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翻译本质:鸠摩罗什的“文派”翻译理念
2022年06月28日 08:5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6月28日第2436期 作者:王永东

  “文质之争”历来存在于我国佛经翻译史上。何谓“质”?何谓“文”?“质派”主张“义理明晰,文字允正,辨而不华,质而不野,要求以质直求真,以朴拙作为译文的美学标准”;而“文派”则推崇“翻译应当辞旨文雅,行文要清丽欣畅,以经达义旨为原则”。鸠摩罗什的佛经翻译理念属于典型的“文派”代表,追求“曲从方言,趣不乖本”,面对“道大信难,声高和寡”的佛典经论,他主张在不曲解原文意义的基础上,大胆采用符合汉语习惯的辞藻进行“意译”,并适当改变译文以合乎译入语读者习惯,而非以往所推崇的呆板苍白的“直译”;关注对翻译内容的“达旨”,而非道安“案本而传”论;与此同时,也注重对翻译文体的创新与改革。具体而言,鸠摩罗什所提倡的“文派翻译”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重文藻

  据释僧祐《出三藏记集·鸠摩罗什传》记载:“天竺国俗甚重文藻,其宫商体韵,以入弦为善。凡见国王,必有赞德;见佛之仪,以歌叹为尊。经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从这段妙喻中,我们不难看出,佛经梵文原本“甚重文藻”,然而在汉译过程中,译者往往丢失了语言辞藻的华丽,虽能勉强识得大意,却总似“嚼饭与人”,无法传达出梵文原本之精髓,导致佛典经论给中原人民留下“道大信难,声高和寡”的印象。因而,鸠摩罗什强调在翻译过程中要重拾“文藻”,做到“依实而出华”:既要擅于解读原文本意涵,又要兼顾语言辞藻之流利华美。这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注意从文学角度对译文予以关注,考虑汉语文字的音律与丽藻,而非同以前一样一味追求质实,忽略汉语文字动人心魄之美。

  鸠摩罗什重辞藻的最好例证莫过于《高僧传》中对其改译《正法华经·受决品》所做的描述:“昔竺法护出《正法华经·受决品》云:‘天见人,人见天。’什译经至此乃言曰:‘此语与西域义同,但在言过质。’叡曰:‘将非人天交接,两得相见。’什喜曰:‘实然。’”鸠摩罗什在改译《正法华经·受决品》时,对先前竺法护的译文提出了批评意见,认为“天见人,人见天”这一表述虽译出了原文意思,但其语言实在过于朴实无华,无法传达出原文的神韵。罗什考虑到当时的士大夫阶级用词极为典雅,加之当时的文学风气甚重四字结构,故而认为僧叡给出的译文极为传神且恰当地表达出原文语言的意涵。这典型地说明了鸠摩罗什在翻译过程中注重辞藻华丽典雅、反对语言质朴的倾向。我国著名翻译家钱锺书曾这样说道,“罗什专为‘文藻’而发,尤属知言。盖迻译之难,词章最甚”。

  重达旨

  鸠摩罗什“文派”翻译理念对译文辞藻方面的强调,必然会引起对译文内容的着重关注。词乃句之根本,句则堆砌行文。由于梵文和汉文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在顾虑译文辞藻华丽之时,又兼顾对原文意蕴的完美传达,对译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内容方面,鸠摩罗什主张“善参意译,务在达旨”,即善于理解原文,灵活运用翻译策略,务求达旨。可以说,鸠摩罗什的“文派”翻译理念最早体现了严复所提出的“信达雅”翻译三标准,其译经紧跟原文旨意,对梵文文本或增或减,以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同时又不失梵语乐趣。僧肇评罗什译《维摩诘经》“一言三复,陶冶精求,务存圣意”,此为“信”;“其文约而诣,其旨婉而彰,微远之言,于兹显然”,此即“达”;评《百论》则又提到“陶练覆疏,务存论旨,使质而不野,简而必诣”,此为“雅”。

