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意向性归属变换与我他逆射之路
2019年11月19日 09: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1月19日第1818期 作者:杨晓斌

  “意向性”一词在词源上可追溯至中世纪经院哲学的“intentio”,指思维中无质料之形式。凭借对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思想的批判与继承,布伦塔诺以“‘对象’同‘心理现象’相关时意向地实存”为据,在心理学中赋予意向性以普遍性。以之为基础,分析哲学与现象学均从“主客如何达至同一性”出发精进了意向性研究,但二者在方法与态度上形成明显分流:前者以语言分析为工具,持自然主义态度;后者则希冀用现象学还原方法使主体精准切中客体。

  现象学意向性意识式确立与我他顺射

  通过“用行为取代心理现象、区分质料与意向对象”,胡塞尔批判了布伦塔诺意向性思想的心理学定性,但继续在理智维度上对意向性进行了现象学意识式确立。然而,不论是凭借“充实”还是凭借奠基于先天逻辑的范畴,他都始终不能改变主客关系的后天属性,进而重落入感觉主义窠臼。为解决这一问题,胡塞尔在《观念I》中通过先验转向将意向性归属于纯粹意识,并指出意向活动依据“原初的看”所获之意向相关项就是对实存物的完全充分把握。在此,主客达成一致不是因为二者相似,而是由于先天的“主为客基”。在随后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他进一步明确道,“原初的看”所得之纯粹意识具有持续性且以时间形式显现,意向行为亦因此具有“滞留、原印象、前摄”三重结构,而存在便是在主客相即的意识式原印象中通过时间之绽出而显现自身。

  随着发生现象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胡塞尔开始接触历史与生活世界问题,并在《笛卡尔式的沉思》中以身体为中介确立起他人:他人意识通过别的身体向我自己的身体呈现而为我所把握。尽管他人与自我理论上具有相同的结构与属性,但其得以存在的类比论证仅仅只是一种在观念中进行的理想设定,并未真正获得实存定位,因为对于胡塞尔而言,他人仅是其世界建构问题中为保证意识对象客观性而提及的补充范畴。也就是说,他人事实上与其他客体一样均是从属性存在,自我对之具有绝对优先性,现象学意向性意识也因而是从自我顺射向他人。

  现象学意向性身体性转变与我他并射

  海德格尔自接触布伦塔诺著作起便将“存在”作为自己思想的主题,他也因此对胡塞尔范畴直观理论推崇有加,但后者的先验转向却令他认为胡塞尔其实并未真正了解形式因素。在此基础上,海德格尔提出形式指引理论并依据“理论哲学于战争期间无能为力之现状”将之引向实存,进而把原初领域由纯粹意识转变为生活世界,更随之使意向性归属由意识自我转变为“此在”且令其发生身体转向。海德格尔批判胡塞尔的他人思想只是承袭笛卡尔—康德传统而生造了一个本质上仍是主体的他人。他本人则针锋相对地指出,他人并非此在的变种,而确实是与此在相异的存在者。事实上,海德格尔在批判胡塞尔的同时却沿着另一种主体主义传统(“哲学追问必须从对‘主体’的充分澄清出发”),而将他人认作此在确立自身的背景与条件。因此,在其哲学构架中,自我相对于他人来说依然具有优先性,现象学身体意向性也依然是由前者顺射向后者。

  在借助还原对格式塔心理学自然主义态度进行消除的过程中,梅洛-庞蒂走进现象学并以一种悖论性工作(去除自然态度的同时却又力保自然之存在)对之作了以下创新:真正的先验领域是意识与自然共在。在此基础上,梅洛-庞蒂将身体作为自我与世界的中介,这显然是在沿着海德格尔开辟的道路前行,但与后者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在生存中谈论本源空间,而是在将本源空间赋予身体后才谈论生存。梅洛-庞蒂强调:身体不是器官的堆积,而是在处境空间中具有统一目的性的不可分割之整体,其凭借非被动的知觉与意向弧以主动的我能态度朝向世界。依据胡塞尔“主体性就是主体间性”思想,梅洛-庞蒂指出,我在世界中开展生命历程时与他人共在。一方面,梅洛-庞蒂借助身体的灵物混合定性从实存出发批判了胡塞尔对他人的观念式确立;另一方面,他又借助身体图式的整体性而强调这并非是在重复海德格尔:“他和我就像是单一的身体间性的器官”,二者地位平等,并无主次之分。通过对他人与自我互逆式共在的强调,梅洛-庞蒂意在消除唯我论,但因未能超越主客二分而失败:身体只是更加精致地连接起二分的主客,却并未摆脱主客的二分。

