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恩格斯给出了一个意识形态序列。在各种思想形式或观念形式中,政治、法律和经济基础的联系最为紧密,意识形态的其他各种形式往往是以政治、法律为中介来实现与经济基础的交互作用。相对而言,哲学和宗教通常以世界观的面貌出现,以其固有的观念形式为政治、法律、道德及艺术提供合理性依据,是更远离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

  据此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把意识形态作为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范畴,认为意识形态的基本特性要在唯物史观所揭示的社会结构总体中加以确定。恩格斯则更为明确地把社会理解为一个由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三个基本客观领域构成的整体。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在与包括政治法律设施、经济基础在内的一切因素的交互作用中发挥着自己的现实功能,从而成为“人类史的一个方面”。意识形态作为解释历史的基本概念工具,其内容可以是虚假的,也可以是真实的;其功能可以是保守的,也可以是进步的。这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之后的演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阐述意识形态的能动作用

  恩格斯在给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显而易见,忽视或否认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不仅会给那些攻击唯物史观的人提供口实,而且会使唯物史观变成一种空洞、抽象、僵化的教条。因此,恩格斯晚年的一系列通信在充分肯定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着重阐述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其一,意识形态发展的历史继承性。每一种意识形态的形式都以它的先驱者积累和传承下来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前提,都蕴含着以往时代的社会意识中有价值的因素。这种历史继承性,一方面表现为意识形态家在创造思想体系时都要利用和吸收前人的思想成果,根据新的实践经验对这些观念材料进行加工,发展新的理论。另一方面,新的意识形态是建立在旧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通常还披上旧的意识形态的外衣。正是由于这种历史继承性,意识形态及其各种形式才得以形成可以追溯的历史线索和各自相对独立的发展态势。当然,这种历史继承性不是全盘照搬,而是通过比较鉴别、审慎选择、有所取舍、合理扬弃的结果。

  其二,意识形态发展的不平衡性。一方面,意识形态作为远离社会的经济基础、悬浮于空中的思想领域,对于社会存在或经济基础的反映往往是滞后的。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而意识形态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可以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衍化为一种传统和信念的力量,积淀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之中,从而形成由传统的保守性而导致的意识形态的滞后性。另一方面,各种思想、意识和观念作为人们思维对社会存在或经济基础的反映,又是自觉的、能动的、积极的或创造性的。正确反映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社会意识可以超越同时代的经验关系而科学地预见未来。因此,进步的、革命的、阶级的意识形态能够成为未来社会变革的先导。这就是由社会意识的能动性而体现的意识形态相对于经济基础发展和变更的先行性。

  其三,意识形态发展的不同步性。从历史发展的时间维度上看,同一国家在某一时代,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某些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水平可能较低。在另一时代,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而某些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水平可能较高。实际上,不仅某种社会意识形式的一定繁盛时期同社会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不成比例,而且在同一时期不同的社会意识形式之间的发展也不是等量齐观的。从历史发展的空间维度来看,不同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与某些社会意识形式发展水平的高低也是不成比例、参差不齐的。正如恩格斯指出:“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

  实际上,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最为突出或最为根本的意义在于指认了意识形态对于经济基础所具有的能动的反作用。按照历史的辩证法,社会历史的发展表现为在经济因素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的一切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通过人们创造历史的自觉活动反过来改变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性因素和创造性因素。这就构成了一幅鲜活的社会历史辩证法图景,也成为恩格斯晚年对意识形态理论的一个突出贡献。

  (本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际影响与世界意义研究”(19LLZD1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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