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纪检监察学科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30日 10: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1月30日第2784期 作者:郭为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创设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是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举措之一。纪检监察学具有知识来源上的本土性和知识运用上的自觉性,其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学科布局、理论供给和人才培养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于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形成科学合理的纪检监察学 

  二级学科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纪检监察学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建构中国自主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的重任。其中,科学合理的纪检监察学二级学科布局,是建构中国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载体。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权力监督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目的就是要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这条道路、这套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发展。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纪检监察学预设了纪检监察理论、党的纪律学、监察法学、廉政学四个二级学科,既充分尊重了学科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也具备全面性、逻辑性和开放性,体现出融贯纪检监察基本原理、制度实践和价值导向的鲜明特色。

  纪检监察理论二级学科相当于纪检监察学科的“总论”,为其他二级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基本遵循和宏观指引。纪检监察学科植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权力监督制约以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丰富实践,亟待从纷繁复杂的纪检监察活动现象中提炼一般性规律,上升为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原理。作为纪检监察学二级学科中的“轴心”,纪检监察理论需要研究纪检监察的概念范畴、指导思想、基本政策、基本原则、组织体制、运作模式和工作方法等。党的纪律学和监察法学是纪检监察二级学科中的“两大主干”,主要从制度和实践层面为纪检监察学提供“养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应当遵循的根本原则,党的纪律学与中共党史党建学存在知识交叉,立足党内监督,以监督、执纪、问责为主要研究对象;监察法学着重研究宪法中的监察条款以及《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范的解释适用,与法学存在天然联系,主要研究监督、调查、处置,实现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作为纪检监察学二级学科,党的纪律学和监察法学应当着眼于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强两者的结合性和贯通性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想目标就是建成清廉中国。廉政学除了研究腐败问题的成因和对策外,更重要的是从思想文化层面确立清廉政治的价值导向,从外在熏陶和内在认同的双重面向上为建设清廉中国提供支撑,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1+2+1”的纪检监察学二级学科布局并不是封闭孤立的,四个二级学科彼此联系、相互影响,同时还具有较强的学科延展性和包容性,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事业向纵深推进和纪检监察工作新发展,也为增设其他二级学科预留了足够空间。

  构建内容丰富的纪检监察学 

  原创理论体系 

  纪检监察学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作为独立的一级学科,纪检监察学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推动,也离不开持续稳定的理论资源供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为改革目标,全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践不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三项主要改革统筹推进、有机融合,实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了建党百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提出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继续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牢牢把握深化标本兼治的改革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重申,“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建设纪检监察学科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本质属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

  要坚持和发展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理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只有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要保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战略定力,既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又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新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面对反腐败新情况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要善于系统梳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总结提炼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本土智慧,提升中国在反腐败国际合作和斗争中的话语权。

  培养德才兼备的 

  高素质纪检监察专门人才 

  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普遍规律和共同要求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这就是“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对法治工作队伍素质的总定位,是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关键是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报告也明确提出,要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专门人才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纪检监察学成为一级学科,是中国共产党坚定政党自信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把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能力放在培养要求的首位,强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队伍必须强化政治导向,深刻把握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政治内涵,服务于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全局。纪检监察专门人才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要以实践为基础,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最终要服务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以及正风肃纪反腐等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的要求。纪检监察人才队伍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以纪检监察实践需求为导向,善于从我国“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纪法贯通”“党规国法衔接协调”等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活实践中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纪检监察专门人才需要具备跨学科思维。纪检监察学研究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政治学、法学、公安学、公共管理学等多学科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不能拘泥和局限于单一学科。鉴于目前纪检监察领域学科复合型人才较为欠缺的现状,未来的纪检监察人才培养应当树立学科交叉理念,自觉加强纪检监察领域各交叉学科间的学术交流对话,在充分汲取各学科研究成果和理论资源的基础上融会贯通、创新升华,逐步形成多学科综合性思维。纪检监察专门人才需要具备开拓创新意识。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基本使命是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监督理论和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前提下,构建一套解决权力监督和制约、对人类面临的反腐败共通问题具有独到见解的方案,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向世界传播中国反腐败模式和经验。纪检监察人才队伍绝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而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成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监督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纪检监察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兼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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