  为了实现“善参意译,务在达旨”的“文派”翻译理念,鸠摩罗什强调译者在善于解读原语言文本意蕴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译入语读者的接受能力,对译文进行适度的调整,做到“曲从方言,趣不乖本”。我国学者刘宓庆曾评价称:“这是中国翻译史上第一次明确倡导‘Target Language Orientation’(译语取向,而非译文中心论)”。在我国翻译史上,鸠摩罗什的“文派”翻译理念最早考虑到读者接受能力,让中原佛教信徒更易于接受理解佛经汉译本。一切翻译活动都是为读者而服务,只有将目标语读者纳入翻译过程的考量中,才能真正地做到“务在达旨”。

  重文体

  学者陈福康认为“鸠摩罗什在中国译论史上最早提出如何表现原文的文体与语言趣味的重要问题,对文学翻译影响甚大”。鸠摩罗什的“文派”翻译理念不仅只是体现在追求辞藻的华丽以及内容的达旨上,而且还表现于对翻译文体的创新与改革方面。佛经梵文文体与汉文文体之间存在极大的差异性,前者重体韵并配之以弦,从而导致译为汉文后,“虽得大意,却也殊隔文体”。相较于内容翻译而言,文体的翻译在很大程度来说其实是更难的一件事,罗什以前的翻译家们往往只注重内容上的翻译,而忽视了原文文体形式,这就导致汉译本大多失去了梵文趣味,进而影响到信徒对佛经的理解与宣扬。内容与形式到底孰轻孰重,向来是“文质之争”重点关注的议题。在鸠摩罗什看来,文体即形式,一切内容都要依托形式而展开,正所谓“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好的文体形式有助于更好地传达原语言意蕴。只重内容而忽视文体的做法,只会导致“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是一种极其不明智的翻译方式。因而,鸠摩罗什利用其“文派”翻译理念对佛经文体形式也作出一定的改变与调整,创造出一种更有利于佛经汉传的行文方式。

  梵文佛经的文体主要有三种形式:长行(散文)、偈颂(韵文)以及密咒或者真言(佛教密语)。偈颂文体在汉语当中是缺乏的,它是相对于长行散文而言的一种韵文文体,即以韵文的形式赞颂前面的长行诗文并重复前文教义,或者直接以偈颂体裁显示教义但不显示前文教义。鸠摩罗什对此种文体甚是欢喜,为保持梵文文体语趣,甚至一度反对改梵为汉。也正因如此,他才创造出一种新式文体:偈体。鸠摩罗什不拘于原文体制,充分发挥其“文派”翻译理念,将原本是散文文体的梵文佛经汉译为五言的无韵诗文体。例如,鸠摩罗什译本《喻鬘论》中的“我以愚痴故,不能善观察,为痴火所烧。愿当暂留住,少听我忏悔。犹如脚跌者,扶地还得起,待我得少供”。另外,印度佛经起源于口口相传,为便于理解与传教,其内容大多繁复,鸠摩罗什考虑到汉语言注重文学内容的简明精要、短小精悍,故不拘于原文形式,对梵文佛经进行了大量的删除与缩减,在尽量保留原文文体风格的同时也凸显了汉语言文本的文体特征。

  鸠摩罗什在翻译实践活动中体现的“文派”翻译理念,虽未构成系统完善的翻译理论,但仍深刻影响了后世译学的发展。梁启超曾评价称:“自罗什诸经论处,然后我国之翻译文学,完全成立。”首先,催生了当今经常用到的翻译方法——意译。自鸠摩罗什开始,佛经的翻译方法注重“文饰风”,大体相当于现在所提的意译翻译方法,强调译文应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形式上或语言表达方式上的转变,不应过分拘泥于原文。这种翻译方法极大提高了译经质量,使译经在忠于原文的同时又易于传诵。其次,为我国的翻译理论奠定了良好基础。例如,严复所提的“信达雅”三原则最早便体现在鸠摩罗什主张的“文派”翻译理念中。再如,鸠摩罗什的“文派”翻译理念最早将目标语读者纳入翻译过程的考量当中,与后世西方奈达的“读者反应论”不谋而合。除此之外,鸠摩罗什在翻译过程中关注目标语读者,按照合乎汉语文学习惯的表达方式来加强和提升译文表达效果与质量,这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作当代翻译理论中“异化”思想的先声:译者要尽可能地不打扰目标语读者,让原语言作者向目标语读者靠拢。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人民中国》对日话语实践研究(1953—2020)”(21YJC86002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外语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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