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飞:三重综合与时间现象学
2019年05月07日 08: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5月7日总第1686期 作者:马飞

  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先验演绎”中,康德提出了著名的“三重综合”,即直观中领会的综合、想象中再生的综合、概念中认定的综合。它们分别对应着知识的三个主观来源,但并非三种综合,而是一个综合行动的三个环节。在谈及“直观中领会的综合”时,康德指出,表象“最终是作为内心的变状而属于内感官的,并且我们的一切知识作为这样一种变状,最终毕竟都是服从内感官的形式条件即时间的”。尽管在对“三重综合”的具体分析中,这一点并没有始终得到凸显,但是康德的提示仍然值得注意:“这是一个总的说明,是我们在下面必须绝对作为基础的。”

  三重综合与时间性

  在《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中,海德格尔特别注重先验想象力的基础地位,并且专门分析了“三重综合”中“先验想象力的内时间特征”。在他看来,综合之所以正好是“三重”,根本上并非因为知识的主观来源有三种,而是由于“现在”“过去”和“将来”这三维的时间统一性。

  直观中领会的综合是在“现在”的时间境域中对杂多的统握。海德格尔指出,在经验的直观中形成表象的就是当前在“现在”中的存在者,而直观中领会的综合面对的是作为当前本身的“现在”,“这种直观着的涉及……活动就在本身中形象出它所涉及的东西”。在海德格尔看来,直观中领会的综合所具有的时间特性就是“现在”。

  想象中再生的综合在经验层面上是对先前表象的唤回,重新给出已经不在的存在者。这一重新给出的综合活动要成为可能,“就必然在事先已经有一个‘不再现在本身’能够先于一切经验地被重新提-供出来”,而正是想象中再生的综合展开了这一“可能的返回活动的境域——曾在”。在海德格尔的解读中,是先验想象力所具有的“曾在”这一时间特性使曾在之物得以可能。

  概念中认定的综合并没有像前两重综合那样明显地表达出时间特性。但是,既然前两重综合都“听命于时间”,而三重综合原本就是一个综合行动,不可分裂的三重环节,那么概念中认定的综合当然也应具有时间性,它的时间性就是“将来”。但作为第三重环节的将来,在海德格尔眼中恰恰是第一位的,概念中认定的综合先行于前两重综合,“是导引着先前已经标画过的两种综合的首要的综合。”就经验的综合来说,为了把再生的综合中重新唤回的东西作为先前直观中领会到的东西确定下来,必须意识到这两种东西原本就是同一个东西,而这种统一意识恰恰意味着概念的认定综合。事物的同一性在认定的综合中先行被给出,领会和再生都以此定向,一开始就受到它的引领。而认定的纯粹综合所提供的则是认定活动的将来境域。只有从一种敞开的将来境域而来,在第一综合中领会的事物之当前、在第二综合中再生的事物之曾在以及二者在时间性中的统一性,才是可能的。因而,将来是具有优先地位的时间性环节。

  三重综合与时间客体

  与海德格尔在三重综合中看到时间性的三重环节不同,斯蒂格勒在《技术与时间》一书中着眼于时间的“过去”维度,并借助对胡塞尔时间现象学中时间的“持留”维度的分析与批判,揭示出“时间客体”的存在论意义。

  胡塞尔对时间意识三维结构的深入分析表明,在时间流中,每一个看似孤立的当下时刻都持留着过去,并且前摄着将来。或者说,过去和将来并非一个已经不再现在而另一个还尚未现在,而是分别以持留和前摄的方式“现在”。那持留着的过去时刻属于当下感知的构成要素,这与本质上属于想象的回忆把不再在场的过去事物带回当下是不一样的,前者被斯蒂格勒称为第一持留或第一回忆,后者则是第二持留或第二回忆。

  通过对摄影、录音和电影这些现代记录技术的分析,斯蒂格勒提出了“第三持留”的概念。“第三持留”是一种“时间客体”,也被称为“第三记忆”,“所有记录,无论其形式如何,都属于这一类型的记忆”。斯蒂格勒继承并发挥了胡塞尔分析时间现象时所选取的例子:一段音乐。在我们听一张唱片时,第一持留(我们当下的感知中的持留)、第二持留(我们的回忆,比如以前听过的同样的曲子或者另外的某一支曲子)和第三持留(唱片所播放的录音)共同构成了我们的时间意识中呈现出来的这段音乐。这三重持留一般地构成我们的意识。长久以来,哲学家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前两种持留上,对“第三持留”的考察则基本上是以物的非时间性本质为目标,而忽略了物作为“世界历史事物”的存在论意义。