  现象学意向性伦理维度与我他逆射

  尽管列维纳斯赞同海德格尔的观点,认为意识应以存在于具体实在和历史中的“操劳”为基础,但是也指出了他的不足之处,即此在对意识自我的取代只是改变了主体主义的形式,却并未改变其本质。因此,列维纳斯对于“主体优先于客体”形成一种颠覆性理解:他不再讴歌主体的原初和普遍,而是批判其自私与暴力。在此背景下,列维纳斯便比梅洛-庞蒂更进一步地确立起一种为他的主体,现象学意向性亦因此凸显出伦理维度。确立“为他主体”的关键在于,遭遇逃离存在论影响的绝对他者。在早期的《论逃离》中,列维纳斯将存在理解为窒息与恶心,进而强调要极力冲破其禁锢,但这一认识由于过多介入现实时局而为世人所诟病。为消除此误解,他在《存在与存在者》中将存在区分为“ilya”(存在一般)与存在者之存在,并于《时间与他者》中强调,逃离后者的关键就在于用“时间本质是流而非点”来发现他者。然而,这一重要的他者却因为此一时期列维纳斯对ilya的过多关注而未得到细致解释。这种片面性在随后的《总体与无限》中得到纠正,列维纳斯通过将“在世存在”理解为经济性地居家,进而确立起一种新型主客关系:出于好客,“人应该开启大门迎接他人”,即依据欲求遭遇面孔这一绝对他者,但此种遭遇却因他者仍与主体共时存在而遭受质疑。对此,列维纳斯在《别于存在或本质之外》中依据“语言隐含与他人的交流”指出,语言具有一种指向异质性(绝对他者)的亲近关系,而亲近又由于历时性本质使他者先于主体却又不会为其所占有。至此,列维纳斯才真正确立起为他主体并将现象学意向性归属于它,且进一步以邻人为代表在伦理学中展现出此意向性是由他人逆射向自我。

  列维纳斯对绝对他者的确立实际上是在将现象学还原彻底化,但其论证多受外在生活因素影响。马里翁则明确从胡塞尔与海德格尔文本出发,对此彻底化之合理性和必然性进行了完善说明。马里翁认为,哲学研究对象相较于其他学科所关注内容应具有优先性,因此对胡塞尔现象学还原给予高度评价,但同时也指出了其不彻底性:胡塞尔将直观原则作为“一切原则之原则”,实际上是错误地用直观的原初给予替代现象的原初给予,致使原初给予与还原间本应是实质的内在关联沦为外在独断赋予下的虚假关系。马里翁认为,海德格尔亦犯了同样错误:尽管他一再强调“现象学现象‘背后’本质上没有什么别的东西(不应有条件)”,却依然固执地用此在来为现象设置条件。马里翁提出“有多少还原,就有多少给予”,这一原则真正联系起还原与给予,明确指出并非是通过还原呈现给予,而是给予被给予后再通过还原对其进行如实描述。在此基础上,马里翁通过将作为给予极致状态的饱和现象澄清为不受视域或条件限制的纯粹给予,对现象学意向性从他人逆射向自我做出了“合乎‘回到事实本身’这一现象学口号要求”的最终定性。

  现象学意向性之所求就是主体切中对象,因此其本身便隐含“超越”旨趣,不为主体所同化之无条件他者的确立更是其中应有之义,故而意向性最终从他人逆射向自我无疑是对现象学内在发展逻辑要求的彻底遵循。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现象学意向性归属变换与逆射之路”(17FZX03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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