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象合治:符号学研究的第三条路径
2022年02月08日 08:5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2月8日第2342期 作者:王铭玉 孟华

  符号学作为一门“西学”,萌芽于西欧与北美,一开始就是一门充满了西方色彩的现代显学。伴随中国符号学的崛起,一些质疑声也随之而来,主要集中于:除了以索绪尔(F. de Saussure)和皮尔斯(C. Peirce)等人为代表的西方符号学路径之外,中国符号学难以提出自己具有本土色彩的理论。情况果真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尝试性提出“语象合治”的概念,力图为探索世界符号学的东方之路提供一些新的思考。

  西方符号学研究以语象分治为特征

  纵观整个西方符号学历史,索绪尔为代表的符号学派以其语符中心主义、规约性传统占主导地位,其坚持的道路被称为西方符号学的第一条路径。索绪尔开创的结构主义符号学反映的是语本位的思想,实际上是西方拼音字母文化的产物,可以被解释为一种二元对立的语象关系模型:其一,“语”和“象”分离;其二,通过对“象符”的抑制来实现“语符”。索绪尔的语本位符号学就是继承了拼音文字这一“分治”的符号文化传统:第一,坚持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如视觉性符号要素)的区分;第二,以形式化的语言模型(如任意性、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去处理非语言符号。显然,语本位符号观的分治立场抑制了非语言符号的编码要素,如图像符号的像似性、直觉性以及实物符号的场景指索性等,把“语法”奉为圭臬,而把“图法”或“物法”搁置一边。

  与索绪尔几乎同时产生的皮尔斯符号学通常被看作西方符号学的第二条路径(这里的第一和第二不涉重要性排名)。皮尔斯区分了像似符号、指索符号和象征符号,分别代表图像、物象(或物的指示、索引)和语言。皮尔斯与索绪尔的最大区别在于以下四个方面。其一,皮尔斯更关注符号的动态意指关系,而非符号的系统结构关系。其二,皮尔斯关注符号的实体性即符号的外部相关要素如符号的物质性、解释者、符号指涉对象以及符号的理据性等。而索绪尔的结构主义符号学更关注符号的形式规则,排除符号的实体性要素。其三,皮尔斯的分析模型不同于索绪尔以语抑象的语本位模型,他关注的是意指一个对象世界时不同异质符号之间表达效果的区分:语言的归语言,图像的归图像,实物的归实物。或者说,索绪尔是延宕层面的语象分治,皮尔斯则是分布层面的语象分治。其四,皮尔斯以综合的方式而非合治的方式处理了各种异质符号。换言之,他关注的是综合符号家族内部的分治,而索绪尔关注的是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的分治。

  语象合治可以作为研究的新路径

  语象合治的概念是相对于西方语象分治概念而言的,也是我们经过长期思考之后提出的一种符号意指方式,体现了一种中性符号观。在符号世界中,语符号(包括口语、书写语言以及语言的各种补充替代品,如盲哑语、公共标识、数字记号等)和象符号(包括图像、实物、仪式、行为举止之类各种视觉性符号)是广义符号家族中最重要的两翼。所谓合治符号是指:“内部隐含、外部关联了多重异质符号要素(主要是语象)并相互跨界、相互补充的符号或符号表达单位。”比如,现代时尚的网络表情包就是图像和语符的合治符号,它既不是图像又不是语言,但又具有语符(文字)和象符号双重编码性质。因此,“合治观”处理的异质符号关系主要是语符和象符的融合关系,简称“语象合治”。

  语象合治是符号的普遍现象。在西方,语象符号的合治现象实际上源远流长。众所周知,西方字母文字的重要源头是古埃及圣书字,它自身就由图像化的象形符号和记音化的辅音符号构成,是一个典型的语图合治的符号系统。对中国传统文化而言,语象合治更为典型。比如,我们的传统文字象形汉字常常可同时兼有形符(象符)和声符(语符)两种功能,这种语象身份的模糊性,其实反映了甲骨文本身语象跨界的浑成不分。再如,大约成书于西周的《易经》由两套符号构成:一是具有象形字性质的卦爻象符号(象),二是承载卦爻象义理的文字书写符号系统即卦爻辞(语),二者复合成为一个更大的语象合治系统。

  我们可以把语象合治区分为移心型合治和执中型合治。“移心型合治”是指语象跨界的同时又保留了跨界的痕迹或语象差异的张力感,人们在符号面前保持了一种多元性意识。“执中型合治”则意味着语象跨界的同时又消解了跨界的裂痕,语象差异的张力感被一种浑成的整体感所取代。前者如古埃及圣书体的象形字,它在进行语象转换时是有形式标记的:比如用作定符(象符)时总是在词的末尾,用作音符(语符)时则置于定符之前,圣书字在语象转换过程中保持了跨界的痕迹即标记。相对而言,甲骨文是执中型语象合治,语符(假借或形声字的声符)与象符(象形或形声字的形符)在语象转换中是无形式标记地隐藏了语象跨界的痕迹,执中型的古汉字代表了东方符号的理据性符号学传统;移心型的古埃及文字表征了自古埃及以来西方的去理据化、任意规约主导的符号学传统。

  语象执中型合治观可以从儒家经典那里获得哲学表述。儒家中庸之道最简明概括的说法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简称“执两用中”,即消解两端的极性对立,采取一种不偏不倚的执中立场。中庸之道在《易传》中体现为执中型语象合治的符号思想: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执中型语象传统使中国人倾向于一种整体浑成的意符思维:面对可视形象时倾向于阅读和阐释,面对抽象概念时则喜欢采取可视可感的方式来把握。这种语象之间张力和距离感的消失,带有发生性符号构造的特征:重在对语象合治的浑成性应用而非对语象关系本身进行元符号反观。

  当代西方对语象合治思想也有诸多论述,但基本上站在移心型立场上描述语象关系。德里达把原始文字或原始书写所包括的语符和象符之间相互过渡的张力运动叫作“异延”。巴特(R. Barthes)、福柯(M. Foucault)、鲍德里亚(J. Baudrillard)、利奥塔(J. Lyotard)、米歇尔(W. Michelle)、洛特曼(Ю. Лотман)等人都对语象关系如词与图、词与物的移心型合治关系做过深入探索。美国汉学家费诺罗萨(E. Fenollose)则将执中型语象合治的写意方式叫作“意符思维”。

  构建语象合治符号学

  采用“语象合治”之道,创立中国的符号学方法论并非要单一地推崇语象执中的东方符号思维,否则就是闭门造车和故步自封。我们要怀着包容心态,在东方的执中型与西方的移心型之间构建对话性互鉴关系。

  我们的“合治”观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它是相对于“分治”而言的一个对比项,是对异质符号(主要指语象)分治对立关系的解除;其二,它是一种符号化方式,主要包括移心和执中两种类型。这两点构成的“语象合治”符号内涵,既包含了西方的跨媒介、多媒体、多语式、语象叙事的符号学精髓,又吸纳了中国古老的“中和”“意象”“六书”思想传统,进而形成了具有东方特征的符号学范式——语象合治符号学。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语言符号应用传播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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