  在斯蒂格勒看来,康德的“三重综合”对应三种持留:“在意识的整个现象中,三重综合是三种形式的持留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也是将三种持留必然地联结在一起的因素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海德格尔把认定的综合统一前两种综合的可能性归于先验想象力的时间性中“将来”的优先性,而斯蒂格勒则着眼于三种“持留”,强调这是由于意识流本身的可再现性,这种可再现性是意识“流”本身的统一性和在意识流中构建起来的“物”的统一性的前提。

  然而,对“持留”和可再现性的强调并不意味着斯蒂格勒要把时间对象化为“逝去的时光”或者在可重复的“现成之物”的意义上来理解时间。他接受了海德格尔对现成的“什么”与此在的“谁”之间的区分,并且也没有忽略意识的开放性、未完成性与个性化的问题。因此,当他把三重综合解释为时间的三种持留时并没有忘记胡塞尔也曾分析过的“前摄”现象:“‘领会的综合’是对现在时刻的第一持留的综合,‘再现的综合’是对过去时刻的第二持留的综合,‘认定的综合’是对意识流在其整体中的统一性的前摄的综合,也即意识流的未来时刻与终点的投映。然而,它的条件是投映的质料(即图像),也就是这种我们称之为‘第三持留’的综合记忆。”在康德那里,三重综合统一性的基础在于先验的统觉,统觉的本源统一是一切知识的可能性根据,而想象力的综合的先验统一是“一切可能知识的纯形式”。海德格尔抓住了这一点,把“纯形式”解释为先验想象力的纯粹综合的时间特征。斯蒂格勒则为这“纯形式”要求“投映的质料”,意识本身具有电影的结构,意识电影的投映离不开“荧幕”,亦即作为第三持留的“时间客体”。

  时间现象学的双重道路

  对以现象学进路理解康德时间思想的一种常见批评是:在康德的时间思想中虽然可以看到关于内时间意识的洞见,但是康德尚未完全摆脱客观的、外在的物理时间观的影响。因而借助对康德哲学中的内时间意识之洞见的揭示,对时间的现象学考察与“形而上学—物理学”考察就在内时间与外时间、主观时间与客观时间等方面区别开来。但是,在海德格尔与斯蒂格勒对康德“三重综合”的解释中,我们看到,在现象学进路的时间解释中仍然会存有内外之别、主客之分。

  海德格尔解释了先验想象力的纯粹综合之内时间特性,内时间作为先验想象力的特性,总是已经统摄着“外在的”经验,从其自身绽出,为对象的对象化敞开可能境域。“时间既不是现成的,也根本不是‘外在的’东西。……时间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它自身的纯粹感触”。“纯粹的自身感触给出有限性自我作为这样一个有限性自我的先验元结构”。在海德格尔的解释中,时间与“我思”之间画上了等号,时间源初地具有自身性,而“自我”源初地具有时间性。

  从结构上看,海德格尔对时间的“主观化”解读并不缺乏“客观”维度,“客体”的显现离不开源初的时间境域。在《存在与时间》中,“向来我属”的此在首先与通常依寓于世界并且消散于世界之内的存在者共在。只有在彻底个体化了的“本真此在”那里,此在才从“世界”与“世内存在者”那里被唤回一无所有的自身。而且,即便如此,海德格尔仍然认为本真此在与日常非本真此在的存在论结构是一致的。

  斯蒂格勒着眼于“三种持留”而对康德“三重综合”所作的时间现象学解读伴随着他对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接受与批判。一方面,被他接受下来的是“什么”与“谁”之间的存在论差异;另一方面,批判的火力则集中在海德格尔对“世界历史事物”的存在论定位上。海德格尔坚持“此在”与“物”的区分,“此在”在存在论上优先于“物”,因而“世界历史事物”在对此在历史性的分析中并不占据第一等的位置。斯蒂格勒批评海德格尔没有正确对待“世界历史事物”在“此在”的“曾在”中发挥的作用,并且没有看到“世界历史性”正是为“认定的综合”提供前提条件的“一切投映的初始动力的‘外在化’过程”。因此,海德格尔的时间现象学中虽然在结构上具有“客观”维度,但并未留给“时间客体”足够的存在论位置。从时间现象学来看,斯蒂格勒的“时间客体”为“时间意识”提供一个投映的屏幕、一个具体的位置,是从“质料”方面对时间进行的考察。正如海德格尔那里“此在”一开始就是被抛的实际存在,斯蒂格勒对时间客体的揭示意味着作为“构成者”的主体同时也已经是“被重构”的主体,如果没有时间客体作为载体,“人的理性和智性或许就会像蒸汽一样烟消云散”。

  如果说斯蒂格勒对三种持留的分析是时间客体的现象学,而海德格尔对“此在”的时间性分析则可称为时间主体的现象学。时间现象学在二者那里表现为殊途同归的双重道路,康德的“三重综合”既是道路的分叉口,又是道路的汇聚点。时间现象学的道路是一条“综合”的双重道路,在这条路上,时间本身既非单纯的主体,亦非单纯的客体,而是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综合”。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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