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论历史终结问题
2019年11月19日 09: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1月19日第1818期 作者:刘凤娟

  人类历史无限绵延的过程同时也是其终结的过程。这就好像说,生命个体在其出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死亡。死亡不是一个瞬间事件,而是一个时间过程。康德也是在这种生死一体的统一性视域中理解人类历史的。

  《万物的终结》(The End of All Things)是康德于1794年发表在《柏林月刊》上的一篇短文,其中主要讨论了历史终结问题,并兼及灵魂、永恒、末日审判等观念。这些思考不仅构成其历史哲学的重要补充,也对其时间理论和宗教思想有实质性推进。但是,目前学界对这篇短文的关注并不多。

  人们通常从人类整体意义和时间意义上理解历史终结问题,而康德在《万物的终结》中指出,该问题对应的不仅是人类整体及其时间进程,而且是个体及其灵魂不朽。在康德看来,个体生命的终结对于其自身而言意味着感官世界万物的终结和全部人类历史的终结,因为他从时间进入单纯本体性存在方式之后,就不能够再返回其中。这种终结意味着个体灵魂对整个感官世界的疏离。然而,对于感官世界本身而言,万物照常更迭,时间依旧流逝。所以,从现象界看,历史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及其经验性活动构成的;而从本体视角或者从本体与现象相结合的视角看,历史充满着无数个体生命的终结。全部历史的终结就相当于所有个体生命终结的系统整体,而个体的终结则是全部历史之终结中的单独事件。换言之,人类历史的终结包含在全部时间过程中,而不是在最后时刻发生的一次性事件。但是,这个终结的整体在单纯现象界中是无法通过相继综合的方式获得的,它只是引导历史向过去回溯和向未来延展的先验理念,是理性用以将人类全部经验性活动系统联结起来的纯粹理念。而从本体视角反思现象界,更准确地说,从上帝视角考察全部人类普遍历史,这个整体毕竟可以被设想为完成了的、终结了的。因为,世界中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包括人类历史的世代更替,都在上帝的计划和预见之中。康德与奥古斯丁一样,将人类历史看作上帝演练其隐秘意图的人间剧场。所不同的是,奥古斯丁是在基督教神学背景中展开其思想建构的,康德则是在其理性本体论中对上帝及其隐秘计划作出调节性的处理。他借助上帝概念不是为了宣扬其绝对权威,而是为了辅助人类理性系统地理解普遍历史。

  康德的这种终结论观点用朴素的语言来表达就是:人类历史无限绵延的过程同时也是其终结的过程。这就好像说,生命个体在其出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死亡。死亡不是一个瞬间事件,而是一个时间过程。康德也是在这种生死一体的统一性视域中理解人类历史的。由此,个体生命及其死亡(终结)才能被编织进普遍历史的宏观叙事中。

  与这种独特的历史终结论相匹配的灵魂概念不具有时间意义上的持存性。因为,灵魂在时间中从一段时间过渡到另一段时间的轮回思想,不符合康德区分现象与物自身的立场。个体生命终结之后就“从时间进入永恒”,即从感官世界进入本体世界。所以,永恒概念也具有两个层面的含义:时间中感官世界的无限绵延的永恒性、本体世界的永恒性。康德在《关于一种世界公民观点的普遍历史的理念》中认为,作为个体的理性存在者都是有死的,但作为整体的人类却是不死的。人类整体的不死对应着普遍历史的无限绵延的时间。与此相对,还有另一种永恒观念:人虽然不间断地持存,却有一切时间的终结。这种持存性是完全无法与时间相比的,康德称之为“作为本体的绵延”。他指出,世界万物乃至人类历史的终结产生于从时间到本体性的永恒的过渡;每个个体在其生命终结之时都要面对这种过渡,因而也自身承载了历史的终结。时间进程的永恒绵延只是普遍历史的形式,而本体性的永恒却蕴含着道德价值和合目的性的思想内容。

  在道德秩序中,历史的终结同时就是个体灵魂永恒持存的开端,乃至一种道德世界的开端。道德世界的实现对于全部时间进程中的历史乃至每个个体的生命活动而言都是一种终极目的。个体和普遍历史在此意义上可以被设想为合目的性的。个体也按照这种终极目的被编织进一种合目的性的普遍历史的系统整体之中。人类理性以道德上的终极目的系统地把握人类历史和经验性活动的思维方式,符合康德建筑术的方法论。在这种思维方式中,普遍历史的价值和意义不是无限绵延的时间本身所带有的,也不是仅仅由个体的经验性行动所创造的,而是由某种形而上学理念反思性地赋予人类整体的。人类理性站在道德的高度反思全部普遍历史,由此将其设想为合目的性的无限时间进程。所以,道德赋予了时间和历史以丰富的内涵和价值,而道德上的终极目的需要每个个体付出毕生努力,并在全部人类历史进程中才是可实现的。

  康德在其历史终结论中赋予个体以充分的主体能动性。这不仅体现在他在终结问题上引进了个体视角,也表现在他在个体意义上理解终结时刻的道德审判,即末日审判。康德实际上持一种自我审判的论点,这是《万物的终结》和同时期的《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的一贯立场。在后一著作中,他指出,审判者真正说来不是被设想为上帝,而是被设想为人子,即作为一个身旁者的耶稣。但由于康德将耶稣内化为人类理性中道德完善者的理想,并同时将其看作道德法则的拟人化理念,如此一来,这样一个审判者就成为纯粹理性的代言人。故而真正实施道德审判的是人类理性自身,人们在末日审判的道德拣选中是自己判决自己的。《万物的终结》则从个体生命终结角度更清晰地演绎了自我审判思想。康德认为,每个人都应当为普遍历史的终极目的付出其努力,也应当在其生命终结时对自身所作所为进行评判。每个要审判自己的人,就他认识自己而言,除了从他一生中所奉行的生活方式,他不能从其他地方获得对永恒的道德世界和配享幸福的展望。而其生活方式不仅仅体现在外部行动上,更体现在内在的行为准则和动机上,这是无法被别人所获悉的,只能依靠每个人的自我认识。康德将上帝也内化为人类理性中的先验理念;上帝作为全知的神圣存在者对每个个体内部意念和准则的认识,被康德转化为个体的自我认识。就此而言,审判只能在个体内部实施。

  康德在其实践哲学中隐秘地传达了一种自我认识的观念。《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序言指出,时代对人类理性提出的吁求就在于,要求它接过那个最困难的任务,即自我认识的任务,并委任一个法庭;这个法庭就是纯粹理性批判。康德所说的批判是指,按照纯粹理性原则对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进行裁决,对它的根源、范围、界限等加以规定。这其中既包含自然形而上学,也包含道德形而上学。普遍历史理念就是人类理性站在道德形而上学高度,反思该形而上学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可能性的概念。这种反思是蕴含在其理性批判和自我认识的哲学使命之中的。而个体在其生命终结之时的自我审判则是这种自我认识的微观呈现,他在这种自我审判活动中对其一生中的行为作出结算,并自我决断他是否配得上获得幸福。

  《万物的终结》篇幅虽短,但其中涉及理论哲学、道德哲学、历史哲学、宗教哲学等多个思想部门,并在各个方面都有所推进,表现了康德晚年时期更娴熟地运用其先验思维方法,融通各种思想的理论创造力,因而是值得关注的。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哲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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